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父亲对哥哥不公平?
问题:
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弟弟在外花天酒地、败光家产,
回家以后父亲宰牛犊迎接,
可是哥哥在家里辛勤努力,却没得到父亲奖励。
‘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
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
(路15:29-30)
虽然理智上知道哥哥不能这样,但心里还是觉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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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弟弟在外花天酒地、败光家产,
回家以后父亲宰牛犊迎接,
可是哥哥在家里辛勤努力,却没得到父亲奖励。
‘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
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
(路15:29-30)
虽然理智上知道哥哥不能这样,但心里还是觉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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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的全球肆虐,
所以,用圣经诗篇九十一篇瘟疫的诗篇来祷告,
这是正确的,是可以的。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是有力量的。
每一篇诗篇,都是一篇祷告。
因此,我们当然可以拿诗篇来祷告,而且是为自己和家人祷告。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用什么态度,来使用诗篇九十一篇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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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何谓相信?
新约歌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七节指出爱是“凡事相信”,
如果今天有一个不信教的人跟我说“上帝是不存在的”,
那么我应该相信他吗?
是爱的对象只能限于信教的基督徒吗?
还是说,我在“相信”的定义上出现了问题呢?
换言之,如果我坚持爱人如己,我就应该相信他说的话;
但是我若相信他的话,就跟我想要的信仰违背。
我应该怎么样才是对的呢?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卖耶稣的犹大会下地狱,我们都知道。
但是,为什么?
因为他犯了超级!超级!超级的大罪,卖了主耶稣?
是的!
这无庸置疑,我们都知道。
但是,只是因为他犯了超级大罪,所以就会下地狱?
‘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创 25:27)
‘我哥哥以扫浑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创 27:11)
所以,雅各是文弱书生?
单单这二句经文,给我们的印象,确实会产生雅各是文弱书生的感觉。
但是,读经要读‘全本’,要用全本圣经来建立观念。
还有一种讲道,就是‘人生基本常识’型的讲道。
‘生活与伦理式’的讲道,讲的内容,就是小学生活与伦理课本的内容,
像是:要孝顺父母、要有爱心、、、。
‘人生基本常识型’的讲道,也差不多,只是内容是讲人生基本常识而已,
像是:坏人是因为有坏父母的不良教育、人定胜天、勤能补拙、、、。
二者内容虽不太一样,但核心却一样,就是:
不用信耶稣、不用读圣经,单靠脑袋与格言,也会知道那些道理。
问题:
1.我们取旧约安息日的精义应用在这个时代,
就是基督徒需要在七天中分别一天出来,不工作劳碌,并参加礼拜。
我的问题是,如果礼拜天在教会有服事呢?是否违反了安息日的精义呢?
如果我们里拜天在教会有服事,那我们是否需要再另外择期”安息日”呢?
(假设我们在教会服事的动机是正确的)
如果一个学生做完礼拜后回家读书温习功课,他有违背安息日的精义吗?
(同样假设这个学生读书的动机是正确的)
最近听到一个教导,说只要礼拜天在教会有服事,
就需要另外找一天当安息日。
我很困惑,总觉这个教导又再拘泥安息日的字句。
主耶稣复活当日的情形,
分别纪录在马太28章、马可16章、路加24章、约翰20章。
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经文,好像有所谓“矛盾”之处。
好比到底几个人?几个天使?谁先去后去?、、、
自古以来,这一直是很大的圣经难题。
我们绝对相信‘圣经无误’,
我们绝对相信圣经‘毫无矛盾’。
因此,我们就必须在圣经无误的前提下,来调解这些看似矛盾的经文。
ICCP信仰宣言主题二十二’人类生命的神圣’
附录:B ‘胎儿是人’的圣经依据
一、在受孕(受精)时开始的个人人类生命,与个人的成人生活是连续的。 在旧约中,希伯来文hareh(受孕)和yeled(生育,生孩子)共同出现了41次。 这两个字的紧密配对,清楚地强调了‘受孕(受精)’,而不是‘出生’,是个人人类生命的起点。
The individual human life initiated at conception is on a continuum with the individual adult life. The Hebrew terms hareh (conceive) and yeled (give birth, bear a child) occur together 41 times in the Old Testament. The close pairing of these two words clearly emphasize conception, not birth,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individual human life.
问题:有三段经文。
1.在马太福音8:11-12谈到将来在天上一同坐席,
其中本国的子民被赶到外边黑暗里,我解释这边本国的子民该是指犹太人。
2.但是在马太福音22章,主耶稣用娶亲的宴席来比喻天国,
其中说到那个没有穿礼服的被丢到外面黑暗里。
我是如此思考,那人虽没有穿礼服,但他已经进到天上的宴席,
代表这人在教会内,只是因他不配,再被丢到黑暗里。
3.启示录19:8谈到羔羊婚宴时,圣徒要穿着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请问,这三段经文是不是指同一件事情?另外那个没有穿礼服的,可否解释为在教会内的假基督徒?
不过我也很怀疑,假基督徒会跟着教会被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