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的钱?牧师的钱?
教会的钱,是谁的钱?
例一、某国际知名牧师
住千万美元豪宅(合台币三亿元以上)、开奔驰车、私人喷射机、高得吓人的各地住宿费与旅费,年收入十亿美元(合台币三百亿以上)。
财务不透明,不受监督,也拒绝加入专门审查督教组织收受奉献之透明度及有效性的非营利机构。
这位牧师今年还来台湾举办特会,而且很多教会还极力信徒推荐参加呢!
教会的钱,是谁的钱?
例一、某国际知名牧师
住千万美元豪宅(合台币三亿元以上)、开奔驰车、私人喷射机、高得吓人的各地住宿费与旅费,年收入十亿美元(合台币三百亿以上)。
财务不透明,不受监督,也拒绝加入专门审查督教组织收受奉献之透明度及有效性的非营利机构。
这位牧师今年还来台湾举办特会,而且很多教会还极力信徒推荐参加呢!
教会牧师是上市公司总裁、专业经理人、执行长这类人士吗?
很抱歉,我将这些职称,全部都用很不严谨的方式称为CEO,要不然文章会变得又臭又长。
什么是我这里指的CEO呢?
就是那种领薪水,有很高的权力进行决策与管理的公司领导人。
这些人与公司的结合,基本上是一种利益的结合:
公司出钱,CEO出人。
对CEO而言,他在乎的是:你们公司要付我多少薪水、给我多少福利;
对公司而言,他在乎的是:你这个CEO能带给我们多少利润。
十多年前,轰动一时的‘1995润八月’与‘飞碟会’事件,是否能使我们更清醒一些?
发生在基督教与异教的这两个预言事件,其实有很大的异曲同工之妙。
一、1995年台湾教会界盛行的1995润八月大预言:
当时台湾教会界有好几个所谓的“先知”,大规模传递中共将于这年血洗台湾,基督徒要移居贝理斯,那里将成为未来华人复兴基地。
不仅是众多“先知”言之凿凿,连一大堆教会牧师都大规模传递这讯息,并且也深信不疑。
当时,教会里各种异象、异梦、见证满天飞,而且见证人可不是一二人而已,而是超多人的。
为了让我们更进一步能从心理精神的角度来看灵恩现象,我要使用一个很特殊的疾病‘恐缩症’来进行示范。文中会让我们看见心理精神因素可以产生多巨大的生理反应。本文里会使用各种医学名词来探讨,其中有些医学名词是限制级,若对这类文字会觉不适者请勿阅读。
‘缩阳症’(生殖器缩入),又名‘恐缩症’(恐惧生殖器缩入),英文名‘Koro’,是一种很特殊的病。
一、症状
A、精神症状
1.主要症状就如中文名称所显示,男性病患会觉得自己生殖器不断缩小、甚至缩入体内(女性病患则会觉得自己乳房不断缩入胸腔或腹腔),导致极大的死亡恐惧感,甚至造成死亡。
2.病人除了局部有收缩感之外,还可能伴随麻痺、抽动、疼痛,以及消失等感觉。
对于灵恩运动,大家多半会从圣经,甚至是圣灵与邪灵的角度来分析、探讨、比较、批判。
然而,或许,有一个被我们严重忽略的可能性:
其实,都还不用提到圣灵与邪灵的层次,而是单纯心理精神领域的运作而已。
什么是我这里所说的灵恩现象呢?
我指的是那种大哭、大笑、倒地、呕吐、电流、麻、身心症得医治、听到或见到东西之类的异象、、、之类的现象。
我要先声明,我绝对相信圣灵与邪灵存在,我也相信圣灵与邪灵依然会在今世进行各种直接影响信徒的情形。
我相信这时代依然有从圣灵与邪灵来的真实神蹟奇事。
要谨记圣经绝不会自相矛盾,不会异于整体性归纳的总原则。一些疑似冲突的如雅各书内的经文,其目的是在成圣范围内去劝勉、鼓励、督导、斥责,而不是自相矛盾地破坏整本圣经的总原则:因信称义。
而整本希伯来书的总体意思及主旨内容更极其精彩,道出整个上帝的道比诸天世界更加超越,是人类万不能想远不能比!
陈润棠牧师
曾于印尼圣道神学院及星加坡神学院任教,并创办马来西亚圣经神学院。著作有:“破迷、辟邪、迷信”,“新约背景”,“回教与基督教的研究等”
马丁路得讲过一个很诡异的话:
我们可以放心犯罪。
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有人鼓吹大家犯罪的呢?
是不是马丁路得脑袋坏掉、乱讲真理?
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
那岂不是叫大家不用去追求成圣、不用去改正罪行、放任私欲了吗?
基督徒不能放心犯罪?
那岂不是因信称义还不够,必需靠行为来保全得救的份位?
圣经里有很多反合性经文(paradox)(看来矛盾,其实不矛盾)。
我们如果认真弄清楚这些经文,知道圣经绝不矛盾,那我们就会更清楚许多真理。
反合性经文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可以鉴别出我们是不是真的弄清楚一些观念。
没遇到反合性经文之前,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很清楚一些基本教义。
但真的把反合性经文拿出来检验一下,我们常会发现自己还是有那么多要下工夫的地方。
认为上帝恨罪人的人,请解释:
为何上帝要差祂的独生子为这些祂所恶的罪人死?
既然上天堂是罪无大小,只要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那么,脑海中强暴女生、实际去强暴、强暴还杀人,罪都一样囉?
所以,我们抓到脑中强暴的人、实际强暴的人、强暴加杀人的人,都该一样处罚?
所以,地上的法律都错了?因为地上的法律就明明罪有大小、惩处不同。
别的不说,我们在圣经里,去看看律法书的一大堆律法规定,
明明是犯罪,有些必需处死刑,有些只需赔偿,有些却只需献祭即可。
而且,请留意一下那些惩处规定,很多都是‘实际犯罪’才进行惩处,那些‘脑中犯罪’的并不在处分规定中。
一个网友针对这议题所提出的疑问。
发问:
赞成者常常以圣经中那领五千的、领二千的、领一千的做比喻,
说教会应该要好好善用上帝的钱财,
所以应该把这些钱拿去做投资,
成为金鸡母,
以后教会事工的推展就不用怕没资金了。
但反对者则认为,
信徒奉献金钱是为了事工的需要,
不是为了要让教会拿去做投资理财,
教会若要从事任何事工,
金钱应该不是列为第一考量,
因为若此项事工是由上帝所应许的,
则上帝会感动一些人来奉献足够的金钱。
到底教会应不应该要将信徒奉献的金钱拿去做投资理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