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标签类目:报复
2012-03-07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发问:旧约主张‘以眼还眼’,就是鼓励报复?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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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旧约主张‘以眼还眼’,就是鼓励报复?

旧约圣经主张‘以眼还眼’,这表示圣经鼓励报复?

问题: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利24:19-20)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申19:21)

这是旧约时神所颁布的律例,不过,主耶稣却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太5:38-42)

难怪当时的犹太人不敢接受主耶稣的教导,旧约律例,真的很像回教的阿拉,是报复的公义观念。但是新约的恩典时代,神好像就转变为慈爱,爱仇敌。请小小羊解答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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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9未分类

发问:以牙还牙或无条件饶恕?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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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以牙还牙或无条件饶恕?

这是Alan网友的疑惑。请各位热心的兄姊,有空时尽量帮忙回答,谢谢大家。

这是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申19:21)

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18:23)

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路6:29)

以上经文,看似有矛盾.我们基督徒的忍耐是否要无条件?

上帝为何不宽恕所多玛城?

战争时期私下与敌人谈和,"通敌卖国"者,其行为是否基督徒所能接纳的?

有人犯了上帝不容的罪, 我们作为人, 真的有权赦免他吗?

我很愿意根据圣经的教导来对待我的仇敌,但旧约的公义和新约的宽恕,

我们如何取舍? 是否需要看情况而定?

究竟我们应该以牙还牙还是无条件地原谅别人?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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