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我什麼事也不用做?
很多人認為:
既然『一切都預定』了,所以我『什麼也不用做』,反正一定會實現。
可是,預定論真是這樣的嗎?
許多人腦袋中的『預定論』,並不是聖經教導的預定論,
而是『想當然耳』的預定論。
聖經關於良善面、行好事的預定,觀念多半是這樣的:
要蓋一間房子,『藍圖』畫好了,
我們當然要去『蓋』,
否則房子怎會出現?
很多人認為:
既然『一切都預定』了,所以我『什麼也不用做』,反正一定會實現。
可是,預定論真是這樣的嗎?
許多人腦袋中的『預定論』,並不是聖經教導的預定論,
而是『想當然耳』的預定論。
聖經關於良善面、行好事的預定,觀念多半是這樣的:
要蓋一間房子,『藍圖』畫好了,
我們當然要去『蓋』,
否則房子怎會出現?
問題:
1.是不是在成聖的道路上,上帝『許可、任憑』多於『引導、計劃』?
人的『自由意志』多於上帝的『積極預定』?
2.一切善事,都是上帝恩典;一切罪惡,都是自己犯的。
假如是這樣,在這個原則下如何賞罰?
問題一、
是不是在成聖的道路上,可以說是上帝『許可、任憑』多於『引導、計劃』?
人的『自由意志』多於上帝的『積極預定』?
發問:
小小羊弟兄,有人寄給我這一篇「系統性」批判加爾文主義的書籍文章(書名略去)麻煩弟兄有時間的話,辨析一下其中的問題,使我們可以在神的真道上站立得住。
答:
那本書我稍微瀏覽了一下,錯得一塌糊塗!
書裡認為揀選是『整體』,不是個人揀選。
書裡認為揀選只是揀選來『得祝福、得榮耀』之類,不包括『得救』的揀選。
嗯!照這本書的作者思考來看的話,也許三位一體也是錯誤不合聖經的教義,因為聖經裡沒有三位一體的名稱。
還有,照這種邏輯,揀選『愛因斯坦能長大變偉人、得榮耀、得祝福』,這不包括保證『把愛因斯坦生下來』、『能活到變偉人』這種『更基本的部分』。
讀聖經讀到邏輯嚴重不通,是很嚴重的問題。
問題:
聖經說,人會不會信主,是出於預定。又說,陶匠有權決定如何造出陶器。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問題全改寫)
答:
錯!
你怎知人會選擇信上帝那一邊?
你怎知人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
事實上,連完全無罪的亞當夏娃,自由意志毫無污染的情形下,都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了,
你以為我們就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嗎?
撒但也是。
已經當天使長,完全無罪,自由意志毫無污染,
但牠也是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而不是要站上帝那一邊。
我們很容易就假定『假使不是上帝預定,這人一定會願意信主』。
面對阿民念主義者,假使我們一開始就進入經文攻防,恐怕成效甚微。
事實上,我不認為和這些人針對個別經文去進行攻防是有效的。
反正,同樣的經文,幾乎都會變成各說各話,毫無交集。
因此,要駁斥阿民念主義者,請注意我講的策略重點…………抓大格局,不進行小細節。
所以,只需問對方兩個問題:
問題:
遇到嚴重天災,常常死傷數萬人,開始覺得上帝有祂慈愛憐憫的那一面,卻也有殘忍、殘酷的一面。當然我們也都會犯錯,但看到神這樣允許發生這麼殘酷的事情,似乎不像是我認識的上帝。突然覺得,搞不好那一天就換成是我們了!! (隱私已去除)
答:
上帝本來就有嚴厲的那一面,是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而已。
上帝當然可以讓祂的兒女遭遇嚴重的天災人禍。
問題是,你有多信祂?
很多人以為自己很信上帝,原諒我這樣說:
真的信嗎?
等到有一天你遇到苦難,還願意信上帝,那才是真的。
很多人常以為基督教的預定論就是宿命論,但那是很嚴重誤解。
假使很難分辨的話,那麼,起碼記住這句話,大概就比較能抓住二者差異了:
宿命——-我不能。
預定——-我可以。
宿命論是『消極』的,認為只要被註定,不管你如何努力,都沒辦法逃避宿命。
預定論是『積極』的,強調的是努力盡本分,成果在上帝。
有個例子,請務必記起來:
一條小船上,有三個人。
一個人掉下海了。
問題:
謝謝,明白了。溝通到現在我可絕對沒有主張過「積極遺棄」的立場哦,
只是覺得用「積極」或「消極」來表述不太妥當,您自己也認為不是理想的詞彙。
我認為這個不能和三位一體的表述來做簡單的比較,兩者之間可比性比較小。
三位一體是對聖經的歸納總結,「積極和消極」更像是一種猜測,請原諒我這樣說。
我們不能為了把某些奧秘的經文(可能是神刻意隱藏的)解釋的符合人的合理性而用一種猜測性的觀念。
我想我們都同意無論是神的揀選還是神的遺棄都是為了神祂自己的榮耀,
如果放在這個大原則下來看的話「積極和消極」就失去了界限和意義,
因此,我個人現在的立場是不去界定積極或消極,誠實地說:不知道。
但我會按你的思路去理解,願聖靈幫助我來明白。
您所列舉的經文(撒下24,代上21)和您所提的問題,
顯然是將上帝和撒旦(激動大衛一事)以平等的關係來看了,
上帝激動大衛和撒旦激動大衛事實上是從屬的關係(撒旦也是神手中的工具),
從結局來看(大衛悔改上帝得榮耀)兩者雖然在做同一件事但動機卻是不同,
因此,在這件事上不能簡單地以「積極或消極」來界定。
這是我對你所列舉的經文的簡單理解同您商榷。
問題: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好像在你的文章中是「積極預定,消極遺棄」的觀點,不知何故現在怎麼又換成「消極預定,消極遺棄」的觀點了呢?
我個人的觀點是預定和遺棄都是屬於上帝奧秘主權的範疇(既不主張積極也不主張消極),
我們不應該在它前面加上帶有個人感情色彩的限制性的詞彙,比如:所謂的積極消極這樣的詞彙。
加上這些的詞彙雖然看上去好像有些合理性(對人的理性來說),但仍然解釋不了上帝主權的奧秘,反而可能使問題更加複雜化,
甚至為阿民念主義開了方便之門。與其這樣倒不如就誠實地原原本本地說:
一個人的得救是上帝的預定揀選,一個人的墮落是上帝的許可任憑。至於祂是積極還是消極我們不知道,但無論如何祂不是罪惡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