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长得帅吗?
圣经经文,大致可以分成『论述性经文』和『记叙性经文』。
建立教义,要尽量用『论述性经文』,尽量不要用『记叙性经文』。
(当然,真要用记叙性经文来建立教义并不是不行,
但复杂度、难度高很多,而且限制也多)
有些东西,圣经没有直接讲,特别是记叙性经文(像人物故事这类)。
这时,我们可以『进行推论』。
但既然是推论,我们就要小心,不要轻易以为是『绝对真理』。
新派神学的解经核心路线是『处境神学』,
传统福音派的解经核心路线是『圣经无误』。
正因为二者解经路线天差地远,
所以想对新派神学讲圣经?
那根本就是鸡同鸭讲,不会有交集的。
在同性恋议题上,面对同样的新旧约反同性恋经文,
新派神学会用『处境神学』去解读这些经文,
传统福音派会用『圣经无误』来解读这些经文。
结果新派神学解出来的意思是———同性恋无罪,
传统福音派解出来的意思是———同性恋有罪。
問題:
在保羅華許牧師的證道裡面,他強烈的指出在場的眾多人有許多都將丟在火裡包括那些在座的基督徒。
他所引用的經文是馬太福音的七章23節,認為到那日子沒有結出好果子的,最後主耶穌基督將會不認他們。
而主耶穌基督在馬太二十五章30節也說了,要把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裡。約翰福音二十五章30節說,不結果子的葡萄枝子要丟在火裡。
以上我的領受都是如果我們不成為那結實累累的僕人,或是成為懶惰的僕人,都不能得救,就要被丟在黑暗裡火裡,而主耶穌基督也不認我們。
那這時候我又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5節的教導,我們要在那立好的根基上各人謹慎的建造,並有火的試煉,人的工程若被燒了要受虧損個人卻要得救,只是要從火裏經過一樣。
這邊我的領受和牧師的教導也是認為只要是基督徒就會得救只是沒有獎賞而已。為何同樣都是不忠的僕人怎會有兩種不同的結果呢?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韋斯敏斯特信條第一章:「論聖經」第五條
「我們可能受教會所作之見證的感動與影響,因而對聖經有高度敬畏的尊重。
聖經主題屬天的性質,教義的效力,文體的莊嚴,各部的符合,全體的目的(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神),人類唯一得救之道充份的顯示,和其他許多無比的優秀點,以及全體的完整,都足以證明聖經本身爲神言的證據。
雖然如此,我們所以十分接納並確實相信聖經之無謬的真理性與屬神的權威,乃是由於聖靈內在之工,藉著並同著神的話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證。」
好的文學作品要具備內部邏輯(internal logic),也就是故事的進展要合理,且具有完整性。
每一段、每一個情結發展都要能夠交代得清楚,有條理,且不自相矛盾,這是一個好故事的基本要件。
好的作品,會讓我們讀起來暢快淋漓,甚至會想一讀再讀,就像武俠小說或魔幻小說一樣。
缺乏內部邏輯的故事,就會出現許多不合理、甚至自相矛盾的情節,讓人無法看下去。
不過,編得再好的故事,我們也未必會把它當成真實。
就像「侏羅紀公園」這部電影,在故事中對於恐龍再生的技術有一套說明,解釋了恐龍為什麼會出現在20世紀的地球上。
這是一篇參加者的心得分享。
讀了這篇分享,我心情非常沈重。
一個原本對聖經有疑問的年輕學子,在參加神學研究班之後,終於豁然開朗,問題解決了————原來聖經是會有錯的、聖經是神話、聖經是矛盾的!
假使參加任何基督教的培訓、講習、營會、研究、研經、、、,結果就是讓學習者學到『聖經有誤』,那麼,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傳講者,你們罪可大了!
跟隨者,你們也一樣讓自己走入死境!
沒有人能抱持『零』立場,在讀聖經。
這是非常重要的宣言。
它重申我們信仰的根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基!
聖經不是神話故事,宇宙萬物由上帝創造,科學及歴史的假設皆不能有逆聖經,以上帝的話為判斷正確的依歸。
就像佛經不需記載:「我信釋迦牟尼救法無誤」,因為信釋迦牟尼的「啓示」無誤是信仰佛教必然之事。
信基督教就必須堅守聖經無誤的信仰,這是最基本的邏輯,故基本到無須列在「信經」或「信條」而是最根本最根基到不能不信。
宣言概要
1. 神就是真理,凡從祂口所出的皆為真理。神已經默示聖經,為要以此向失喪的人啟示祂自己,藉著基督顯明自己是創造者與主宰、救贖主和審判者。聖經是神為祂自己所作的見證。
坦白說,除非確認聖經無誤,否則,我不客氣的講:大家到底在信什麼?
我發現,越來越多的信徒,並不相信聖經是無誤的。
換言之,
很多人,雖已受洗,雖已上教會很久了,雖然也看聖經,
但是,聖經不過是眾多書籍的其中一種而已,
頂多神聖一些罷了,
聖經並非全部都是上帝的話,並非完全無誤。
聖經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石,也是被明刀明槍或羊皮狼心暗裏要摧毀的對象。
●周道輝
◎聖經歷來最被珍惜
一百多年前,身在非洲的英國宣教士李文斯敦,突然失蹤。英政府幾經搜尋不果,準備放棄。教會決定作最後的努力,並請著名的探險家史坦利領隊。史氏出發時,帶了七十餘本書,後因在非洲熱帶雨林中行進極其吃力,故遂
漸拋棄,但只剩下最後一本,那就是聖經。聖經在他最喪志的時候,給他鼓舞和安慰。最後,他終於找到了李文斯敦!史氏在這艱難旅程中,把聖經從頭至尾讀了兩遍。
美國立國初年,已開始發展郵務。當時,是用快馬送信,每五十里為一驛站,輪換一次人和馬;郵費,為每盎斯五元(約為今日的五百美金)。為了儘量減少重量,連槍枝也不准帶,甚至郵遞員的制服、靴鞋及其馬鞍等,都是特製的,極為輕便。不過,郵局認為聖經很重要,故致贈每位雇員一本聖經,為每日必攜帶的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