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长得帅吗?
圣经经文,大致可以分成‘论述性经文’和‘记叙性经文’。
建立教义,要尽量用‘论述性经文’,尽量不要用‘记叙性经文’。
(当然,真要用记叙性经文来建立教义并不是不行,
但复杂度、难度高很多,而且限制也多)
有些东西,圣经没有直接讲,特别是记叙性经文(像人物故事这类)。
这时,我们可以‘进行推论’。
但既然是推论,我们就要小心,不要轻易以为是‘绝对真理’。
新派神学的解经核心路线是‘处境神学’,
传统福音派的解经核心路线是‘圣经无误’。
正因为二者解经路线天差地远,
所以想对新派神学讲圣经?
那根本就是鸡同鸭讲,不会有交集的。
在同性恋议题上,面对同样的新旧约反同性恋经文,
新派神学会用‘处境神学’去解读这些经文,
传统福音派会用‘圣经无误’来解读这些经文。
结果新派神学解出来的意思是———同性恋无罪,
传统福音派解出来的意思是———同性恋有罪。
问题:
在保罗华许牧师的证道里面,他强烈的指出在场的众多人有许多都将丢在火里包括那些在座的基督徒。
他所引用的经文是马太福音的七章23节,认为到那日子没有结出好果子的,最后主耶稣基督将会不认他们。
而主耶稣基督在马太二十五章30节也说了,要把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的黑暗里。约翰福音二十五章30节说,不结果子的葡萄枝子要丢在火里。
以上我的领受都是如果我们不成为那结实累累的仆人,或是成为懒惰的仆人,都不能得救,就要被丢在黑暗里火里,而主耶稣基督也不认我们。
那这时候我又想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章15节的教导,我们要在那立好的根基上各人谨慎的建造,并有火的试炼,人的工程若被烧了要受亏损个人却要得救,只是要从火里经过一样。
这边我的领受和牧师的教导也是认为只要是基督徒就会得救只是没有奖赏而已。为何同样都是不忠的仆人怎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呢?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这是韦伯弟兄的分享。
韦斯敏斯特信条第一章:“论圣经”第五条
“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
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份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
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著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
好的文学作品要具备内部逻辑(internal logic),也就是故事的进展要合理,且具有完整性。
每一段、每一个情结发展都要能够交代得清楚,有条理,且不自相矛盾,这是一个好故事的基本要件。
好的作品,会让我们读起来畅快淋漓,甚至会想一读再读,就像武侠小说或魔幻小说一样。
缺乏内部逻辑的故事,就会出现许多不合理、甚至自相矛盾的情节,让人无法看下去。
不过,编得再好的故事,我们也未必会把它当成真实。
就像“侏罗纪公园”这部电影,在故事中对于恐龙再生的技术有一套说明,解释了恐龙为什么会出现在20世纪的地球上。
这是一篇参加者的心得分享。
读了这篇分享,我心情非常沈重。
一个原本对圣经有疑问的年轻学子,在参加神学研究班之后,终于豁然开朗,问题解决了————原来圣经是会有错的、圣经是神话、圣经是矛盾的!
假使参加任何基督教的培训、讲习、营会、研究、研经、、、,结果就是让学习者学到‘圣经有误’,那么,原谅我说句不客气的话:
传讲者,你们罪可大了!
跟随者,你们也一样让自己走入死境!
没有人能抱持‘零’立场,在读圣经。
这是非常重要的宣言。
它重申我们信仰的根基,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是我们信仰的根基!
圣经不是神话故事,宇宙万物由上帝创造,科学及歴史的假设皆不能有逆圣经,以上帝的话为判断正确的依归。
就像佛经不需记载:“我信释迦牟尼救法无误”,因为信释迦牟尼的“启示”无误是信仰佛教必然之事。
信基督教就必须坚守圣经无误的信仰,这是最基本的逻辑,故基本到无须列在“信经”或“信条”而是最根本最根基到不能不信。
宣言概要
1. 神就是真理,凡从祂口所出的皆为真理。神已经默示圣经,为要以此向失丧的人启示祂自己,借着基督显明自己是创造者与主宰、救赎主和审判者。圣经是神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
坦白说,除非确认圣经无误,否则,我不客气的讲:大家到底在信什么?
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信徒,并不相信圣经是无误的。
换言之,
很多人,虽已受洗,虽已上教会很久了,虽然也看圣经,
但是,圣经不过是众多书籍的其中一种而已,
顶多神圣一些罢了,
圣经并非全部都是上帝的话,并非完全无误。
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石,也是被明刀明枪或羊皮狼心暗里要摧毁的对象。
●周道辉
◎圣经历来最被珍惜
一百多年前,身在非洲的英国宣教士李文斯敦,突然失踪。英政府几经搜寻不果,准备放弃。教会决定作最后的努力,并请著名的探险家史坦利领队。史氏出发时,带了七十余本书,后因在非洲热带雨林中行进极其吃力,故遂
渐抛弃,但只剩下最后一本,那就是圣经。圣经在他最丧志的时候,给他鼓舞和安慰。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李文斯敦!史氏在这艰难旅程中,把圣经从头至尾读了两遍。
美国立国初年,已开始发展邮务。当时,是用快马送信,每五十里为一驿站,轮换一次人和马;邮费,为每盎斯五元(约为今日的五百美金)。为了尽量减少重量,连枪枝也不准带,甚至邮递员的制服、靴鞋及其马鞍等,都是特制的,极为轻便。不过,邮局认为圣经很重要,故致赠每位雇员一本圣经,为每日必携带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