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脑袋中的上帝?真正的上帝?
我想像中的上帝,和真实的上帝,一样吗?
我脑袋中所以为的上帝,就是真正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
我脑袋中的上帝,受到我的环境、我的个性、我的生长背景、我的种族、、、、、许许多多东西的影响。
每个人,不管什么宗教,他们脑海中,都有属于自己对上帝的观念。
结果,你脑袋中的上帝,可能是个好好先生;
我脑袋中的上帝,却可能是愤怒的审判者。
我想像中的上帝,和真实的上帝,一样吗?
我脑袋中所以为的上帝,就是真正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
我脑袋中的上帝,受到我的环境、我的个性、我的生长背景、我的种族、、、、、许许多多东西的影响。
每个人,不管什么宗教,他们脑海中,都有属于自己对上帝的观念。
结果,你脑袋中的上帝,可能是个好好先生;
我脑袋中的上帝,却可能是愤怒的审判者。
您,真的愿意撇下一切,背起十架,来跟随主吗?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27、33)
这是个艰难的时代。
对台湾的弟兄姊妹而言,我必须提醒:
时代,会越来越艰难。
大家常讲“自由意志”这一名词,问题是,
我们真的清楚自己所谓的自由意志,是在指什么吗?
‘圣经中’,人所拥有的自由意志,和人类自己‘想像中’的自由意志,是不太一样的。
人自己想像的自由意志,是我想做什么就可以无拘无束,不受任何限制可去做什么。
但是,我们真的拥有这样的自由意志吗?
由于奥古斯丁对人的自由做出详细分类,且此分类也为改革宗系统所采用,所以我们就用此分类来检查看看,每个人自己描述的所谓“自由意志”,是在指什么。
恨罪,爱罪人。
但是,我们却常常颠倒了,变成‘爱罪,恨罪人’
神对于罪,从不宽容。
神对于罪人,却是百般怜悯。
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当我们在面对事情时,也常需将‘对罪严格,对罪人怜悯’的观念,
谨记在心,
而不能‘对罪宽容,对罪人严厉’。
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石,也是被明刀明枪或羊皮狼心暗里要摧毁的对象。
●周道辉
◎圣经历来最被珍惜
一百多年前,身在非洲的英国宣教士李文斯敦,突然失踪。英政府几经搜寻不果,准备放弃。教会决定作最后的努力,并请著名的探险家史坦利领队。史氏出发时,带了七十余本书,后因在非洲热带雨林中行进极其吃力,故遂
渐抛弃,但只剩下最后一本,那就是圣经。圣经在他最丧志的时候,给他鼓舞和安慰。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李文斯敦!史氏在这艰难旅程中,把圣经从头至尾读了两遍。
美国立国初年,已开始发展邮务。当时,是用快马送信,每五十里为一驿站,轮换一次人和马;邮费,为每盎斯五元(约为今日的五百美金)。为了尽量减少重量,连枪枝也不准带,甚至邮递员的制服、靴鞋及其马鞍等,都是特制的,极为轻便。不过,邮局认为圣经很重要,故致赠每位雇员一本圣经,为每日必携带的配备。
基督徒要有爱心,所以钱被骗没关系,被人欺诈无所谓?
身为基督徒,
如果您的钱被人骗了,该如何?
如果人家动不动就向您借钱不还,该如何?
其实,许多时候,我们会陷在一个错误的迷思中,
以为基督徒“应该”怎样怎样。
但是,我们真有圣经依据吗?
当然,大家会脱口说出这些观念所用的经文,
但是,我们清楚知道这些经文的限制吗?
我们清楚知道同时具“反合性”(paradox)(似乎是矛盾,其实不矛盾)的其他经文吗?
耶稣说,人家打你右脸,你左脸也给他打(太5:39)。
重生不是用行为去赚取或补充,唯独因信基督被神称义。
王明道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弛的都得永生。”(约三14-15)
在这一段话中主耶稣指示尼哥底母得重生的方法。祂引用了一件古时以色列人所经历的事实,来阐明重生的要道。我们要清楚知道这一件事实,所以容我们先读这一段旧约的记载:
“他们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要绕过以东地。百姓因这路难行,心中甚是烦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说:‘你们为什么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使我们死在旷野呢?这里没有粮,没有水,我们的心厌恶这淡薄的食物。’于是耶和华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蛇就咬他们。以色列人中死了许多。百姓到摩西那里,说:‘我们怨讟耶和华和你,有罪了。求你祷告耶和华,叫这些蛇离开我们。’于是摩西为百姓祷告。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二一4-9)
圣经,是不会矛盾的。
会觉得矛盾,是因我们对圣经不够了解。
雅各书上,不断出现‘因行为称义’的观念,乍看之下,这和罗马书上‘因信称义’的观念不同。
基督教主张的,是‘因信称义’,绝非‘因行为称义’(这点千万别忘了)。
在早期教会历史上,罗马书很早就被众教会视为正典(不是一间教会,不是少数人,而是多数人)。
反而,雅各书是比较晚,才被众教会接纳为正典的。
为什么?
很简单,罗马书‘因信称义’的观念,才是符合全部新旧约的观念,‘字面上’的‘因行为称义’(做功德),则违反圣经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