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至上?假使政府禁止教會開除信徒呢?
基督徒是天上國的國民,也同時是地上國的國民。
並且,一般而言,基督徒是政府的順民,不是暴民。
我們不因為順服神,就凡事反抗人。
但是,萬一政府的規定和聖經起嚴重衝突時呢?
我講的,不是相對領域的部分,而是絕對真理部分;
不是輕微衝突,而是嚴重衝突。
我們不可能詳細探討各種狀況,但我以三種例子來做為示範:
基督徒是天上國的國民,也同時是地上國的國民。
並且,一般而言,基督徒是政府的順民,不是暴民。
我們不因為順服神,就凡事反抗人。
但是,萬一政府的規定和聖經起嚴重衝突時呢?
我講的,不是相對領域的部分,而是絕對真理部分;
不是輕微衝突,而是嚴重衝突。
我們不可能詳細探討各種狀況,但我以三種例子來做為示範:
問題:
有人認為在加爾文的思想中,關於人的全然敗壞與神的至高權威部分,會造成極權宗教的產生,因為人的主動性完全被消除,人順服於宗教(或者是國家)之下是因為神的控制,國家如用此思想,神就僅是「希特勒」的代替品,所以,有人會說,加爾文是極權宗教的代表,應當加以反對。我想請問的是,加爾文在人性的部分闡述,僅是「全然敗壞」,亦或他也強調人主動性的地方?當加爾文面對極權宗教(政治)之時,他的「人性全然敗壞」思想如何回應,謝謝解答
答:
認為「加爾文主義高舉上帝主權與人的敗壞,會導致極權的產生」,
這表示講這種話的人,自己一點也不了解加爾文主義,並且不知道歷史事實,
只是單憑自己腦袋推想而已。
有罪有誤的地上,仍有較優美的制度去活在世上,無論共和及民主兩黨,民主人權自由法治下,抵禦了把領袖當神之高高在上的神聖強奪,百姓之福。
何清漣
這一次,桑迪風暴來臨,我所居住的小鎮離颶風中心大概相差約30-40英里,從10月29日至31日,全家在風暴中渡過了三天斷電、不通電話、沒有手機信號,收聽不到任何廣播的“孤島”生活。不習慣無電生活的兒子,在風暴大致停息之後的30日,就開車出去轉悠,找到地方上網,成了我們家的Radio Man。
在50多年的人生中,無論在中國還是在美國,我經歷過多次災難,有些是作為親歷者,有些是作為旁觀者。以颱風為例,這在廣東沿海幾乎是每年都會發生的災害,只是強弱程度不同。在中國,每遇災害,無論是政府還是作為個體的中國人,應對方式與美國還是有許多不一樣的地方。這裡面,既有制度的差異,也有人性的差異。
先說信息公開。無論是有關自然災害的預報及受災情況的通報,美國政府從不視為“國家機密”。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公布其掌握的信息,允許專業機構、NGO與公眾參與討論並補充。比如這次救災,就有些政府未能掌握到的災害信息,有人補充後救援人員獲知趕去營救,這樣可以儘可能地減少受災損失。
問題:我要發問的是今年美國總統選舉~一位是歐巴馬自稱基督徒卻同意同志結婚~另一位是摩門教~我該選誰以聖經原則~我該如何以教育下一代的方式來投票~我目前居住在美國!
答:
『選基督徒當總統』(議員、市長、、、),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觀念。
問題是,這是一個很有問題的觀念,甚至是錯誤的觀念。
正確的觀念是————-『要選比較合聖經的人當總統』。
我們先來說說『基督徒』好了。
政治人物宣稱自己是基督徒,通常是『已經受洗』,甚至『具有教會會籍』。
但是,這就表示對方會是個好政治人物嗎?
事實上,受洗、具有會籍、甚至當長老,能保證什麼呢?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3-16)
這段經文提到基督徒的身份是世上的鹽和光。
我們「是」鹽和光,就意味著鹽和光的責任已經交付給我們了。
「鹽」 的功效是 「防止腐敗」。
「光」 的功效是 「照亮黑暗」。
因此,這也就意味著社會的本質是敗壞的、黑暗的。
因為社會是由人所組成的,而人在亞當夏娃之後,就已經是全然墮落敗壞。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
所以因著人的墮落,由人組成的這個世界也是墮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