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感觉上的信仰,是很危险的
坦白说,‘追求主观经历’(如大哭、大笑、倒地、狂喜状态、电流流过、眼见金粉、亲眼见到天堂与地狱、、、),已经是许多信徒毫不怀疑,深深信服的信仰的一部分了。
要去指出这些感觉(或主观经验)的危险,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更不客气讲,会惹众人讨厌。
但是,在这个维护正道的声音越来越薄弱的时代,为了持守呼召,我必须尽责讲出有疑义之处,做出提醒,否则,我无法对上帝交差。
我所说的,有任何违反圣经之处,均欢迎提出指正。
坦白说,‘追求主观经历’(如大哭、大笑、倒地、狂喜状态、电流流过、眼见金粉、亲眼见到天堂与地狱、、、),已经是许多信徒毫不怀疑,深深信服的信仰的一部分了。
要去指出这些感觉(或主观经验)的危险,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更不客气讲,会惹众人讨厌。
但是,在这个维护正道的声音越来越薄弱的时代,为了持守呼召,我必须尽责讲出有疑义之处,做出提醒,否则,我无法对上帝交差。
我所说的,有任何违反圣经之处,均欢迎提出指正。
我不是有过什么感觉,听过什么声音,见过什么异象,说过什么方言,乃是详细查考根据圣经,因信得蒙赦罪,被称为义,得成圣洁,得了永生,蒙了重生,作了神的儿子,也就照样因信领受了圣灵。这是因信获得的,也都是在同一个时间内就已经成就了。
王明道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使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的神所召来的’”(徒2∶37-39)。
非基督徒问:一个人如果一生作了千万件善事,但只因为动过一次邪念,就该被判下地狱,而一个无恶不作如陈进兴者,只要死前真心皈依上帝,就可靠耶稣的代赎上天堂,太不符合比例原则。
答: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质疑,也是很正常的质疑。
这问题,有一些关键的核心:
非基督徒问:所有的赏罚对错,以信不信上帝为判断标准,间接鼓励人们在世时可以无后之忧的为恶?
这是大家很常见的质疑:
基督教的恩典太廉价了,有鼓励行恶的可能性。
然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有些部分,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非基督徒问: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答:
我发现,好像许多非基督徒对基督教中的‘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有些误解。
首先,这句话‘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有点太简化一些复杂的观念,甚至有时造成误解。
没错,以逻辑上来说,基督徒承认这句话是对的。
但是,请留意我以下所提出的东西,这是基本的基督教观念,有其逻辑性在:
只要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何难之有?
但是,这句经文真是如此简单易行吗?
我们都唸过,也背过: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
我们也常用这句话来来鼓励人信主。
乍看之下,似乎并不难:
只要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何难之有?
但是,这句经文真是如此简单易行吗?
别忘了,另一些经文,是主耶稣自己说的: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太7:21),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2-23)。
一个坏行为的人,他传的是合乎圣经的福音,
这时,他的坏行为,是否会使福音失效?
还有一个类似的问题:
一位信徒,被一个没得救的牧师,依照圣经施行洗礼,这洗礼是否会变无效?
很有趣,也很有意思的问题。
但是,这样的问题在历史上,是真正发生过,是充满血泪的。
而圣灵也一直保守教会,能持守在正确的真理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