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用絕食、自焚來抗議政府嗎?
這要分成三個部份來看:
1. 基督徒可以公開抗議政府嗎?
2. 抗議的主題與內容,合聖經嗎?
3. 抗議的方式,合聖經嗎?
1. 基督徒可以公開抗議政府嗎?
答:
基督徒是可以革命的。
連革命都可以,遑論等級更低的示威、抗議、、、?
所以,基督徒抗議政府,並非不合聖經。
這要分成三個部份來看:
1. 基督徒可以公開抗議政府嗎?
2. 抗議的主題與內容,合聖經嗎?
3. 抗議的方式,合聖經嗎?
1. 基督徒可以公開抗議政府嗎?
答:
基督徒是可以革命的。
連革命都可以,遑論等級更低的示威、抗議、、、?
所以,基督徒抗議政府,並非不合聖經。
那麼,話又要講回來了,聖經有沒有要人不準革命、要順服的啊?
有啊!
別的不講,單單耶利米書的例子就是啊!
猶太王國即將滅亡前,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的口,不斷要猶太人投降敵國巴比倫。
這叫叛國罪耶!
新約更別提了,主耶穌自己不推翻羅馬帝國,保羅書信也沒要基督徒推翻羅馬帝國。
很多經文,都要信徒忍受苦難,做消極性的逃避、躲藏,而非積極性的反抗。
可是,這就表示舊約那些革命的例子都可以作廢嗎?
若是如此,那麼我們都該效法羅馬帝國的基督徒一樣,
新約很多要求順服政府的經文,大家都熟,我不須多提。
我要講的是聖經有無同意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經文。
我只簡單列舉一些。
1.摩西出埃及
不是該順服掌權者嗎?
不是該順服政府嗎?
當時的政府,就是埃及。
這個分類非常簡化,並不是非常精準,
但是,可以幫助我們做一些簡單的思考。
一、和信耶穌直接有關
(如:禁止信耶穌、要求拜偶像、禁止禮拜、、、、)
這部份比較單純,聖經規定清楚,我們今天不討論。
二、和信耶穌無直接相關
(如:多數政治議題)
1.不順服政府,公開積極反對(如:革命、示威、抗議、、、。美國黑人民權運動)
2.不順服政府,暗中積極反對(如:納粹德國時,不公開反對政府,但私下窩藏猶太人)
3.不順服政府,消極反對(如:納粹德國時,不幫助猶太人,但也不去檢舉猶太人、不去做任何對猶太人不利的行為)
基督徒只能順服政府?
那麼,你該順服孫中山先生,還是該順服清朝?
對孫中山先生而言,他是『反抗暴政,合理不順服政府』;
對清朝而言,革命黨人是『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所以,你該不該順服清朝?
該不該嚴厲譴責孫中山先生這些革命黨?
該不該咒罵黃花崗這些人是該死的違反法律的暴民,而不是偉大的烈士?
基督徒不能反抗政府?
那麼,美國反抗英國而獨立,還有中華民國推翻滿清,
那些人是開國先賢、偉大烈士,
還是罪該萬死的暴民?
弟兄姊妹們!請記住兩個例子:
1.美國獨立
2.中華民國建國
當我們在思考基督徒在政治與信仰上的議題時,
坦白說,以馬丁路德路線當成典範,其實不是很理想。
政治與信仰議題,並非單純神學討論,而是必須加上該理論的實際經驗。
假使只有單純神學討論,很容易變成紙上談兵,各種理論聽起來都頭頭是道,
可是,一旦加入歷史實況,很多神學理論的缺陷就會無所遁形。
當然,基督教各宗派對於政治的路線本來就大不相同,大家可以有各自的主張,也須彼此尊重。
好比說,門諾會路線,就是主張和平,反對一切暴力與戰爭,寧可受苦也不反抗;
某些宗派則幾乎不過問政治,甚至離群索居,好比亞米胥派(Amish);
對此,我們必須予以尊重。
福音預工:幫助人接觸福音的『事前』措施。如:辦學生課業輔導班、辦聯誼晚會、辦讀書會、社區關懷、關心人、對人說耶穌會解決你婚姻問題、、、
福音(正工):信了才能使人得救的『教義』。如:罪 -十字架–因信稱義。
栽培造就(後工):幫助已信者更深入了解信仰,活出正確的樣式。
我們不僅不反對『福音預工』,而且強烈支持福音預工。
但是,我們對於『什麼叫福音』這種教義,非常堅持。
要如何傳福音使人信耶穌,方法上可以千變萬化,沒有關係。
問題:有人說:因為基督徒不能被轄制,若你每天都一杯才感覺有精神,那就不行。
這樣的說法,對嗎?
答:
每天一杯咖啡,假使沒喝就不行,那確實符合聖經說的轄制。
但反過來講,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說基督徒不能天天喝咖啡。
一天一杯咖啡,並不會對身體有害,而且有些還覺得有益。
基本上,基督徒不要太在『食物有益有害』、『轄制不轄制』部分,做太多思考。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來13:9)
小小羊
發問:怎樣才算叫認罪「悔改」呢?是只要在主耶穌認罪悔改就好了嗎?
(我這裡是指那種真正真心認罪悔改,甚至是痛哭悔改、 對罪很痛苦、很敏感)
(那種輕輕鬆鬆認罪的,我個人覺得不算,不過當然這要由神來判斷)
假設某人犯了說謊的罪,也跟主認罪悔改了,
那他需要跟人澄清說「某件事我向你說謊,我求你原諒」嗎?
即使是善意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