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淫婦,丟死她!
面對這樣的婦人,自稱為上帝兒子的耶穌,如何處置?
赦免她,不用處死刑?
處死她,照律法規定行事?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