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阿拉巴馬州禁止亂倫、強暴的墮胎談起(給基督徒)
這篇是針對基督徒寫的,不是為非基督徒寫的。
所以,內容是聖經和教義條文的探討。
最近美國阿拉巴馬州通過全美國最嚴格的墮胎法案:
除了對母體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墮胎,
就連未成年、性侵或亂倫懷孕也不準。
消息傳來,台灣許多人的反應幾乎都是——一片嘩然、不以為然。
反對者的觀念,其實有兩大核心:
1. 胎兒不是人
2. 我有權決定要不要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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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針對基督徒寫的,不是為非基督徒寫的。
所以,內容是聖經和教義條文的探討。
最近美國阿拉巴馬州通過全美國最嚴格的墮胎法案:
除了對母體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墮胎,
就連未成年、性侵或亂倫懷孕也不準。
消息傳來,台灣許多人的反應幾乎都是——一片嘩然、不以為然。
反對者的觀念,其實有兩大核心:
1. 胎兒不是人
2. 我有權決定要不要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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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沈重的問題。
因為涉及條文,所以是很理性的論述,不是安慰文。
所以,假使你想來讀安慰文,
那麼,讀到這裡,就可以離開,不需繼續讀下去。
因為,下面的東西,有時,會苦到令人難以下咽。
條文主要是ICCP信仰宣言主題22『關於人類生命的神聖』
https://www.churchcouncil.org/22-the-sanctity-of-human-li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