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將十一獻在自己教會的信徒,就該換去其他教會聚會?
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嗎?
當然不是!
所有從事聖工的單位與人員,還有濟貧,都是我們可以將十一奉獻進行投入的標的。
但是,有傳道人反對我這種教導。
我相信,抱持他那種觀念的牧師傳道,絕對不在少數。
由於其理由非常嚴重錯誤,而且身為傳道人,一旦觀念錯誤,更為可怕。
因此,我針對其問題與論點,進行公開的駁斥。
在駁斥前,請先看三類舊約十一奉獻標的與用途的經文:
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在這裡我們看到,十分之一給從事聖工的人為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