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控告神所揀選的人?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8:33)
這句經文,是很多信徒很喜歡講的經文。
當教會裡有人對錯誤提出批判時,有很多人就會用這經文來制止這些提醒的聲音。
但是,使用這種經文的人,有一個大前提,可能自己也不清楚:
你確定那是神所揀選的人嗎?
神所揀選的人,有兩種。
一種,是真正被揀選得救的人。這句羅馬書的經文,是指這種情形。像彼得、大衛、、、、聖經中那些得救的偉人。
另一種揀選,則只是被揀選來擔當職分或工作而已,被揀選者並沒有得救。像掃羅、猶大、波斯王古列、、、、。
所以,你確定那個牧師,就是上帝揀選得救的人?
或是說,以為所有的牧師,都是神揀選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