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里的孝敬父母與報酬或對價關係—–當父母很爛時,兒女還需要孝敬嗎?
在聖經里,兒女必須孝敬父母,這不是對價關係或報酬關係。
也就是說,不能因為『你給我好處,我才給你好處』。
父母不能因為小孩乖乖,才照顧小孩;
小孩不乖,就不照顧小孩。
同樣的,兒女也不能因為父母不好,就不孝敬父母;
父母很好,才孝敬父母。
二者之間,
不是一種『你給我好處,我才給你好處』之類的『對價』、『報酬』觀念,
而是一種『義務』關係。
父母有義務照顧小孩,
兒女有義務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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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能反抗政府?
那麼,美國反抗英國而獨立,還有中華民國推翻滿清,
那些人是開國先賢、偉大烈士,
還是罪該萬死的暴民?
弟兄姊妹們!請記住兩個例子:
1.美國獨立
2.中華民國建國
假使你是政府永遠的順民,你可能已經誤解加爾文主義了;
假使你以為基督徒不可以革命,你可能已經誤解加爾文主義了;
假使你順服政府到忘記聖經對社會公義的要求,你更可能已經誤解聖經了。
加爾文說:
「雖然我們已經證明對統治者的順服完全合乎真道,
但我們總要留意這例外,甚至強調這例外,
即————-順服(政府)不可叫我們遠離我們對上帝本身的順服。
因為君王的計畫必須臣服於上帝的旨意,
君王的法令必須屈服於上帝的命令,
君王的王權必須順服上帝的主權。
問題:
我知道,真正在工作的是神,人所要做的就是明白神的旨意,然後順服就可以了。可是對於「順服」,我總是不能很好的領悟。倪柝聲弟兄在他的著作中提到,順服必須是完全心甘情願,完全順其自然,甚至是不知不覺就按照神的旨意進行了才算。換句話說,甚至是當你在神的旨意中已經前行了一步後,才開始納悶自己怎麼會這樣做,因為如果按照自己的意志,是絕對不會如此行的。這種零摩擦零掙扎的情形,才說明你是真正得到了聖靈的帶領。可是我總是無法達到這樣的境界,即使知道了神給的功課是什麼,還是沒有辦法甘心情願的順服,即使下定決心為取悅神咬牙堅持兩天,一定會累到放棄,所以非常灰心喪氣,覺得神一定對我很不滿意,可也不願拉我一把。能否請您就順服給我一些教導?(隱私已去除)
答:
首先,我必須提醒,倪柝聲的很多觀念是有問題,而且是大有問題的。
他的架構是三元論,主張用『靈—魂—體』來解釋。
他認為最高的就是『屬靈人』,這等人是不屬魂的。
什麼是『魂』的領域呢?
一切理性,都是屬魂的。
所以,要當屬靈人,就必須放棄理性。
這種理論非常嚴重!而且錯得離譜!並且違反全本聖經觀念!詳細暫且不提。
未婚的姊妹,有些已經有男友,有些還沒。
已經有男友的,請思考這問題:
妳現今的男友,妳覺得可以讓妳在未來順服終生嗎?
妳願意這樣的男人,未來當妳的丈夫,一生當妳的頭,妳要終生順服他嗎?
還沒有男友的,也請思考同樣的問題:
未來我假使有機會以結婚為前提與男士交往,我是否會考慮那人值不值得當我的頭,我願意終生順服他?
很多姊妹一直在尋求神的旨意,希望能找到良好的人生伴侶;
也很多姊妹被現今的感情困擾,不知是否該和現今的男友繼續這段感情下去。
教會的品德課程教導小孩子(包括未信者)這樣的順服觀念,是否正確?
1. 真正的順服就是『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
答:
錯!而且錯得一塌糊塗!
這種教導大有問題!
任何對順服的教導,只要沒有『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的觀念,都是嚴重偏差,塑造權威領導,製造奴隸罷了。
現今對於各種品德教育的課程,大致可分成教會自己編寫的,以及已廣被使用的課程。
這是思佳姊妹的一些分享與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盡量多發表一些看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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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團契小組聚會的內容是看基督教電視台某婚姻節目,
內容大致是說〜妻子當順服丈夫,順服可以蒙祝福
這位婚姻名嘴舉的例子是撒萊「順服」亞伯蘭隱瞞他人妻的身份後來蒙神的祝福……..
看完節目後大家一起討論這節目的內容
我提出了一個不同意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