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标签类目:犯罪
2011-04-18罪、得救、因信稱義

褻瀆聖靈究竟是什麼 (轉貼)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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褻瀆聖靈究竟是什麼 (轉貼)

很多未信耶穌前的人有咒罵、譏笑過上帝,我從前更把校長送給我的聖經放在厠所燒掉,還可以給赦免嗎?又有錯誤教義分裂教會的異端恐嚇基督徒不可離開該教會,否則就是褻瀆聖靈。要緊記著因信稱義,這是綜合全本聖經的脈絡歸納出來的總原則。要緊記聖經就是上帝的話,絕不會自相矛盾。這是宗教改革更正教回歸聖經(不是回歸天主教,初代教會歴史比天主教早)重申的結論及原則,宗教改革的信條也是一樣。不可用天主教、新派的觀念去「解讀」上帝的話。這並不玄,正如不可用輪迴的觀念去「解讀」上帝護理。

蘇穎智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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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罪、得救、因信稱義

別人有義務原諒我?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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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有義務原諒我?

認罪悔改,是我們犯罪之後,應盡的本分。

任何人都不得迴避此本分。

但問題是,盡了本分之後呢?

人家就有義務要來原諒我們?

當我們得罪人的時候,假使我們出現『別人有義務原諒我』的念頭時,

就表示我們不是真正的悔改,而是假悔改!

沒錯!犯罪時,我們必須認罪悔改,

但問題是,當我們認罪悔改之後,別人就有義務要原諒我們?

我們用這種態度來要求別人原諒我們?

假使是這樣,那我們的悔改就是假的!

因為我們的態度,證明我們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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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4罪、得救、因信稱義

對於犯大罪後的真心懺悔者,教會還有容身之處嗎?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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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犯大罪後的真心懺悔者,教會還有容身之處嗎?

這一直是令我很痛心的領域,因為,當今教會做的,真的不是很好。

是不是真心懺悔者,那是另一個大課題,在此不多講。

很多人,其實只是嘴巴懺悔者而已,其行為在一段時間的觀察之下,都會證明根本就是假悔改。

對這類人,教會該做的,是繼續執行教會懲戒,不要輕易相信其嘴巴的悔改。

但是,萬一犯大罪的大衛王活在今日,他還能繼續在教會中存活嗎?

當然,我們可能會說,他是國王,犯多少錯,教會也不敢對他如何!

是的!

這正是今日教會的光景:

看高不看低、不敢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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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1成聖之路

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轉貼)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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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轉貼)

聖經不是一個寓意、道理、教訓、心靈小品、哲學、理想、思想、、、的書藉,而是上帝的啓示。上帝是超然存在的真理,真實存在的神,不是人類思想的心靈反射。不信聖經啟示那超越的上帝,不會得救。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是真實的、不是寓意的,天堂、地獄、洪水方舟、約伯經歴、處女生子等等都是個真實的事實真相,其真實性是由上帝用聖經告訴人類得知。真理不是一套虛無的主觀洞見,真理是連於客觀事實的真相。

認識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很高興有上帝的啟示,上帝遠在創世的揀選,因信稱義,是世界哲學理性無法理解推導得出的真理。患難困苦傷痛天災禍患,渺少的我雖不完全明所以,但唯獨聖經的耶穌基督,在終極永恆的創造上帝懷裡,處浮雲幻變的世代心卻得超然安穩。在人生路上為主所用,努力去榮神益人。

九喻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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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主題文章整理

信仰與同性戀相關文章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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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同性戀相關文章

同性戀是犯罪!這就是聖經的立場。當整個時代越來越對人宣稱同性戀無罪,乃至於連教會也認為同性戀無罪時,這正顯示出現在已經末世,各種錯誤思想橫行。

1.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2.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

3.發問:我該主動對教會的人講自己是同性戀嗎

4.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

5.基督徒們!小心性別平等教育中同性戀議題對我們孩子的污染!

6.聖經對所多瑪的譴責,不包括同性戀淫行?

最後更新日:2010-12-7

2010-10-30成聖之路

教會權柄者犯罪,依程序都無法改變時,如何處理?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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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權柄者犯罪,依程序都無法改變時,如何處理?

之前我們已經講過,當權柄者犯錯時,我們該如何按照聖經原則,依循程序來進行處理。

我們講很多重要的觀念,好比:

要順服人,但也必須順服神;

要確定沒有誤解對方意思、要確認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領域;

要區分這是公領域還是私領域、要勸告還是懲處;

程序上必須先私下後公開、先勸誡再懲戒、先少數人才多數人。

但是,萬一,經過這些程序處理了,但都無效,或是無法解決問題,或是權柄者就是不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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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成聖之路

教會權柄者犯罪時,如何處理?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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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權柄者犯罪時,如何處理?

當我們遇到牧師、長老、執事、團契會長、小組長、、、之類教會權柄者或是走入偏差、或是傳講假道、或是姦淫貪污……各式各樣犯罪的情形時,這時,假使我們是權柄較低的信徒,該怎麼處理?

有兩個很重要的基本觀念,是我們必須要有的:

一、必須順服權柄,但是注意限制

涉及權柄的問題時,我們一定要先有這個很重要的觀念:

1. 必須順服權柄

2. 可是,當權柄者已經違反聖經時,我們就必須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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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會犯罪,都是因為魔鬼害的?

假使沒有魔鬼,人就不會犯罪?

這是一個弟兄姊妹很常見的觀念,

大致而言,也有一定正確性,

但是,卻是錯誤的觀念!

正確的觀念是:

罪並非來自魔鬼!

人犯罪,是『自己』犯的………………更先的出發點是『私慾』,而不是『魔鬼』。

事實上,不管有無魔鬼誘惑,人都不得將責任推到魔鬼那裡去!

我不是說魔鬼不會誘惑人去犯罪,更不是說人犯罪都一定與魔鬼無關,

而是說人犯罪,是出於自己的決定、是因為自己的私慾,不要將責任賴到魔鬼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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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4成聖之路

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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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

我瞬間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

答:

說真的,現今教會信徒,普遍受到各式各樣『神蹟性』見證的影響。

比方說:

信主之後,我的酒癮就完全好了;

信主之後,我的同性戀就馬上好了;

信主之後,我的毒癮就完全消失了。、、、、

我相信,上帝絕對可以行出這樣的神蹟,

我也絕對相信,真的有信徒是這樣神奇得醫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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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臨界點!

恩典可以無限支取?

恩典可以盡情濫用?

我就是要任性爛到底,怎樣?

小心臨界點!………………過了此點,事情就不一樣了!

『唯獨恩典』,是我們堅信的教義,絕無動搖。

一個人能得救,自己毫無任何功勞,完全是因為上帝恩典。

這一點,無庸置疑,也不容置疑。

但問題是,別忘了蒙恩『之後』好行為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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