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小亮光:上帝早就说蝙蝠不可吃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蝙蝠’
(利11:13、19)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不可吃的乃是、、、蝙蝠’
(申14:11、12、18)
最近武汉肺炎是关注焦点。
真正致病原因不明,但是‘吃蝙蝠’,是可能原因之一。
好玩的是,圣经很早以前,就已经纪录上帝的规定:
蝙蝠不洁净、要视为可憎,人不可以吃。
‘他们吃了那地的出产,第二日吗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吗哪了’
(书5:12 )
‘以色列人吃吗哪共四十年,直到进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
(出16:35 )
吃了四十年的吗哪,就此停止了。
四十年有多久,知道吗?
問題:
有人把王下二章以利沙跟隨以利亞的過程,分成吉甲、伯特利、耶利哥、約旦河四個表徵:
吉甲———挪去羞辱、肉身的割禮以及屬靈的割禮
伯特利—–神的殿、轉向神的地方
耶利哥—–表徵仇敵撒旦
約旦河—–表徵死
我想,這四個地點擁有分別的故事,也確實有他們的表徵。
但是假使表達這裡有更深層的意義,認為透過四個地名的表徵,
表達其實以利沙是經過了屬靈的割禮、轉向神、戰勝仇敵、跨越死亡最後得到感召,這樣對嗎?
假設四個表徵的分別論述是符合聖經的,但是用列王記下二章來串成一條線這樣的解經是可以的嗎?
又或有其實別的地方有經文佐證以利沙到這四個地方是有這樣的屬靈意涵,只是因為我不熟悉聖經而沒有找到?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問題:
有位初信者,讀了舊約後向我發問,他說為什麼上帝在舊約那麼慘忍?例如諾亞方舟40天淹沒整個世界, 上帝吩咐約書亞去擊殺耶利哥城、艾城和迦南地等諸城的百姓,以色列人將這些外邦城中的大人小孩殺滅盡淨,沒有留下一個人。我不知該如何跟他解釋。
答:
罪的工價是什麼?
罪的工價乃是死!
行惡者不須被懲罰,這樣才正確?
所有法律與監獄都該廢除,這樣才叫有愛心?
殘忍?
你的妻子被姦殺,你的小孩被虐殺,然後法官說殺人犯不須被處罰,否則叫殘忍?
問題:
我和未信者討論聖經,他說舊約的上帝和神愛世人不同,他對此很不解。
他說,舊約很不適合教導小孩,因為他們還不懂分辨對錯,可能上帝的作為會讓小孩覺得假使有人逆我們的意,我們因此去傷害人是對的。
想請教你,舊約適合小孩嗎?主日學也只是教耶穌一生的故事而已。(內容改寫)
答:
1.他說這給他對神愛世人的印象,有很大的不解
答:
當然不解!
因為根本就沒正確搞清楚什麼叫『神愛世人』。
真正搞清楚,就不會發生上面的疑惑。
問題:
利未記有一處經文我不懂解釋。
上網查看亦發現這經文多被不信者攻擊,暫未見有比較強的「支持」論點。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利11:20-22)
其中的「四足爬行」被指與昆蟲有六足的事實不符。
這是翻譯問題/抄本出錯,或是有其他解釋?
我真的解不通,煩請協助。
問題:
1. 亂倫有何不妥呢?為何不可?
2. 早期的人類近親交配都可以繁衍正常的後代,合理嗎?
答:
一、亂倫有何不妥呢?為何不可?
答:
1. 聖經說不可,那就是不可。
2. 醫學上,亂倫會產生畸形兒。
3. 社會倫理上,整個社會體系會崩潰。因為小孩要如何稱呼他父親、母親、如何稱呼他的弟兄姊妹?
二、早期的人類近親交配都可以繁衍正常的後代,合理嗎?
答:
1. 人類歷史上乃由亞當夏娃『一對』人類開始繁衍。
問題:
在聖經裡多處經文提及烏陵和土明為尋求神的旨意所用,是否類似於民間信仰的筊,差別只在於筊是屬鬼而烏陵和土明屬神?謝謝
答:
烏陵與土明,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因為這早已失傳,而且幾乎找不到什麼相關資料。
單就聖經經文來看,烏陵與土明,確實很像民間信仰的擲筊。
事實上,有一種理論,就是認為華人的擲筊,就是舊約聖經裡的烏陵與土明,透過猶太人流傳過來,變形而成的。
當然,事實真相是否真為如此,我們不得而知,就當成一種知識,知道有這種說法即可。
台灣已經被漢人同化的原住民平埔族的西拉雅族,他們有一種很奇特的傳統,是祭拜阿立祖。
一般而言,世界上各地的原住民族,多半是萬物有靈論,多神思想。
創5:32『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
創7:6『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
所以洪水的時候,閃是一百歲?
創11:10『閃的後代記在下面。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
所以洪水以後二年,閃是一百歲?
這裡所說的閃的年齡好像有問題。我有個同事曾經問過我這個問題,當時我的答案沒有使他滿意。這次又碰到他還是這個問題在困擾著他。所以我想請您收集一些資料能給我一個具體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