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辨別信仰教導正誤的兩個問題
一、 請問聖經依據何在?
二、 解得通反合性經文嗎?(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現今是知識爆炸的時代。
各種資訊大量釋出,令人目不暇給。
教會中的教導也是這樣。
很多新奇的道理,在這數十年間,大量在教會中被傳講。
我們該怎麼辦?
完全相信?
完全不相信?
一、 請問聖經依據何在?
二、 解得通反合性經文嗎?(paradox)(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現今是知識爆炸的時代。
各種資訊大量釋出,令人目不暇給。
教會中的教導也是這樣。
很多新奇的道理,在這數十年間,大量在教會中被傳講。
我們該怎麼辦?
完全相信?
完全不相信?
今天,我們要來看品德良好的以斯帖和預定的部分。
四、心地善良的以斯帖
『希該喜悅以斯帖』(斯2:9)
『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悅她』(斯2:15)
『王愛以斯帖過於愛眾女,她在王眼前蒙寵愛比眾處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頭上,立她為王后,代替瓦實提』(斯2:17)
以斯帖的美貌,不足為奇。
她從小就長得美。
事實上,能被選入宮當皇后候選人的女子,有哪一個不美的?
所以容貌姿色部分,以斯帖當然沒問題。
但問題在這裡: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天生容貌與預定。
三、美人以斯帖
以斯帖從小就長得很美,也因為她的美貌,得以被選入宮,開始成為眾多皇后候選人的一員。
天生容貌的美醜,是誰在決定的?
在沒有整形外科的時代,我們能在孩童與年輕時決定自己容貌如何嗎?
我們只會因為發生事故,導致容貌變醜;
可是卻無法由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變美。
是誰決定每個人天生容貌如何?
是上帝!
如果以斯帖不美,她根本沒有被選進宮的機會,更別提以後當皇后了。
這是上帝的預定:
這次,我們要用預定論來看以斯帖是孤兒這件事。
二、孤兒以斯帖
以斯帖父母雙亡,由親戚末底改收養為女兒。
在人的眼中,父母雙亡是何等悲慘的事。
再加上,猶太人當時已經王國,以斯帖是住在異鄉。
坦白說,別說是一般人,連許多基督徒,也會對這樣的境遇,心生抱怨,甚至憤世嫉俗。
以斯帖父母雙亡,是她能控制的嗎?
當然不是!
她住在異鄉,是她能控制的嗎?
當然不是!
身為基督徒,一樣有許多無法控制的環境變數。
然而,一切的境遇,都在上帝掌管之下,都是上帝預定的內容。
上帝絕不會做錯事。
問題是,有多少基督徒,能不怨天尤人,坦然接受自己無法控制的環境?
我們在遇到這種世人眼中悲慘的事情時,還願意相信上帝的安排嗎?
許多基督徒信主之後,根本不相信上帝的預定。
以為可以憑藉禱告,凡事都能成就。
當我們思考聖經中的人物與事件時,有太多切入的角度了。
這次的角度,就是要以歸正神學的預定論來切入。
當我們用預定論來看人物與事件時,常會有出人意外的豐盛收穫,會看到上帝的偉大與掌管,是何等美妙。
以斯帖的故事,有太多值得思考之處了。
但本文只專注在預定部分,從以斯帖記,來看預定論的一些觀念。
在整卷以斯帖記之中,我們有太多可以看到上帝預定的部分了。
這需要幾次的時間,才能講完。
閱讀時,如果您也能同時拿出聖經來對照,印象會更深刻。
我們不反對,而且同意聖經中有上帝祝福或咒詛後代子孫的事;但是,我們反對「破除祖先咒詛」教導。因為,這種教導,並沒有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聖經連結的依據。因為,讓這種教導理論成立的連結依據,是潛意識、心理學、經驗、、、、,而不是聖經。
聖經中有沒有上帝祝福或咒詛後代子孫的事?
有!
聖經中有沒有族譜?
有!
聖經中有沒有為祖宗所犯的罪認罪的事?
有!
聖經中有沒有認罪悔改之後就脫離咒詛、得到上帝祝福的事?
有!
那麼,「破除祖先咒詛」教導,就是有聖經根據的喔?
錯了!不是這樣!
這種教導,並沒有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的聖經依據。
上帝到底會不會後悔?
為什麼有些經文說會,有些卻說不會?
到底該如何解釋這些經文?
關於上帝會不會後悔,這是個很有趣,但卻很重要的問題。
如果我們誤解這裡面的意思,那會造成我們自己很大的虧損。
當我們讀到聖經中上帝『後悔』的經文時,我們要很小心『後悔』這兩個字。
其實,在聖經原文中,『後悔』並不是只有我們一般人認為的『後悔』那種意思而已。
事實上,還有其他的意思,只是中文和合本一律用『後悔』來翻譯而已。
基本上,聖經中關於『上帝後悔』的經文,可分三大類:
1、上帝絕不後悔
2、上帝對犯罪的人後悔,接下來要降災給人。
3、上帝對悔改的人後悔,接下來要把欲降的災取消。
解經時,應該對全本聖經先有正確的觀念(或稱『總原則』),之後再來對個別經文做出解釋,這樣比較不會誤解經文意思,也比較不會出現異想天開、或是特立獨行、語不驚人死不休但卻違背聖經意思的解經。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因此,就有人說,我們可以用十分之一來『試探』上帝。
問題是,在『試探』這用語上,普遍屬於比較負面的。
而聖經裡的原則,也是相當清楚的:
讀聖經,要小心paradox經文(反合性)(似非而是)(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當我們忽略了反合性經文,那我們很難正解單一邊的經文。
更嚴重一些來講,如果我們沒把反合性經文找出來,然後就對單一邊經文大解特解,很多都是亂解,得出的都是錯誤的觀念,然後還以為這是上帝正確的道理。
在十進位計算中,1+1=2,這答案是正確的。
客觀的解釋聖經原則其實也是解釋任何文獻的原則,乃「普通常識」而已
蘇穎智
1)任何解經必不能與整個聖經神學起衝突,因爲神不可能是自相矛盾的。
2)唯獨明顯的經文能建立教義,不明顯的經文不能用來建立教義。
3)不明顯的經文必須由意義明顯的經文解釋。
4)正確的解經必須符合歷史背景,歷史背景乃認識聖經意義最好的參考依據之一。
5)不能用比喻建立教義,因它們的目的只是幫助解釋教義或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