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配偶無法生育、性無能、各種隱疾、精神疾病、家暴時,基督徒可否離婚?(上)(限)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一切行事為人唯一的依據與準則。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說、社會如何做、法律如何規定,
基督徒只能回到聖經來,看聖經怎麼說。
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的是:
基督徒遇到問題,先不用去想人家怎麼說、社會習慣是什麼、法律怎麼規定、、、,
第一步要先想的,就是…………………聖經怎麼說!
關於各式各樣因為配偶的問題可否離婚,
扣除聖經同意的『配偶淫亂』,以及『不信的配偶要離去或遺棄』這兩個理由外,
還有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