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权柄者犯罪,依程序都无法改变时,如何处理?
之前我们已经讲过,当权柄者犯错时,我们该如何按照圣经原则,依循程序来进行处理。
我们讲很多重要的观念,好比:
要顺服人,但也必须顺服神;
要确定没有误解对方意思、要确认这是绝对真理还是相对领域;
要区分这是公领域还是私领域、要劝告还是惩处;
程序上必须先私下后公开、先劝诫再惩戒、先少数人才多数人。
但是,万一,经过这些程序处理了,但都无效,或是无法解决问题,或是权柄者就是不改呢?
之前我们已经讲过,当权柄者犯错时,我们该如何按照圣经原则,依循程序来进行处理。
我们讲很多重要的观念,好比:
要顺服人,但也必须顺服神;
要确定没有误解对方意思、要确认这是绝对真理还是相对领域;
要区分这是公领域还是私领域、要劝告还是惩处;
程序上必须先私下后公开、先劝诫再惩戒、先少数人才多数人。
但是,万一,经过这些程序处理了,但都无效,或是无法解决问题,或是权柄者就是不改呢?
当我们遇到牧师、长老、执事、团契会长、小组长、、、之类教会权柄者或是走入偏差、或是传讲假道、或是奸淫贪污……各式各样犯罪的情形时,这时,假使我们是权柄较低的信徒,该怎么处理?
有两个很重要的基本观念,是我们必须要有的:
一、必须顺服权柄,但是注意限制
涉及权柄的问题时,我们一定要先有这个很重要的观念:
1. 必须顺服权柄
2. 可是,当权柄者已经违反圣经时,我们就必须顺服神而不是顺服人
唐牧师生病,暂停各国巡回查经讲座
http://stemie-circular.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html
虽然我没亲自听过唐牧师几次讲道,都只能透过他的书籍,以及网络版的希伯来书查经,还有一些CD听道,
但是,他一直是我很重要的信仰老师。
从年轻的时候起,我就习惯思考一些信仰问题。
唐牧师是少数能提供较高深一些的解答,教义信仰又纯正的上帝仆人。
我不是说其他书籍、讲道都不好、不纯正,
而是许多牧师在牧会时,必须顾及多数信徒的程度,无法做出较精细的讲解,而唐牧师的讲道可以补足我这部分的需要。
我是台语长老会的信徒。
台语长老会原是属于加尔文主义的宗派。
过去,信仰内容是很纯正的。
但是,后来被新派神学渗透,开始出现各种新派的观念。
这种现象,在总会、神学院部分更是严重。
但大致上而言,各地的长老会的教会,还依然保有加尔文主义的信仰内容,没像总会或神学院那样偏新派。
这是康来昌牧师针对自由意志与预定论所讲述的简短文章。
预定论与自由意志这议题,我们园地已经有大量文章,有兴趣者可自行去这分类夹中阅读。
由于许多基督徒对预定论与自由意志有太多的误解,所以,我们必须常常且不断提醒正确的观念。
太多人一讲到‘自由意志’,就以为那是指‘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意志,但这是严重误解,也是使人无法正确理解圣经所讲的自由意志与预定论的重大关键。
康牧师在文章里称这种一般人常见的观念叫‘为所欲为’的自由意志,ICCP则称为‘相反选择的能力’的自由意志,这都是错误的自由意志观念,但却是大量基督徒与一般人持有的观念。
ICCP主题五 关于上帝的无所不知与不改变、和关于自由与尊严
这是篇很严肃又很尖锐的问题与分享。
碰触的,是很复杂的基督徒爱心、智慧的分辨、资源的分配之类的问题。
我征得发问者同意,并将一些私密部分改写。
请大家先仔细阅读这篇比较长的问题与状况。
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教会做慈善的 “界限”,应该如何 “把关”?
之前在某篇回应里,看到小小羊回应说到穷人有很多是因为自己没有遵守圣经的教导才造成的,我真的心有戚戚焉。
有牧师说,十一奉献主要不是奉献给上帝的礼物,而是税,以资助以色列的国家预算。这样的说法,对吗?
问题:
小小羊弟兄你好:
我个人是支持十一奉献的也有十一奉献
但有一些牧师是不持支十一奉献的
例如有位牧师就反对十一奉献, 他的理由如下:
“整本圣经一贯地只教导两种奉献:给予政府(总是强制的),并给予神(总是自愿)。
一些人误解了旧约的什一奉献的性质, 以至了这个问题引起了极大的混乱。十一奉献主要不是奉献给上帝的礼物,而是税,以资助以色列的国家预算。
圣经有些规定,是牵涉到风俗习惯、时代背景的。对于这些,我们不需死死遵守。像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现今我们是否必须亲嘴问安、旧约很多仪礼规定,这都是时代背景、风俗习惯。这类的东西,我们现今不需死守字句,只需注意其精义即可。
那么,林前11:1-16这段关于女人蒙头的经文,精义是什么?林前这段经文,是有相当解读难度的经文。因此,在此我只简单点一些重点,其他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去查解经书。
主要问题点在这些:
请大家先自己读这段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