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律法的轭,我们背得起吗?
许多时候,我们岂不是很严格待人?
看到许多人物,只要违反一条律法,就视为十恶不赦,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徒15:10)
靠律法称义,是普世皆然的观念。
国家法律、道德良心、宗教教导,几乎都是这样的观念。
唯有基督教,却是截然不同。
我们的信仰,否定有任何人可以靠律法得以称义,反而主张所有要称义的人,都只能因信来称义。这律法的轭,我们背得起吗?
可是,靠律法称义,有什么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