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的女友———聖經的一些原則
這是給未婚姊妹,也是給未婚弟兄看的。
未婚姊妹可以藉此省察自己———-我夠格當人家女友嗎?
未婚弟兄可以藉此查驗對象———-她夠格當我女友嗎?
我設定的男友、女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未來結婚的,不列在我的對象裡。
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而是一些簡單原則而已。
今天寫的重點,有些前一篇文章已經提過。
重複的我就不再多提,但同樣經文,因為對象不同,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著重點,這些會比較詳細講。
這是給未婚姊妹,也是給未婚弟兄看的。
未婚姊妹可以藉此省察自己———-我夠格當人家女友嗎?
未婚弟兄可以藉此查驗對象———-她夠格當我女友嗎?
我設定的男友、女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未來結婚的,不列在我的對象裡。
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而是一些簡單原則而已。
今天寫的重點,有些前一篇文章已經提過。
重複的我就不再多提,但同樣經文,因為對象不同,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著重點,這些會比較詳細講。
基督徒可以當兵殺敵嗎?
有些基督徒認為不可以。
對這些人,我尊重他們不殺敵的想法。
當然,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決定,付上叛國或判刑的代價。
但無妨,假使自己覺得這樣比較好,那倒無所謂,畢竟是個人領受。
在基督教教派裡,門諾會就是反對殺敵的,特別是極端的門諾會,對此非常堅持。
異端耶和華見證人也是拒絕殺敵的,他們也拒絕服兵役。
這都是個人領受,我會尊重。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8-19)
所以,這二句經文的意思是說:
全世界所有人,不管信不信耶穌,都能得救囉?
我們深信,所有的人,不管學歷高低,只要識字(即使是羅馬拼音),都可以讀聖經、應該讀聖經、都能讀懂聖經。
我們深信,不管什麼時代、不管什麼國家、不管什麼背景、不管受過什麼訓練,只要讀聖經,都能讀懂聖經。
這不是說我們讀經就能透徹瞭解一切屬神的奧秘,也不是說我們讀經就不會讀到窒礙難懂的經文,而是說單單很平凡靠聖經,就可以讀出正確的聖經意思。
講這些,是要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