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懇請大家讓『離婚』二字從字典中消失
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從可不可以、有沒有犯罪來切入;
同時,也不是定罪,更不是表示大家都一定要這樣做不可。
我已經詳細說明過聖經中,關於離婚的嚴格限制。
請參閱:
任何不合這些條件的離婚,都是不合適的。
如果合乎這些離婚的條件,那麼,離婚並不是犯罪。
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從可不可以、有沒有犯罪來切入;
同時,也不是定罪,更不是表示大家都一定要這樣做不可。
我已經詳細說明過聖經中,關於離婚的嚴格限制。
請參閱:
任何不合這些條件的離婚,都是不合適的。
如果合乎這些離婚的條件,那麼,離婚並不是犯罪。
當我們在撻伐這些罪的時候,
我們心中,充滿的是甚麼?
趙建銘先生不是基督徒。
雖然尚未判刑,但是,他大概很難脫罪了。
許多事,我們也無法知道真假。
然而,若許多傳聞為真,那他真的很嚴重。
雷倩小姐是基督徒。
這部份的討論,是比較嚴肅的討論。畢竟,這事關重大。我們從聖經,來看看一些觀念和想法。
一、『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6:14)經文,可不可以用來支持基督徒『不得』與非基督徒結婚?
答:
很多人用這句經文,來強烈主張不得與非基督徒結婚。
但是,這經文真的可以支持這樣的觀念嗎?
事實上,從這句經文以及前後文,並無法明確認定保羅這句經文是在指婚姻一事。
反而,比較屬於提醒信徒不要在信仰上與惡聯合,特別是在異教偶像上。
這部分較詳細論述,請參考讀書人發表的說明。林後6:14的涵意遠超過「神所訂的婚姻規則」
然而,聖經整體而言,確實是比較偏向支持信徒與信徒結婚。
更強烈的支持經文,其實不是『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反而是下面這句:『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 7:39)依照聖經,配偶死亡,是使婚姻關係結束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接下來,我們來思考實際行動的部分。
我們來想一個問題:
尋找對象一事,是不是只要交託上帝,努力禱告,然後等在城堡中,白馬王子就會自動找上門?
很不幸的,不是!
神的主權,人的努力。
基督教不是只說不做的宗教,而是身體力行,積極進取的信仰。
禱告是必須的,交託是必要的,但是,沒有實際的行動,那就只是空談的信仰。
我願意學習照上帝的旨意求,也願意上帝旨意成全。
但是,為何就是還沒對象呢?
如果,我們已經真正的『尊主為大』,願意接受上帝為我挑選對象,
禱告時,我也願意學習照上帝的旨意求,也願意上帝旨意成全。
但是,為何就是還沒對象呢?
一、上帝要你今生獨身
上帝的主權,可以決定你的對象是誰。
但是,上帝也可以決定你今生要獨身。
如果上帝要你今生獨身,你,接受嗎?預備好了嗎?
如果上帝旨意就是要你今生獨身,你拚命求配偶,能改變上帝心意嗎?
任何一位未婚的人,不應隨便決定終生不婚。但是,卻要做好獨身的預備。
畢竟,不是上帝要來配合我,而是我要訓練自己去配合上帝。
會不會我做好獨身的準備,結果上帝卻賜下良人給我?
當然可以!
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沒有?為什麼禱告無效?為什麼上帝不聽我禱求?
當我還是孩子,
我很希望有一匹馬。
可以像西部牛仔一樣,騎在馬上奔馳,奔向原野的呼喚。
我不敢告訴別人,不敢告訴父母。
我很認真,很虔誠的祈禱,每天都為此禱告:
求上帝賜我一匹馬。
您看過什麼叫孩子渴望的眼神嗎?
看過什麼叫孩子期盼的臉龐嗎?
如果你要禱求結婚對象,你要告訴上帝對方身高、體重、年齡、長相、收入、職業、、、,否則,上帝會不清楚你的需求。但事實是這樣嗎?
許多教會教導一種觀念:
你在禱告時要具體,否則上帝會誤解你的意思。
如果你要一輛腳踏車,你要告訴上帝是什麼牌子,車子顏色,否則到時上帝會給錯車子。
如果你要禱求結婚對象,你要告訴上帝對方身高、體重、年齡、長相、收入、職業、、、,否則,上帝會不清楚你的需求,無法幫你找到如意郎君。
同時,禱告最好還要告訴上帝時間限制,在幾年幾月前,上帝必須應允。
婚姻之路上,您真相信上帝嗎?
台灣的基督徒姊妹,不易找到適婚的基督徒弟兄,是很令人痛心的事實。
由於這方面的議題太大太多,而我個人的習慣,比較喜歡把大問題分割成小問題,再來進行思考。
本文只先探討其中一個小部分,其他部分,我們再慢慢討論發表。
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姊妹,想結婚,也已到適婚年齡,各方面條件也都好,
只因為找不到基督徒弟兄,所以遲遲無法結婚。
這樣的情形,在教會中,非常普遍。
所有主內親愛的未婚姊妹們,不論年齡多寡,您還願意相信上帝的帶領嗎?
有位老牧師,又老又窮又生病。
這輩子,他認真作主工,講道、教學、辦神學院。
為了建立神學院,到處募款,他自己過很儉樸的生活,沒什麼積蓄,這輩子也買不起任何房子。
他的一生,大多花在神的事工上了。
他原先的妻子,後來先他到天家去了。
到他老年時,他又再婚,娶了一位五十多歲的主內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