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2010-04-21婚姻

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上)(限)已关闭评论
16,353 views

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上)(限)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一切行事為人唯一的依據與準則。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說、社會如何做、法律如何規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聖經來,看聖經怎麼說。

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的是:

基督徒遇到問題,先不用去想人家怎麼說、社會習慣是什麼、法律怎麼規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聖經怎麼說!

關於各式各樣因為配偶的問題可否離婚,

扣除聖經同意的『配偶淫亂』,以及『不信的配偶要離去或遺棄』這兩個理由外,

還有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理由。

继续阅读 »

2010-04-15婚姻

1条评论
14,712 views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的講解與說明

ICCP(International Church Council Project)(國際教會會議計畫)是一個組織,他們在2003年提出了一份關於20個教義的文件,內容是陳述對這些教義的確認與反對。後來又補進第21和第22份文件。

這些教義,在許多福音派教會裡,已經嚴重被混淆,各種不合聖經的理論也被傳講教導。

他們希望能在這個時代,清楚教導基督徒什麼是正確的、是過去二千年傳承的信仰。

他們透過許多學者與工作人員的努力,起草了這些文件,並且讓這些文件被全世界基督徒檢驗,提出各種意見,並進行修正,以使這些文字內容更加符合聖經。

目前記錄的,有全世界70個國家參與在其中。

他們預計在西元2012年召開全球性的教會會議,將這22份文件正式簽署,成為『a biblical-theological standard of doctrine for the 21st Century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mainstream theology of the first 20 centuries』(一個與之前20個世紀主流神學相合的21世紀聖經、神學教義標準)。

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芝加哥宣言論釋經學,是這22份文件中的前二份。

继续阅读 »

2010-04-14婚姻

婚姻的忠貞(轉貼)已关闭评论
13,697 views

婚姻的忠貞(轉貼)

婚姻是很重要的觀念,容易離婚、帝皇後宮三千、婚外情或包二奶等是對婚姻的極大的不忠及背叛,特殊啓示帶出的婚姻觀念指導普世,夫妻要在「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的不可能之困難下,從上帝對婚姻神聖的看法下,忠貞在一起,患難困苦疾病都不是拋棄對方的原因,更徨論品味興趣性格環境財富機會的無常幻變,美貌強健都會日益衰微,一旦婚姻確立,就像進入上帝眼下為二人建立的無形居所,有形的生活必須要遵從上帝對婚姻的看法及原則。

越堅持對婚姻的上帝觀念,兩人越更持守在無常艱難不定的歲月磨蝕裡,更能體味細水長流的情深意重,不靠激情感覺及會變的因素維繫,以上帝的真理去堅固。

曹長青先生

继续阅读 »

2010-04-13婚姻

與原配偶離婚後再婚,後來又離婚,可以和原配偶復合嗎?已关闭评论
11,617 views

與原配偶離婚後再婚,後來又離婚,可以和原配偶復合嗎?

1.丈夫和妻子離婚,後來又再婚,之後又離婚。這時,丈夫可以和第一個妻子復合嗎?

2.妻子和丈夫離婚,後來又再婚,之後又離婚。這時,妻子可以和第一個丈夫復合嗎?

這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我也不敢說自己講得一定很對。

但是,請務必將我講的,特別是我提出的二段聖經,一定要放在心上。

這樣的話,不管聽到的是什麼樣的講法,都要請對方合理解通這二段經文。

否則的話,講的人都可能沒有解通全本聖經。

第一段聖經:先知何西阿的故事

先知何西阿娶的是淫婦。

這女人在婚前,就已經與多人發生性關係。

继续阅读 »

2010-03-26婚姻

發問:有可能上帝為人預定一個好對象,但那人拒絕,而和別人結婚的嗎?已关闭评论
10,149 views

發問:有可能上帝為人預定一個好對象,但那人拒絕,而和別人結婚的嗎?

1. 我們還要去詢問上帝這是否是祂預定給我們的對象嗎?

2. "上帝所預定的對象"的定義是什麼?是"最後結了婚"的那一位嗎?

3. 有可能上帝為某人預定了一個最適合的對象,但那人最後卻因為自己的選擇而沒能和那個上帝預定的她結婚的例子嗎 ?

問題:

若是人很想順服上帝的主權而把婚姻的選擇權交給神,

继续阅读 »

2010-03-24婚姻

身為基督徒,黃國倫與寇乃馨結婚,對嗎?已关闭评论
15,763 views

身為基督徒,黃國倫與寇乃馨結婚,對嗎?

黃國倫、寇乃馨承認結婚了!

從我們園地當初對黃先生離婚一事的批判,到今天,已經很多年了。

原諒我這樣說:

從過去到現在,有哪個基督教單位的公開教導,有對此行為提出批判的?

基督教的慣例,就是報喜不報憂,

反正一有好事就極盡吹捧之能事,一有問題就裝作鴕鳥。

基督教的電視台,不管是好消息,還是已經停止的新眼光,

黃先生都被二電視台接納,有相當程度的節目。

讓我問大家一個尖銳的問題:

假使牧師犯姦淫,在認罪悔改之前,有無資格站講台講道?

继续阅读 »

2010-03-09婚姻

給未婚姊妹:妳的男友,是值得你終生順服的人嗎?已关闭评论
8,995 views

給未婚姊妹:妳的男友,是值得你終生順服的人嗎?

未婚的姊妹,有些已經有男友,有些還沒。

已經有男友的,請思考這問題:

妳現今的男友,妳覺得可以讓妳在未來順服終生嗎?

妳願意這樣的男人,未來當妳的丈夫,一生當妳的頭,妳要終生順服他嗎?

還沒有男友的,也請思考同樣的問題:

未來我假使有機會以結婚為前提與男士交往,我是否會考慮那人值不值得當我的頭,我願意終生順服他?

很多姊妹一直在尋求神的旨意,希望能找到良好的人生伴侶;

也很多姊妹被現今的感情困擾,不知是否該和現今的男友繼續這段感情下去。

继续阅读 »

2010-03-08婚姻

發問:該為自己未來的另一半禱告嗎?已关闭评论
10,450 views

發問:該為自己未來的另一半禱告嗎?

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2. 教會教導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

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我一直覺得這句是指著亞當說的,不是所有的人,否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說的不就和這相抵觸嗎?

答:

這句話確實是針對亞當的,但也可以成為一個『大致的原則』。

請注意,我只說是『大致的原則』,而不是說這是對『全世界每個人的絕對真理』。

因為,主耶穌、保羅,都是獨身,

上帝可沒說主耶穌獨身不好,所以我要造個配偶幫助祂;

继续阅读 »

2009-12-01婚姻

發問:未婚生子,可以在教會中舉行婚禮嗎?已关闭评论
10,196 views

發問:未婚生子,可以在教會中舉行婚禮嗎?

男女雙方都是基督徒,但是未婚生子。

這樣還可以在教會裡結婚嗎?請問要怎麼補救呢?謝謝

答:

我不是牧師,而且每家教會立場不同。

先講我個人的想法好了:

1. 不合聖經規定的離婚之後的再婚,不宜在教堂中舉行婚禮,

只能在飯店或家中舉行,牧師依然可以證婚,但不宜使用教堂這種神聖處所。

(合聖經的離婚之後的再婚,是可以在教堂中舉行婚禮的)

继续阅读 »

2009-11-27婚姻

發問:『不可姦淫』禁令不包括未婚男女婚前性行為?已关闭评论
15,405 views

發問:『不可姦淫』禁令不包括未婚男女婚前性行為?

有一些人說聖經沒有禁止婚前性前為,因十誡的『不可姦淫』的意思是指通姦,而不是未婚的男女婚前性行為。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出20:16-17)

他們引用這經文去支持他們的謬論,而無視太五28…etc 的經文。請問,該如何反駁他們?

答:

其實,出埃及記那段經文,我們還要同時和申命記這段經文一起看,會更清楚: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她』(申22:28-29)

任何人企圖認為『未婚男女的性行為』不適用於『不可姦淫』的禁令,是胡說八道!

继续阅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