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在家教育—–我這基督徒的看法(三)
這是Divergent姊妹的分享。
由於全文較長,所以會分四篇刊登。
本文是此系列的第三篇。
由於全文較長,所以會分四篇刊登。
本文是此系列的第三篇。
問題:
我現在悔改信主了。
可是,如何處理親朋好友送的平安符及家中的經書?
可以放在家中的角落,不去看它拿它想它嗎?
將平安符視為親友的卡片一樣留存是對的嗎?
將經書送給其他信仰佛教的朋友是對的嗎?
還是全部都應該丟掉?
如果要丟,是我自己可以處理的嗎?
還是應該請其他已受洗的基督徒或教會的牧師處理?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民主文明的國家,合約與控告,是一些有形實在的事,而不是廣義抽象的事情;抽象的事情例如人的信念、思想、看法、宗教、政見、、、、,不是控告犯罪的元素及根據。不得入罪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