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看到基督朋友网志(或FB、Line)发表不合圣经的分
问题:每次遇到像这样的分享我都不知所措,
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这样的分享,
要去告诉对方他错了吗?、、
(隐私均去除)
答:
读到好友的这种分享,你发现内容不合圣经,
重点是:
1.你想做什么?
2.你有权柄做什么?
问题:每次遇到像这样的分享我都不知所措,
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这样的分享,
要去告诉对方他错了吗?、、
(隐私均去除)
答:
读到好友的这种分享,你发现内容不合圣经,
重点是:
1.你想做什么?
2.你有权柄做什么?
问题:牧师生病多年,病情好好坏坏。
牧师和小会一直存在着问题,也造成许多的执事、长老离开,
起因在于牧师不太做教会内的事,外务太多,感觉上只有礼拜天来讲道。
还有许多的事情,其实长执都看在眼里,
但小会也因为牧师是病人的关系,所以一再的容忍。
由于牧师给人的感觉就是讲道完就没他的事了,对内缺乏牧养,
所以很多人都没被喂饱而离开了教会。
想请问小小羊前辈遇到这种情形该如何开口呢?
很怕说了牧师又会说我又没这样…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问题:在希伯来书10:26提到‘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也没有了’,
但是之前您又提过,‘圣徒永蒙保守’。
可是,我们受洗之后,还是会跌倒,
有的时候真的是知道不应该,却还是忍不住犯罪,
比方说发怨言、起争论,更不用说讲八卦了。
这样,我算是故意犯罪,赎罪的祭我就没有资格有了,
那我现在应该不配永蒙保守了,是吗?
(隐私已去除)
问题:有一个问题,不敢问教会的牧师与弟兄姊妹,怕「丢脸」,
只好私下向您请教:
『什一奉献』指的是每月『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还是『扣完应付税额』之后的十分之一?
会提出这个疑问,
是因为薪水单上『应该发放的』和『实际领到的』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如果要再延伸,可能就是要不要把每年缴的所得税扣除吧?
真的是很难启齿的问题,我虽没有计较的心,却还是想弄清楚。
(隐私已去除)
问题:最近女友要和我分手,我却一直舍不得且想挽回。
我一直求神让我们复合,可是我没有得到回音。
交往时,我们犯过罪,所以我用『我们已经是夫妻,不可以离婚(分手)』当理由,结果当然是没有成功。
还有挽回的余地吗?神真的希望我们两个分手吗?我应该让她走吗?
我希望和她结婚,可是,现在分手后,我不知道上帝为何当初要让我们交往。
我知道祂有旨意,只是我不懂。
我没办法走出伤痛。
(内容全改写,这是很多弟兄姊妹问的问题)
问题: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和“恶人”的关系——比如说同性恋、或者对上帝口出不敬之言的人的朋友关系呢?
因为是在成为基督徒以前就成为的朋友,而且关系也很密切,我是该远离还是该继续相处?
我以前本来是认为不必远离,而要持续为他们祷告并且努力作出好样式,
因为大家都是罪人,只是我被上帝拣选拯救了而已。
但看历代志下的时候也看到先知对约沙法说因为他与亚哈谢交好,所以神感到忿怒。
请问这种交好是说和他一起从恶吗?还是仅仅交往都不可以?
我们活在这有罪的世上,未必能找到敬虔爱主的职场工作—–
未必能找到敬虔爱主的基督徒老板,
未必能找到敬畏上帝的工作环境,
即使生活的地方,也未必是对基督徒友善的地方。
这不是说环境不重要,一切环境都不用在乎,
毕竟,我们没那么伟大神圣。
以小孩而言,我们毕竟不太希望孩子生长在周边都是赌场、
到处是色情行业、吸毒者四处寻晃的环境。
我们总希望能找到比较好一点的环境—–未必信耶稣,但起码比较没那么罪恶。
工作也一样,未必找基督教相关的工作,老板也未必是基督徒,
但起码总希望找比较合圣经的职场。
日前台湾的司改国是会议,分组讨论决议,针对刑法第239条通奸罪的部分:
刑法第239条(通奸罪)(告诉乃论)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
告诉乃论之罪,对于共犯之一人告诉或撤回告诉者,其效力及于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罪,对于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