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拉巴马州禁止乱伦、强暴的堕胎谈起(给基督徒)
这篇是针对基督徒写的,不是为非基督徒写的。
所以,内容是圣经和教义条文的探讨。
最近美国阿拉巴马州通过全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案:
除了对母体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堕胎,
就连未成年、性侵或乱伦怀孕也不准。
消息传来,台湾许多人的反应几乎都是——一片哗然、不以为然。
反对者的观念,其实有两大核心:
1. 胎儿不是人
2. 我有权决定要不要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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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针对基督徒写的,不是为非基督徒写的。
所以,内容是圣经和教义条文的探讨。
最近美国阿拉巴马州通过全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案:
除了对母体生命造成危害之外,一律禁止堕胎,
就连未成年、性侵或乱伦怀孕也不准。
消息传来,台湾许多人的反应几乎都是——一片哗然、不以为然。
反对者的观念,其实有两大核心:
1. 胎儿不是人
2. 我有权决定要不要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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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已婚弟兄、传道、牧师可以和姊妹单独外出吗?
2. 教会有传闻已婚者与未婚者有亲密关系,上级的回应都是放在祷告中
(类似问题很常见,内容已改写,是好几种教会状况的混合)
答:
‘已婚’和‘未婚’者,‘异性’彼此之间的接触,要非常小心。
这中间有一道很大的鸿沟在其中。
‘未婚’和‘未婚’者,‘异性’彼此之间的接触,可以比较宽松。
因为二者有发展成婚姻的机会。
我们要分两种:
1. 男大女小 2. 女大男小
在这里,我们先排除那种只差二三岁这类。
因为这种没几岁的差异,意义不大。
我今天讲的,是那种年纪有相当程度差距的老少配。
一、 男人年纪比女人大很多的老少配
答案是——–可以!
1. 亚伯拉罕和撒拉,差了快十岁。
(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撒拉为九十岁)(创17:1、17)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太25:40)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最小的弟兄’。
这些最小的弟兄,常常是被遗忘的、忽略的、没人看见的。
我们是来这世界上,执行上帝的使命的。
有时,上帝呼召我们奉献时间投入这样的事工;
有时,上帝感动我们奉献金钱支持这样的事工;
有时,上帝要我们关心与代祷。
基督徒可以女追男吗?
答案是———可以!
旧约的路得就是。
而且,这可不是不正经的女人、放荡的女人,
而是超级贤慧的女人。
并且,路得还不只是‘女追男’,
而是更进一步的,是‘女向男求婚’!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路得3:9)
重点:
1. 基督徒的怀孕,必须是‘丈夫的精子’和‘妻子的卵子’
2. ‘非丈夫的精子’和‘非妻子的卵子’,不得使用
3. 捐精、捐卵、使用非丈夫的精子、使用非妻子的卵子,都不合圣经
4. 胎儿的孕育,必须是‘妻子的子宫’
5. ‘非妻子的子宫’,不得使用。
6. ‘代理孕母’不合圣经,因为是‘非妻子的子宫’
7. 假使是‘丈夫的精子’加‘妻子的卵子’,‘体外受精’是可以的。
但是,
短时间的‘试管婴儿’是可以的(有移入妻子子宫中孕育),
长时间的‘试管婴儿’是不行的(像科幻电影的大型培养管中孕育)。
8. 每一个胚胎,都是一个人。
9. 由于胚胎是‘人’,所以进行人工生殖时,摧毁‘多余的’胚胎不合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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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多年不孕,也曾流产过,我很怕人生生殖。
而且,我也觉得去就医是否会是对上帝没信心的表现,
因为我抱持上帝要给就给、不要急的态度在等候,可是我也会焦虑。
(内容全改写。以上内容是很多弟兄姊妹私下询问共通的问题)
发问:我之前犯了一件错事(金钱问题),虽然已经改正,但她已经不原谅我了,
分手不到几个月她已经透过介绍认识其他男生了。
我犯错这件事,她读到圣经说这是犯罪,就下定决心跟我分手。
我真的很难过后悔,
现在我知道原因了,我认为的小罪,在神眼里是大罪。
下场就是最严厉的惩罚。我最爱的人离开了我。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我亲爱的弟兄啊!愿上帝恩待你,带领你走未来的路。
问题:最近女友要和我分手,我却一直舍不得且想挽回。
我一直求神让我们复合,可是我没有得到回音。
交往时,我们犯过罪,所以我用『我们已经是夫妻,不可以离婚(分手)』当理由,结果当然是没有成功。
还有挽回的余地吗?神真的希望我们两个分手吗?我应该让她走吗?
我希望和她结婚,可是,现在分手后,我不知道上帝为何当初要让我们交往。
我知道祂有旨意,只是我不懂。
我没办法走出伤痛。
(内容全改写,这是很多弟兄姊妹问的问题)
日前台湾的司改国是会议,分组讨论决议,针对刑法第239条通奸罪的部分:
刑法第239条(通奸罪)(告诉乃论)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
告诉乃论之罪,对于共犯之一人告诉或撤回告诉者,其效力及于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罪,对于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