复习:一个解经时不能轻忽的现象:骨牌效应
问题:我使用公家资源帮助一个贫困者,使这人来上班工作
(隐私均去除)
答:
济贫,一直是基督教领域里,很重要的一个课题。
什么时候基督徒丧失济贫的精神,什么时候就丧失了基督教精神。
但是,有理想、有爱心是一回事,
如何实行,就比较复杂。
关于济贫的资源来源,我们基本上可分两个部分:
1. 私
2. 公
一个‘犯下大罪’的人,他是彼得,还是犹大?
一个‘离开教会’的人,他是马可,还是底马?
彼得三次不认主。
请注意,是‘三次’,不是一次。
犹大卖主一次。
请注意,是‘一次’,不是三次。
然而,彼得后来认罪悔改,持守信仰;
犹大只有后悔,没有认罪悔改,离弃信仰。
所以,当我们看见一个基督徒犯下大罪,甚至好几次犯下大罪,
那么,这人是彼得,还是犹大?
要不就是耶稣是‘真神’,那你非信祂不可;
要不就是耶稣是‘骗子’,那你连尊敬他都不该。
但是,你不可能只‘尊敬’耶稣而‘不信’耶稣。
太多人不信耶稣,但是尊敬耶稣,认为耶稣是好人。
这世界上,值得尊敬的好人太多了。
尊敬好人,并没什么不对。
但是,耶稣和一般好人有一点很不一样的地方,
就是他宣称自己是上帝。
问题:
1.我们取旧约安息日的精义应用在这个时代,
就是基督徒需要在七天中分别一天出来,不工作劳碌,并参加礼拜。
我的问题是,如果礼拜天在教会有服事呢?是否违反了安息日的精义呢?
如果我们里拜天在教会有服事,那我们是否需要再另外择期”安息日”呢?
(假设我们在教会服事的动机是正确的)
如果一个学生做完礼拜后回家读书温习功课,他有违背安息日的精义吗?
(同样假设这个学生读书的动机是正确的)
最近听到一个教导,说只要礼拜天在教会有服事,
就需要另外找一天当安息日。
我很困惑,总觉这个教导又再拘泥安息日的字句。
主耶稣复活当日的情形,
分别纪录在马太28章、马可16章、路加24章、约翰20章。
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经文,好像有所谓“矛盾”之处。
好比到底几个人?几个天使?谁先去后去?、、、
自古以来,这一直是很大的圣经难题。
我们绝对相信‘圣经无误’,
我们绝对相信圣经‘毫无矛盾’。
因此,我们就必须在圣经无误的前提下,来调解这些看似矛盾的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