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刑可以使死刑犯有更多機會信主,不是嗎?
假使可以廢死刑,那麼,讓這些死刑犯可以活下來,可以得到更多聽到福音的機會,豈不是可以有更多死刑犯因而信主得救?
以上看法,非常「合理」。
但是,卻是建立在一種嚴重錯誤的觀念下。
這種錯誤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常見的一種錯誤觀念:
神愛世人,就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個人』,神要拯救『全世界每個人』。
問題是,這種觀念,根本就不是正確的聖經觀念。
不辨是非的同情並不是真正的愛心,而是亂七八糟沒有公正原則的助討為虐。人權並不包括犯罪、及對罪的包容。你的孩子被一群流氓活生生打死或強姦,管他們的藝術才華多厲害運動得多面金牌,他們必須被刑罸,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去「愛」,否則會失去真正的公義制度,落入恐佈的動物世界裡。
吃肉絕對無罪,吃素一點兒不比吃肉高尚!宣揚吃肉不道德是今天全球運動把人和動物對等化裡面隱藏異教的運動,把聖經的超然絕對性拉下來卻把世俗學說棒上天,基督徒務要小心俗世運動。
民主產生的政府排除了極權政府的荒謬特色,透過法例及刑罰去實踐人權的保障,人權從來都不反對刑罸罪責的存在,死刑和愛心無關,要無罪主耶穌上十字架才是真正的「沒愛心」!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
這個信仰宣言,共有22篇。
其中對於死刑的意見部分,主要是主題第二十二『關於人類生命的尊嚴』。
由於主題二十二現今尚無中譯版,所以我只能簡單進行大致的翻譯。
假使翻譯有誤,請大家幫忙指正。
基本上,關於死刑部分,這份信仰宣言提出的觀念,和我們園地過去針對死刑所講的觀念,是一樣的。
這又是一次令我們深感欣慰之處,讓我們看見這個園地的教導,和這種經過許多神學家努力研經,傳承二千年歷世歷代正統信仰所提出的觀念,是一致的。
這也證明上帝聖靈必保守歷世歷代願意忠於祂的話語的信徒,不管時間、地點、種族、國家、時代,都能透過聖經,得出相同的教義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