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幸福的標準,由誰決定?
你?我?他?
誰來決定?
基督徒相信上帝存在。
關於這一點,無從證明、無法證明、不需證明,純屬信仰。
很多基督徒企圖去證明上帝存在,但那是做白工。
聖經根本不去證明上帝存在,聖經很坦白講『上帝就是存在』。
換句話說,當我們要探討基督教時,我們就必須接受基督教的這個基本立場。
就像我們要學習或探討數學,就必須先接受1+1=2的規定一樣,這樣,我們才能討論下去。
也像我們研討佛教、印度教時,必須先接受輪迴學說是他們信仰的基本立場一樣。
先接受對方一些很基本的預設,並不表示我們就必須去信它。
但是,這是認真探討對方所說的理論,很重要的基本態度。
所以,先不用管基督教『上帝存在』這信念合不合理,反正就是先接受基督教這基本假設,然後我們再繼續探討各式各樣的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