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人的本性會自動想犯罪?
有些人認為人性本善,不相信人骨子中有自動想犯罪的本性。
身為男人,我們誠實問自己一個問題好了:
假使可以完全自由,沒有任何規定與處罰,
那麼,你會不會想和喜歡的女人上床,而且多多益善?
特別是假使你是國王,你會不想要後宮佳麗三千、三萬、三十萬?
這東西需要人家教嗎?
這種本性需要人家教嗎?
有些人認為人性本善,不相信人骨子中有自動想犯罪的本性。
身為男人,我們誠實問自己一個問題好了:
假使可以完全自由,沒有任何規定與處罰,
那麼,你會不會想和喜歡的女人上床,而且多多益善?
特別是假使你是國王,你會不想要後宮佳麗三千、三萬、三十萬?
這東西需要人家教嗎?
這種本性需要人家教嗎?
問題:有一個問題,不敢問教會的牧師與弟兄姊妹,怕「丟臉」,
只好私下向您請教:
『什一奉獻』指的是每月『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還是『扣完應付稅額』之後的十分之一?
會提出這個疑問,
是因為薪水單上『應該發放的』和『實際領到的』有相當程度的差距。
如果要再延伸,可能就是要不要把每年繳的所得稅扣除吧?
真的是很難啟齒的問題,我雖沒有計較的心,卻還是想弄清楚。
(隱私已去除)
問題:最近女友要和我分手,我卻一直捨不得且想挽回。
我一直求神讓我們複合,可是我沒有得到迴音。
交往時,我們犯過罪,所以我用『我們已經是夫妻,不可以離婚(分手)』當理由,結果當然是沒有成功。
還有挽回的餘地嗎?神真的希望我們兩個分手嗎?我應該讓她走嗎?
我希望和她結婚,可是,現在分手後,我不知道上帝為何當初要讓我們交往。
我知道祂有旨意,只是我不懂。
我沒辦法走出傷痛。
(內容全改寫,這是很多弟兄姊妹問的問題)
問題: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和「惡人」的關係——比如說同性戀、或者對上帝口出不敬之言的人的朋友關係呢?
因為是在成為基督徒以前就成為的朋友,而且關係也很密切,我是該遠離還是該繼續相處?
我以前本來是認為不必遠離,而要持續為他們禱告並且努力作出好樣式,
因為大家都是罪人,只是我被上帝揀選拯救了而已。
但看歷代志下的時候也看到先知對約沙法說因為他與亞哈謝交好,所以神感到忿怒。
請問這種交好是說和他一起從惡嗎?還是僅僅交往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