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你對靈恩派信徒與他們追尋聖靈感動的一些看法
問題:你常批判靈恩派,你對靈恩派信徒與他們追尋聖靈感動,有什麼看法?
答:
基本上,我依然認為靈恩派是我弟兄,但只是有偏差而已。
我不稱任何異端是弟兄,但是,我依然接受靈恩派是我弟兄。
再來,追尋上帝對個人的感動與帶領,這沒有甚麼錯,因為我也是這樣做的。
差別只是靈恩派弟兄姊妹很容易就會將自己內心的感動說成是神來的,
而我對上帝名號比較敬畏,不贊成輕易就說任何『感動是來自上帝』,只說『我心中有一個感動』,如此而已。
問題:你常批判靈恩派,你對靈恩派信徒與他們追尋聖靈感動,有什麼看法?
答:
基本上,我依然認為靈恩派是我弟兄,但只是有偏差而已。
我不稱任何異端是弟兄,但是,我依然接受靈恩派是我弟兄。
再來,追尋上帝對個人的感動與帶領,這沒有甚麼錯,因為我也是這樣做的。
差別只是靈恩派弟兄姊妹很容易就會將自己內心的感動說成是神來的,
而我對上帝名號比較敬畏,不贊成輕易就說任何『感動是來自上帝』,只說『我心中有一個感動』,如此而已。
前一篇文章,我已經做過一些基本概念的說明。
這一篇文章,我們要具體來看實際的舊約聖經經文。
我們用聖經來檢驗看看,聖經講的聖靈充滿,是不是就是靈恩派講的那種。
靈恩派說什麼叫聖靈充滿?
方言、大哭、大笑、倒地、嘔吐、電流、熱麻、異象、聲音、、、,
雖然表現在在不同,但重點都一樣,就是『主觀經驗』。
那麼,舊約聖經講的聖靈充滿,又是如何描述的?
和靈恩派講的,一樣不一樣?
當然,我們不能說單靠舊約這些經文,就可以說靈恩派的說法錯誤。
基督徒要不要被聖靈充滿?
要!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上帝明說,叫我們『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所以,基督徒要去學習靈恩派,因為這樣才會聖靈充滿?
錯!而且大錯特錯!
咦?靈恩派不就是因為看重『靈恩』,注重『聖靈』,所以才被稱為靈恩派的嗎?
傳統教會不就是因為缺乏聖靈,不懂聖靈,所以才需要去學習靈恩派的優點的嗎?
都是弟兄姊妹,都有提出聖經,都是出於真理,都該彼此學習,
所以,人家靈恩派說聖靈充滿是這個那個,而且如何追求聖靈充滿也都很有經驗,更者,很多實際經驗過的,也都證實他們真是領受到聖靈充滿,不是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一旦你這樣想,你已經大錯特錯、引毒入身了,自己還不知道。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不用正確搞懂你說了甚麼話?
反正我一定懂,不可能誤解?
若是如此,那些當初海枯石爛、愛你萬年的人,後來為什麼會離婚?
因為我愛上帝,所以我不用正確搞懂上帝說了甚麼話?
反正我一定懂,不可能誤解?
若是如此,那些當初痛哭流涕、好愛好愛主的人,為什麼後來會離棄信仰?
因為我後來沒感覺了?
所以,意思就是你當初的感覺是有錯誤的了?
否則的話,你當初的感覺,明明就是『好愛好愛你,愛你一萬年』;
聖靈充滿?聖靈的洗?聖靈感動?反正都一樣?
別忘了,聖靈是上帝!小心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現今已經有越來越多教會,不斷將聖經詞彙的意義進行大規模改變。
這很嚴重,會使我們對上帝真理的認識,進入偏差而不自知。
請參閱:『小心教會中名詞意義改變的現象』
現今最喜歡講聖靈的,幾乎都是靈恩運動所到之處。
但很不幸的,最喜歡講聖靈的教會,也常是最不懂聖靈的教會。
他們講一大堆的聖靈教義,可是,卻常常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是錯誤連連的聖靈教義。
聖靈不是異教怪力,不是興奮性液體或精神科藥物的注入,愈多就愈豐富。
胡恩德
「澆灌」一詞,使我們知道是大量或廣泛的意思。彼得於五旬節那天講道時說:「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使徒行傳二33、38~39)基督的救贖還沒有完成之先,在舊約時期裏,神沒有將聖靈廣泛地賜給世人,連舊約的選民也不是人人都得着 (參看民十一29),只有蒙召擔 任特別職任的,才有聖靈降在身上,如製造會幕的工匠、 士師、君王、祭司、先知等。自從基督升天,把聖靈「澆 灌」下來之後,這廣泛施賜的恩,普及於全世界任何信的 人身上;所以聖經用「澆灌」一詞,來形容其大量地臨到 世人,與赦免洗罪的恩一樣。
這是芯姊妹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就歸正神學來說他的聖靈觀又是什麼?
對於聖父.聖子我還可以有些清楚
可是對於聖靈我就比較陌生都是聽靈恩派談及
這方面可否請弟兄姊妹幫助
過去聽到一些亂七八糟的言論導致我很混亂
所以歸正神學對於我來說比較難,但是請放心
若是出於神我相信神會使我明白要學的很多
可是怕學一堆到頭來是錯誤要修正很麻煩
謝謝小小羊及其他弟兄姊妹回應願神賜福大家^_^
Posted by 芯 at 2008年06月18日 22:17
這是務實者弟兄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平安!有個疑問想請教?
為何基督徒做每件事,都是憑有沒有感動,我舉例
去探訪受傷的兄姐,會說我有感動要來探訪您,如果
沒有感動是不是就不探訪了?
我對某某人有感動我要傳福音给它,如果沒感動是否就不傳福音?
因為我有感動所以我為教會禱告,那如果沒有感動,那是否就不為教會禱告?
探訪生病的兄姐不應該嗎?去傳福音要看是誰或是有沒有感動嗎?為教會守望禱告也要看有沒有感動嗎?
Posted by 務實者 at 2008年02月18日 15:20
除非腦袋不清楚,否則,每位病理科醫師都深知自己責任有多麼重大。
因此,沒確切把握,他們絕不輕易做出判定。
病理科醫師,不需與病人面對面,所以,一般人是看不到他們的。
他們工作的場所,常是在鋪著地毯,吹著冷氣,放著優美音樂的辦公室。
他們的桌上,常有香噴噴的咖啡,或是茗茶。
他們工作的內容,很簡單,把病人組織的切片,放入桌上的顯微鏡中,看著顯微鏡中的東西,然後說「是癌症」(是惡性),或「不是癌症」(是良性)即可。
多簡單,不是嗎?
我們都知道,褻瀆聖靈是永遠不得赦免的重罪。
這是很多基督徒很擔心自己會犯的罪,
也是很多靈恩信徒用來指責糾正靈恩派錯誤觀念的人的常見經文。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3:28-29)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12:10)
問題是,一個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會觸犯這種不得赦免的重罪嗎?
我們先跳開上面這些經文,先看看這些人有沒有得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