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信仰问题:1.离婚与幸福 2.功与过 3.因信称义 4.原罪
这是未信者耶耶网友所提出的疑惑。请各位热心的兄姐,有空时尽量帮忙回答。谢谢大家。
从个教友的部落格连结过来,有些疑问想讨论:
就基督的服侍来说,如果服侍的很有效果,如黄先生办的布道演唱会,传道效益可能强过他本本分分的做个守信的基督徒,这对基督教来说叫做布道一回,救人N条命,宣播主威,恩及四海.
然而,就因为他的离婚,使的他成为罪人,婚前的不快乐,祷告不见得可以解决,婚后相处出状况,祷告也不见得可以解决,这时,如果他去精神外遇,甚至发展与配偶以外暧昧的肉体关系,反而叫他生理和心里感到快活,亦或者是转信佛教道教一贯道乃至于社会大众所认定的邪教,种种非基督信仰可以接受的方式让他身心灵获取了平静,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是不让他快活的婚姻关系,一方是让他乐活的非信徒生活方式,如果是你,你要选择哪一条路?
一般人都会选择后者的,这不外乎是基督教所说的上帝造人所带来的且每个人都不同的生理心理机能,和外在环境事务的互动所产生的决定以及FREE WILL.然而可能他失败的婚姻生活对他所热爱的布道产生了影响,却不影响他对基督的爱和宣教的热忱.但是,这样的作法在教义上是属于罪的一方,在现行东方社会上和道德上也是不被接受的,抹煞了他实实在在多年未信仰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