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明亮就是好事?
眼睛明亮,不是好事嗎?
可以看見很多平常沒注意到的,或是平時看不見的東西,這樣不好嗎?
這不就是來自上帝的恩典嗎?
平常讀經禱告常常渾渾噩噩,現在開始變得非常清晰,眼睛明亮,很多東西都懂了。
這有什麼問題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太輕易就以為『好事就是好事』。
有時,乍看之下的『好事』,其實根本就是『壞事』。
我們相信即使透過各種譯本,我們依然可以讀懂聖經。
我們不相信只有懂原文的人,才能讀懂聖經。
但是,有時,更深入的一些輔助,好比:原文、歷史文化背景……,確實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一些聖經經文意思。
約伯記四十二章,中文和合本翻譯成『鱷魚』。
那麼,這種動物,真的是鱷魚嗎?
假使是的話,為何牠會噴火呢?
『從牠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從牠鼻孔冒出煙來,如燒開的鍋和點著的蘆葦。牠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焰從牠口中發出。』(伯41:19-21)
新派神學支持同性戀,其中一種方式,就是『重新解釋聖經』,解出和歷世歷代眾聖徒截然不同的觀念出來。
要重新解釋聖經,他們會訴諸很多方式,好比:高等批判、原文解經、、、、。
答案也很簡單:
二千年傳統都講錯了,他們終於發現真正正確的聖經真理了。
同性戀部分,新派神學對聖經有很多的曲解。
其中一個,就是認為聖經對於所多瑪、蛾摩拉的罪行譴責,不包括同性戀。
他們認為,聖經只譴責所多瑪的『沒善待客人』,並未譴責淫亂的罪行。
這種解經,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很多基督徒都以為只要提到埃及,就是負面的。
甚至有人解經,竟然解成埃及就是暗示邪惡之所在,基督徒一定要離開埃及,不能進去埃及。
唉!經文不能亂解!靈意解經不要亂用!
我只簡單找一些經文,讓大家看一下:
1.『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創12:10)
2.『約瑟被帶下埃及去』(創39:1)
『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因為天下的饑荒甚大』(創41:57)
有牧師說,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這樣的說法,對嗎?
問題:
小小羊弟兄你好:
我個人是支持十一奉獻的也有十一奉獻
但有一些牧師是不持支十一奉獻的
例如有位牧師就反對十一奉獻, 他的理由如下:
「整本聖經一貫地只教導兩種奉獻:給予政府(總是強制的),並給予神(總是自願)。
一些人誤解了舊約的什一奉獻的性質, 以至了這個問題引起了極大的混亂。十一奉獻主要不是奉獻給上帝的禮物,而是稅,以資助以色列的國家預算。
聖經有些規定,是牽涉到風俗習慣、時代背景的。對於這些,我們不需死死遵守。像女人是否必須蒙頭、現今我們是否必須親嘴問安、舊約很多儀禮規定,這都是時代背景、風俗習慣。這類的東西,我們現今不需死守字句,只需注意其精義即可。
那麼,林前11:1-16這段關於女人蒙頭的經文,精義是什麼?林前這段經文,是有相當解讀難度的經文。因此,在此我只簡單點一些重點,其他大家有興趣的自己去查解經書。
主要問題點在這些:
請大家先自己讀這段經文:
關於女人能不能講道、能不能當牧師,要詳細討論會花太多時間,所以只簡單提一下。
保羅確實講『我不許女人講道』(提前2:12),但問題是保羅也同樣講過『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林前11:5),顯示女人確實也有講道。這表示這是一種反合性經文,必須更深入研究,不能隨便一句女人不能講道就可以否定姊妹講道、女傳道、女牧師的情形。
確實,有很多敬虔的教會,會堅持女人不可講道,也堅持女人不能當領導者、當牧師。他們最常用的經文,就是『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提前2:12)
這是康來昌牧師的兩篇文章。
康牧師批判現今在神學院非常流行的『保羅新觀』(或稱『新保羅觀』),並認為這是異端思想。
由於這種思想現今已經非常盛行,而且,有意無意高舉猶太人的東西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常見的觀念,所以我特別轉貼出來,提醒一些有在讀解經書、讀神學書籍的弟兄姊妹,讀書、聽道、讀文章時,要小心一點。
特別是湯姆‧賴特的書,很多基督教出版社都有出版,連一些屬性算是相當純正的出版社都有份,假使我們只因是出版社背書就喪失警覺性,我們很容易就被污染了。
基本上,對靈恩派與新派的批判,一直是我們園地的主軸之一。
靈恩派多半走迷信路線,新派多半走脫離聖經的理性路線,
這兩者都是偏離聖經,我們都反對,都提醒大家要棄絕並小心。
康牧師文章稍微有些難度,但應該還不會很難讀。
假使弟兄姊妹有讀不懂之處,歡迎發問。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