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傳道人做教會聖工,可以領取金錢報酬嗎?
傳道人做教會聖工,領取金錢,這是天經地義。
舊約的祭司、利未人,無份無業,是靠信徒奉獻收入來維生。
新約時代,保羅更是清楚講明: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
從過去到現在,教會裡面,傳道人領取薪水,對此,我們都無庸置疑。
但是,越來越多教會,似乎開始有一種習慣,或是有人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非傳道人做教會聖工,也該領取金錢報酬。
這樣的觀念與做法,對嗎?
對此問題,我必須說:
這很棘手!
我不敢說自己講的就是對的,也請大家不要把我講的當成絕對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