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安息日時不能有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消遣?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一章「論基督教的禮拜和安息日」中的第八點:「……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談、思想、屬世的職務和消遣……也要用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
問題:
有關工作、屬世的職務還能理解,至於言談、思想、消遣、全部時間舉行公私禮拜等部分是,在其後引用的經文:「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十八13)是什麼意思呢?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嗎?雖然我能夠理解守安息日的主要目的,但讀到這裏的描述,我還是感到困惑。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