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證據證明上帝是存在的?
我們如何對未信者證明上帝存在呢?
基督徒傳福音時,該如何面對這棘手的問題呢?
很不幸的,只要你一聽到這問題,很努力去想『如何證明』,你就走錯路了!
關於上帝存在與否,聖經從來不去『證明』,聖經只講『顯明』。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1:19)
可是,聖經難道沒有『證據』嗎?
有!
『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7)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自然界、受造物,這些都是上帝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