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成為基督徒後,撒謊的罪會被上帝饒恕,唯獨同性戀不被饒恕?
問題:為甚麼在成為基督徒後,撒謊,貪婪之類的罪上帝會饒恕,唯獨如果是同性戀就不能被饒恕?
答:
你可能搞錯『饒恕』、『赦免』的意思了。
上帝當然饒恕同性戀的罪,
但是,有兩個很重要的條件,你可能沒注意:
1.要承認同性戀是罪
正如要承認撒謊、貪婪是罪一樣。
可是很多所謂的同性戀基督徒,根本不承認同性戀是罪。
不『認罪』,如何蒙『赦罪』?
問題:為甚麼在成為基督徒後,撒謊,貪婪之類的罪上帝會饒恕,唯獨如果是同性戀就不能被饒恕?
答:
你可能搞錯『饒恕』、『赦免』的意思了。
上帝當然饒恕同性戀的罪,
但是,有兩個很重要的條件,你可能沒注意:
1.要承認同性戀是罪
正如要承認撒謊、貪婪是罪一樣。
可是很多所謂的同性戀基督徒,根本不承認同性戀是罪。
不『認罪』,如何蒙『赦罪』?
問題:
如何去跟無神論的朋友解釋說為什麼他需要基督?
答:
為什麼他需要基督?
其實,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也是很嚴重錯誤的問題。
因為,這種問題是基於一種預設:
基督,就像我的內衣一樣,是一種『選擇品』,
而不是像太陽、空氣一樣的『必需品』。
我可以選擇穿內衣,也可以選擇不穿;
我可以選各種花色、品牌,隨我高興,只要我買得起。
關於因信稱義,很多人都只接受到信耶穌『當時』是因信稱義,
但信耶穌『之後』呢?
這時,很多人就會認為是『靠行為保全』。
這是標準阿民念主義的路線,天主教就是這樣,安息日會也一樣,某些個人網站也一樣,真耶穌教會也是,其他走這路的教會還一大堆,連加爾文主義的教會也都有。
事實上,這根本都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
我用個名稱來描述好了—————-『半吊子因信稱義』,
還可以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只有一半的因信稱義』。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只有一半,
另一半,就是要靠信徒自己行為去維持稱義。
真正的因信稱義,一定會和『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連在一起,
二者根本不可能分割。
有人說,不管信什麼教,信叫的人都是『有所求』,所以才去信。
這種觀念,確實有其正確性。
連基督教也一樣,很多人是因為有所求或是有所感覺信教的。
我信耶穌(耶穌也可以換成媽祖、觀音、、、、),因為我要大富大貴;
我信耶穌,因為我要病得醫治;
我信耶穌,因為我要外遇的丈夫重新再愛我;
我信耶穌,因為我覺得在教堂中很快樂;
我信耶穌,因為耶穌對我顯靈。
因為這些原因而信一個宗教,難道就是可恥的行為嗎?
不!
面對阿民念主義者,假使我們一開始就進入經文攻防,恐怕成效甚微。
事實上,我不認為和這些人針對個別經文去進行攻防是有效的。
反正,同樣的經文,幾乎都會變成各說各話,毫無交集。
因此,要駁斥阿民念主義者,請注意我講的策略重點…………抓大格局,不進行小細節。
所以,只需問對方兩個問題:
問題:
我們選擇跟這個人結婚和那個人結婚,都是上帝預定。是不是祂預定A不預定B成為我丈夫,但是也不積極預定,任我們自由選擇,而我們也一定會選擇和A結婚而不會和B結婚,這就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奧秘? 我想了很久,想說這應該就是奧秘,人理解不來,但是會忍不住想如果我們跟B結婚不就破壞預定揀選了嗎?可是我們不可能改變神的預定啊!
答:
關於預定論,你犯了一些錯誤了。
關於預定,是這樣的:
1.上帝預定,絕不會改變
2.人不知道上帝預定的內容
3.你選擇的,一定是上帝預定的,只是那是上帝積極預定,或是消極預定,我們未必能知而已
問題:
遇到嚴重天災,常常死傷數萬人,開始覺得上帝有祂慈愛憐憫的那一面,卻也有殘忍、殘酷的一面。當然我們也都會犯錯,但看到神這樣允許發生這麼殘酷的事情,似乎不像是我認識的上帝。突然覺得,搞不好那一天就換成是我們了!! (隱私已去除)
答:
上帝本來就有嚴厲的那一面,是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而已。
上帝當然可以讓祂的兒女遭遇嚴重的天災人禍。
問題是,你有多信祂?
很多人以為自己很信上帝,原諒我這樣說:
真的信嗎?
等到有一天你遇到苦難,還願意信上帝,那才是真的。
我的品德還不夠好,所以還不能成為基督徒?
等我品德夠好,我才能成為基督徒?
我還沒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所以還不能信耶穌?
等我有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我才能信耶穌?
這是一種蠻常見的說法,但卻是錯得離譜的觀念。
因為,這表示說話的人還是不懂什麼叫『救恩』。
救恩,簡單說,就是——–拯救的恩惠。
講白話一點,就是——–救你這個死人!這是恩惠!
死人沒有能力自救,只能完全等別人來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