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拉巴马州禁止乱伦、强暴的堕胎谈起(给基督徒)
这篇是针对基督徒写的,不是为非基督徒写的。
所以,内容是圣经和教义条文的探讨。
最近美国阿拉巴马州通过全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案:
除了对母体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堕胎,
就连未成年、性侵或乱伦怀孕也不准。
消息传来,台湾许多人的反应几乎都是——一片哗然、不以为然。
反对者的观念,其实有两大核心:
1. 胎儿不是人
2. 我有权决定要不要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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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针对基督徒写的,不是为非基督徒写的。
所以,内容是圣经和教义条文的探讨。
最近美国阿拉巴马州通过全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案:
除了对母体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堕胎,
就连未成年、性侵或乱伦怀孕也不准。
消息传来,台湾许多人的反应几乎都是——一片哗然、不以为然。
反对者的观念,其实有两大核心:
1. 胎儿不是人
2. 我有权决定要不要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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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沈重的问题。
因为涉及条文,所以是很理性的论述,不是安慰文。
所以,假使你想来读安慰文,
那么,读到这里,就可以离开,不需继续读下去。
因为,下面的东西,有时,会苦到令人难以下咽。
条文主要是ICCP信仰宣言主题22‘关于人类生命的神圣’
https://www.churchcouncil.org/22-the-sanctity-of-human-li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