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很可惡,但酒鬼背後的妻子呢?
今天我要講的,真的很殘忍。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今天我要講的,真的很殘忍。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三妻四妾、童養媳、休妻的離婚法、、、、歷史出現過的文化,絕不等於就是上帝所喜悅的,相反,卻是上帝極其憎惡的。凡事必須要以聖經去檢驗!
一些極權國家的法律容許民間看「被強姦的少女」為污穢對其施加暴虐。越接近特殊啓示下的西方國家,越向著保護弱勢女性的文明觀念,不會這樣荒謬。聖經是世界的明燈。
婚姻一旦確立,必須以上帝的眼光即聖經的原則去看待婚姻。甲與乙訂立合約甲以妻子作代價賣妻賠其欠乙債,這份合約不會被文明國家法庭受理及承認,是非法的,它也已經違反人權法。基督徒處事千萬不要違反聖經。
陳終道牧師
問:基督徒可以離婚嗎?或可以和離過婚約人結婚嗎?馬太5章32節的話是什麼意思呢?請詳細解釋。
答:聖經中關乎這方面的教訓約有三組重要的記載:
很多弟兄姊妹在這議題上,有一個很嚴重的法論的錯誤,就是:
為什麼『不可以』?聖經哪裡說不可以?
但是,這是錯誤的,因為,正確的方法論是:
為什麼『可以』?聖經哪裡說可以?
看見這兩種差異了嗎?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聖經很明確規定出『不行』!而對這種使用『不可以』來陳述的教義,假使你不同意,你反而必需自己去找出『可以』的聖經經文,而不是去反問宣講者為什麼不可以。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
ICCP信仰宣言的一開頭,以及每個主題的開頭,都有提出前言,做出一些聲明與呼籲。
在此,我摘錄與我們一般信徒比較有關的部分給大家參考。
以下的內容,不是完全按照原文翻譯,而是大致講出意思而已。
一、 做出教導
1. 針對當今福音派教會裡,這些已經大量混亂,令人無所適從的二十二個議題,做出清楚的教導。
2. 告訴大家當今許多在教會中不合聖經的錯誤教導有哪些,並告訴大家正確的又是什麼。
3. 教導大家二千年來歷世歷代教會在這些議題上所持守的信仰。
二、大量神學家與多國一起參與驗證過的
再來,我要講家暴了。
家暴問題,是我到今天,都一直沒有公開發表意見的領域。
事實上,這個議題,也是我個人認為,在聖經中關於可否離婚的議題裡,最難回答的問題。
事實上,假使我們要去搜尋關於家暴是否可以離婚的問題,我們幾乎都會發現,神學家對於這議題,幾乎都保持沈默。
我們要找出關於可否離婚的教導,不難;
但要找出家暴可否離婚的教導,很難。
不管是網路、講道、書籍、甚至是基督教倫理的書,都很難找到這議題的教導。
連神學家都不敢講了,我是什麼東西,哪有什麼資格出來教導人家?
但是,私下實在被問到太多次了。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一切行事為人唯一的依據與準則。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說、社會如何做、法律如何規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聖經來,看聖經怎麼說。
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的是:
基督徒遇到問題,先不用去想人家怎麼說、社會習慣是什麼、法律怎麼規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聖經怎麼說!
關於各式各樣因為配偶的問題可否離婚,
扣除聖經同意的『配偶淫亂』,以及『不信的配偶要離去或遺棄』這兩個理由外,
還有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理由。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是一個組織,他們在2003年提出了一份關於20個教義的文件,內容是陳述對這些教義的確認與反對。後來又補進第21和第22份文件。
這些教義,在許多福音派教會裡,已經嚴重被混淆,各種不合聖經的理論也被傳講教導。
他們希望能在這個時代,清楚教導基督徒什麼是正確的、是過去二千年傳承的信仰。
他們透過許多學者與工作人員的努力,起草了這些文件,並且讓這些文件被全世界基督徒檢驗,提出各種意見,並進行修正,以使這些文字內容更加符合聖經。
目前記錄的,有全世界70個國家參與在其中。
他們預計在西元2012年召開全球性的教會會議,將這22份文件正式簽署,成為『a biblical-theological standard of doctrine for the 21st Century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mainstream theology of the first 20 centuries』(一個與之前20個世紀主流神學相合的21世紀聖經、神學教義標準)。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芝加哥宣言論釋經學,是這22份文件中的前二份。
1.丈夫和妻子離婚,後來又再婚,之後又離婚。這時,丈夫可以和第一個妻子復合嗎?
2.妻子和丈夫離婚,後來又再婚,之後又離婚。這時,妻子可以和第一個丈夫復合嗎?
這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我也不敢說自己講得一定很對。
但是,請務必將我講的,特別是我提出的二段聖經,一定要放在心上。
這樣的話,不管聽到的是什麼樣的講法,都要請對方合理解通這二段經文。
否則的話,講的人都可能沒有解通全本聖經。
第一段聖經:先知何西阿的故事
先知何西阿娶的是淫婦。
這女人在婚前,就已經與多人發生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