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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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退,我們能退到哪裡去呢?

當願意持守純正信仰、不願迎合潮流的教會越來越少時,

我們,是不是該退出現今逐漸變質的教會,尋找另一間信仰純正的教會呢?

這問題,不僅是許多弟兄姊妹公開與私下提出的困惑,

事實上,也是我長期的困惑。

這篇文章,就是我長期思考之後,個人的一些分享。

不過,我還是必需提醒,既然只是個人分享,就不表示絕對真理。

但是,多少還是可以給大家一些方向與亮光才是。

進入文章正題之前,請注意我這篇文章所要針對的『狀況』。

我不是要回答那種因為個人恩怨、對教會某人不滿、教會不關心我、誰和我不合、教會那件事做不好、、、、這類『人』或『事』的問題而想換教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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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啟示:耶穌基督

之前,我們已經講過基督教的啟示是『由上而下』,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啟示,人類才有辦法知道絕對真理是甚麼。

否則的話,有罪有誤的人,『由下而上』,用自己腦袋去想出來的「真理」,根本就不夠純淨,無法作為絕對真理。

而上帝對人類做出的絕對真理的啟示,一是聖經,二是耶穌基督。

我們今天要繼續講的,就是耶穌基督的部分。

耶穌基督是絕對真理啟示的核心。

去除了耶穌基督,整本聖經不過就像一些道德書一樣而已,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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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未分类

發問:傳福音給還沒信主的男女朋友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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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傳福音給還沒信主的男女朋友

這是芥末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禱告會姐妹的兒子今秋要離家去唸大學,他展望大學生活的自由自在,和更寬廣的交友圈,不願被感情牽絆,所以二月跟相交年餘的女朋友(非基督徒)分手。原先交往時,這位姐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給他的女朋友,這位女孩也跟著他們上過幾次教會,參與青年團契的活動。

現在她兒子又了一位女朋友,也不是基督徒,她說,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給她,我回她:「千萬不要!他根本不是真心與她交往,只是用她來填補上大學前的情感空白,叫他傳福音只會讓她知道真相後,對基督徒大為反感,以後別人要再傳就難了!」

這位姐妹認為我的說法有偏差,我心中雖有平安,但想知道這樣做合不合聖經的教導。

Posted by 芥末 at 2008年05月20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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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罪、得救、因信稱義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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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如果,連很多基本教義,都會有人提出質疑,而且還有各式各樣的神學理論來支持這些質疑,

那麼,我們真的應該更加戒慎恐懼,因為真的是末世了。

在過去,同性戀是罪,是很基本的基督教信仰觀念。

但是,當越來越多神學家出來主張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越來越多信徒受到這種神學影響,也認為同性戀不是罪,這表示是非已經越來越不分、善惡已經越來越不明了。

同樣的,沒聽到福音、沒信耶穌,就不能得救,這是很基本很簡單的基督教信仰,不是甚麼了不得的高深道理。

但是,當一大堆神學家出來提出各式各樣的說法,認為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也能得救、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一種信耶穌,

而且還有越來越多基督徒竟然信下這種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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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2罪、得救、因信稱義

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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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過福音的外邦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

很多人,讀錯這經文的意思了。

在探討這個議題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嬰兒,還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類的人。

那是另一個很大的探討領域,但在此我們不涉入。

我們這篇文章,只單純思考那些社會上公認『具有行為能力與自由意志』的人。

在歷史上,有很多國家、很多民族,從來沒有聽過福音。

那麼,這些人,死亡之後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

對這些人而言,假使用舊約聖經猶太人的律法來審判他們,確實很不公平,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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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2罪、得救、因信稱義

福音的「不」與「是」(轉貼)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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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不」與「是」(轉貼)

福音是拯救:質的轉換、生命替更,這是唯獨上帝能予的聖經神本所啟示的恩典救法:因信稱義。絕不是世間人本宗哲倡導的人力行為的補助原理。

陳終道牧師

聖經說﹕“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2:9)。換言之,整個救恩的計劃和它的完美效果,絕不是人的心思所構想出來的東西。它既不是人匯集以往歷史的經驗所策劃出來的救世之道,也不是憑人間學者哲士共同設計的一種理想。凡是人間所能看見、聽見、想到的,都局限于人的範圍。但救恩根本不是人世的“產品”,而是神超自然的啟示,是屬超物質界之神的恩賜。

這奇妙偉大的救恩對全人類是個好消息,所以又叫做福音。人們不能憑人的想法把福音局限在人所以為的小範圍裏,自以為信福音的好處只不過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多。人們也不可以按照一般人所構想出來的宗教概念,用人自己以為可行的方法得著神的救恩。我們只能按照神的啟示,領會什麼是福音,也只能按照神所指示的途徑得著福音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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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上帝不是願意萬人得救嗎?

那為什麼世界上有很多人,終其一生根本沒有聽到福音的機會?

古代中國人就沒福音可聽。

這時我們該如何解『上帝願意萬人得救』的經文呢?

當我們要正確解經,卻避開『反合性經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那我們很容易錯解誤解聖經。

相反的,當我們把反合性經文抓出來,一起仔細研究時,我們才容易正確掌握住上帝的話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請我們看這經文:

1.『神愛世人』(the world)(全世界)(約3:16)

2.『神願意萬人得救』(all men)(所有人)(提前2:4)

3.『神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悔改』(all)(所有人)(彼後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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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未分类

討論:可以用屬靈四律來傳福音嗎?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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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可以用屬靈四律來傳福音嗎?

這是思佳姊妹所提出的問題。歡迎大家來探討這個問題。

請問大家贊成用學園出的那套「四律」簡易傳福音法嗎?

「四律」內容請參考

http://www.greatcom.org/tradchinese/four.htm

Posted by 思佳 at 2008年03月10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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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當宣教士舞女,可不可以?

『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

所以,為了救舞女,我們就可以去當宣教士舞女;

為了救妓女,我們就可以去當牧師妓女?

或者換個名詞也可以,當牧師舞女、牧師娘舞女、傳道人舞女?

保羅講過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向甚麼人,我就做甚麼人,以便搶救他們的靈魂。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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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9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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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

『傳福音』這詞彙是我們基督徒人人都耳熟能詳的。

我們必須傳福音,我們必須努力傳福音,這大家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問題是: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廣義而言,福音事工可分成預工、正工、後工。

預工是預備人的心、是鬆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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