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演藝界基督徒,該不該作見證呢?
問題:看完這篇文章有一個相關/類似的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就是關於明星/藝人的見證的問題。
發問:關於亂玩女人的壞男人悔改信主,後來娶了好女人的見證
有不少的藝人曾經公開作見證,但是之後又跌倒犯罪。
有人會認為教會/福音機構應該慎選作見證的對象,我是非常同意的。
但同時我會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我就是一個藝人基督徒,那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
雖然不排除可能有一些藝人並不是真的得救,
見證有可能只是為了吸引基督徒的粉絲。
但如果我是一個真信主的基督徒藝人呢?
我真的非常感謝神的恩典,也想讓很多人知道神如何拯救了我,
那麼作見證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我會因為知道自己是著名的基督徒,跌倒會讓天父蒙羞,更加謹言慎行。
但這個見證,我到底應不應該做?
那些作了見證以後又跌倒的藝人弟兄姊妹,
在作見證的那一刻,也不會料到自己之後會再次跌倒吧?
那麼如果是藝人基督徒,到底該如何看待「作見證」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