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有时我会忍不住又犯罪,这是不是故意犯罪?
问题:在希伯来书10:26提到‘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也没有了’,
但是之前您又提过,‘圣徒永蒙保守’。
可是,我们受洗之后,还是会跌倒,
有的时候真的是知道不应该,却还是忍不住犯罪,
比方说发怨言、起争论,更不用说讲八卦了。
这样,我算是故意犯罪,赎罪的祭我就没有资格有了,
那我现在应该不配永蒙保守了,是吗?
(隐私已去除)
问题:在希伯来书10:26提到‘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也没有了’,
但是之前您又提过,‘圣徒永蒙保守’。
可是,我们受洗之后,还是会跌倒,
有的时候真的是知道不应该,却还是忍不住犯罪,
比方说发怨言、起争论,更不用说讲八卦了。
这样,我算是故意犯罪,赎罪的祭我就没有资格有了,
那我现在应该不配永蒙保守了,是吗?
(隐私已去除)
很多基督徒不食豬紅,因帶血的食物是聖經明文禁止的。但其實,除非是健康有事,否則基督徒無須禁戒帶血的食物。
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不是像科學等科目能單從字義取意。例如「是就說是….. 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不是教導我們不可長篇大論,而是不可語言偽術。例如A是有女朋友兼子女的,想追求B,B問他結過婚未,他答「未」。幸好B從傳媒發覺,B追究,A得意洋洋說:「兒女是同居女友給我生的,我和她未結婚」,A公司的經理幫腔說「沒有違反婚姻法重婚罪」。A公司的經理是偷換概念幫主子迷惑公眾,B當初明顯不是問「控告重婚罪的元素及標準為何」,而是A是否「單身」的操作狀況,考慮他的戀愛追求。
例如有些酒樓部長經理,你點上湯龍蝦,他就說芝士焗龍蝦才好味云云,其實他在掩飾那酒樓賣的雪藏龍蝦,若用上湯製容易「現形」被顧客食出異味。誠實的酒樓不是用魚池的游水海鮮做show,卻拿雪櫃裡冒充新鮮的給你吃,芝士、上湯甚至刺身都滋味無窮。例如有些壞心的雞檔老闆用雞心鵝心冒充鸭心賣給想煲鸭心粥去寄生蟲的市民,誠實的雞檔老闆說這些不是鸭心。
錯誤的律法主義是吃人的。公義,是基督徒真正可要追求的。
我有幾個問題,如果方便的話,請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可是,涉及獎賞刑罰,罪就有大小之分了。
心中殺人,和真正去殺人,罪的程度當然不同,刑罰程度也不同。
問題:
聖經說,人會不會信主,是出於預定。又說,陶匠有權決定如何造出陶器。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問題全改寫)
答:
錯!
你怎知人會選擇信上帝那一邊?
你怎知人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
事實上,連完全無罪的亞當夏娃,自由意志毫無污染的情形下,都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了,
你以為我們就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嗎?
撒但也是。
已經當天使長,完全無罪,自由意志毫無污染,
但牠也是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而不是要站上帝那一邊。
我們很容易就假定『假使不是上帝預定,這人一定會願意信主』。
發問:怎樣才算叫認罪「悔改」呢?是只要在主耶穌認罪悔改就好了嗎?
(我這裡是指那種真正真心認罪悔改,甚至是痛哭悔改、 對罪很痛苦、很敏感)
(那種輕輕鬆鬆認罪的,我個人覺得不算,不過當然這要由神來判斷)
假設某人犯了說謊的罪,也跟主認罪悔改了,
那他需要跟人澄清說「某件事我向你說謊,我求你原諒」嗎?
即使是善意的謊言?
問題:
對於猶大吊死自殺一事,我一直有一個疑問:當他知道耶穌被定(死)罪後,他的反應是–後悔;去向祭司認罪;然後按祭司的意見:自己承當 (自己上吊是以眼還眼、以命還命的條例執行)。他的這三個步驟,不就是按摩西律法中的教導去行嗎(出:21章)?他不就不是逃避悔痛,而是正面面對後果嗎(以表示敬畏神,伏法於神的誡命)?猶大會不會不是不信神的恩慈,而是他根本上一直是聽不明白耶穌的教導呢?因此他無法以耶穌所講解的要義去應用於自身要面對的問題呢?他不是不愛神,他只是學/用了錯誤的方法去愛神。
我明白這是沒有答案的問題,他當時怎麼想,只有他和神知道,不過我這個疑問也不算不合理,是不是呢?
答:
你誤解猶大吊死的相關問題了。
問題:為甚麼在成為基督徒後,撒謊,貪婪之類的罪上帝會饒恕,唯獨如果是同性戀就不能被饒恕?
答:
你可能搞錯『饒恕』、『赦免』的意思了。
上帝當然饒恕同性戀的罪,
但是,有兩個很重要的條件,你可能沒注意:
1.要承認同性戀是罪
正如要承認撒謊、貪婪是罪一樣。
可是很多所謂的同性戀基督徒,根本不承認同性戀是罪。
不『認罪』,如何蒙『赦罪』?
問題:
如何去跟無神論的朋友解釋說為什麼他需要基督?
答:
為什麼他需要基督?
其實,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也是很嚴重錯誤的問題。
因為,這種問題是基於一種預設:
基督,就像我的內衣一樣,是一種『選擇品』,
而不是像太陽、空氣一樣的『必需品』。
我可以選擇穿內衣,也可以選擇不穿;
我可以選各種花色、品牌,隨我高興,只要我買得起。
關於因信稱義,很多人都只接受到信耶穌『當時』是因信稱義,
但信耶穌『之後』呢?
這時,很多人就會認為是『靠行為保全』。
這是標準阿民念主義的路線,天主教就是這樣,安息日會也一樣,某些個人網站也一樣,真耶穌教會也是,其他走這路的教會還一大堆,連加爾文主義的教會也都有。
事實上,這根本都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
我用個名稱來描述好了—————-『半吊子因信稱義』,
還可以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只有一半的因信稱義』。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只有一半,
另一半,就是要靠信徒自己行為去維持稱義。
真正的因信稱義,一定會和『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連在一起,
二者根本不可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