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基督徒男女朋友交往前,要先報告牧師?
問題:
1.牧師教導說,基督徒男女朋友交往前,雙方要跟自己的牧者說,由牧者遮蓋,也於交往前先拜會雙方家長再交往,不要偷偷自己交往。這樣的教導是否正確?
2.假使已經是有點年紀,家裡有兒女,後來因合聖經理由離婚,之後要再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的話,您有什麼建議呢?
答:
對於交往前要先告訴牧師一事,我倒是要反問一個問題:
請問,這樣的做法,有聖經依據嗎?
我們在聖經裡,看得到有這些規定嗎?
身為基督徒,我們要很小心,不要將『人的意思』,當成『神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