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刑?我這基督徒的看法(三):人權(生命權)?
人權、生命權,這是另一個很常見的反死刑基督徒的論點。
這種看法主要是認為:
人是照上帝形像造的,人是尊貴的,不能殺人(包括判人死刑),不能以暴制暴。
但是,這樣的論點,真的站得住腳,經得起聖經檢驗嗎?
我們駁斥的主要要點是:
1. 要講人權、生命權,不能只講『加害者』,而必須同時考慮『受害者』。
2. 『生命權不可剝奪』這個觀念,在聖經裡,不是用來為『加害者辯護』(廢除死刑),而是用來對『受害者申冤』(贊成死刑)的。
3. 申冤、報應、刑罰,是聖經裡公義的原則,而且沒有被廢棄,也是末世審判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