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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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8日护教与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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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来源是排除异己、会议制订,所以不可信?

其实,不仅是面对圣经经文资料的处理而已,对于历史资料的处理,也一样:

抱持什么态度来处理?

轻率判定?还是谨慎听取各方说法,再来判定?

既然有人提到圣经来源是会议制订、是排除异己然后制订出圣经。

那么,我们就来聊聊这部分。

‘圣经’、‘会议’、‘排除异己’,这些都是存在的客观资料。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如何解读这些资料?

因为有会议,也有结论,然后我们就说圣经来源是会议制订,是这样吗?

爱因斯坦得到诺贝尔奖,所以爱因斯坦的学术地位,是诺贝尔奖之后才有?

贝多芬被称为乐圣,所以贝多芬的音乐价值,是被后代称为乐圣之后才开始?

诺贝尔奖、头衔、会议,是‘因’,还是‘果’?

是‘肯定’众人原本肯定的事,还是‘决定’众人原本就没共识的事?

会议,当然可以是‘因’,也可以是‘果’;

可以是‘肯定众人原本肯定的事’,也可以是‘决定众人原本就没共识的事’。

问题是,圣经来源,是哪一种?

历史上,有没有人说圣经的来源是:会议是因、会议是决定众人原本就没共识的事?

当然有!

可是,历史上,有没有人说圣经的来源是:会议是果、会议是肯定众人原本肯定的事?

当然有!而且还更多、更有力。

这又回到我一直在提醒的态度问题。

假使我们抱持反基督教的态度,那么,我们当然可以只取用对基督教不利的证词,而所有对基督教有力的证词全部不用。

问题是,这是正确的态度吗?

公正的法官,必定认真听取正反双方证词;

一个真正要进行评论的人,就是要尽量做到公平客观、审慎评估正反双方解释。

不能把许多对对方有力的证词,全部都一笔勾消,视为不足采信。

这种作法,和现今政治的蓝绿恶斗,又有何两样?

都是抱持不公正的态度,而这应该也是我们所不喜欢的情形,不是吗?

我们要认真评论一件事,就该认真面对双方说法与证词、面对双方所提出的证据。

面对圣经经文,我们就不能说对方所引用的经文不可信,只有我用的才可信。

这样的态度,就已经不公正客观了。

不管是相信基督教,还是反对基督教,我们都不应对圣经经文擅自取用、断章取义、只承认某部分却否认别部分经文。

因为,那会使圣经使用变成完全主观,毫无客观点可言。

但假使不管正反双方,都先承认圣经全部正确(不一定要相信,但要先这样假定),那么,圣经就变成具有可供判断的客观性出来。

面对历史资料也一样,我们不能把对大量对基督教有力、对反基督教不利的资料全部剔除,然后来发展评论。

因为,那样发展出来的,根本就是不公正客观的评论。

犹太教和基督教都使用同样的旧约圣经。

差别在哪里?

差在耶稣基督。

犹太人不信耶稣,基督徒信。

所以,犹太人至今依然只使用旧约,不接受新约圣经,

而基督徒接受旧约,也接受新约圣经。

新约圣经是谁写的?

是使徒(或使徒亲信在使徒监督下写的)。

谁是使徒?

耶稣亲点的那几个人。

在耶稣升天之后,地上就只剩使徒。

这些使徒继续传教,而且写下圣经。

到使徒全死掉之后,圣经就结束,不再有新圣经。

当时的基督徒,对于使徒写的经卷,都会在各教会阅读。

但是,对于非使徒写的,他们就拒绝承认。

当初在最后一个使徒———约翰———还活在世上时,教会就开始有人宣讲一个很不一样的基督教。

基督徒称那是‘异端’,表示那根本不是大家信的基督教。

没错,基督教有很多派别,但是,佛教也一样、回教也是。

虽然派别很多,但只要同属这个体系内部的人,他们自然就会分辨出哪些群体是和我们同一国、哪些是不同国的。

以一般佛教而言,有禅宗、净土、、、各宗派。

虽然有差异,但核心却一样,彼此依然是兄弟关系。

但是,当信仰内容相异到一定程度时,大家就不会承认那些团体是我们同信仰。

以真佛宗、清海无上师的团体而言,一般佛教徒大概不会认为这些人是同一国的。

基督教也一样,当信仰内容差异到一定程度时,大家也不承认他们是同一国的。

至于要差异到什么程度?如何判别?

各宗教会有其内部原则,我们外人不容易理解,但其信徒却很容易理解。

请千万不要低估‘各宗教内部多数信徒共识’这部分。

当基督教最后一个使徒还在世时,教会就已经开始出现异端,宣传一个很不一样的“基督教”。

这个团体的教义,和一般基督徒的教义有很大的差异。

基督徒不承认这个新团体是基督教。

使徒约翰也一直谴责这种新团体。

这个新团体,有没有写出经卷?

有!

基督徒承不承认那是基督教的经卷?

当然不承认!

所以,这个信仰内容很不一样的团体,就宣称基督教排斥异己,这样的说法合理乎?

假使清海无上师、真佛宗宣称一般佛教徒拒绝他们的经典、教义,就是在排斥异己,合理乎?

应该反过来说:

人家明明就有本来的教义,你硬要去编出一种违反人家教义的新教义,还硬要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基督教(或佛教),然后被人家拒绝时,你还很大声说人家迫害我、排斥异己。

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正确,大家自己去想。

要去发展出一个不同名称的新宗教,无妨。

但要在人家原本宗教体系下,后来的硬要去发展出违反的教义,而且硬要说自己才是真正正统、才是真正正确,结果被原宗教逐出、或被否定,

这样是排斥异己?还是自己白目?

连使徒在世时,都有人敢这样了,更何况使徒死了之后?

后来,各种经卷满天飞,各种团体纷纷宣称自己是正统。

这时,原本跟随使徒的教会和基督徒,怎么办?

冒牌的纷纷出来宣称他们自己才是正牌,

但是真正从正牌使徒传承下来的竟然被人说成是冒牌,

请问,该怎么办?

各教会本来就已经在读各使徒写作的经卷,但因为冒牌货越来越多,这时,

正牌者怎么办?

只好那些从使徒传承下来的教会,大家凑在一起,讨论一下,你们教会在读哪些经卷、我们教会在读哪些经卷。

讨论结果竟然发现:

我们读的,几乎都是一样的,反而和那些冒牌货不一样。

那些冒牌货,本来就不是我们正牌者在使用的。

所以,为了驳斥仿冒者,正牌者不得不开始公开出来宣称:

只有我们承认的这些,才是正牌圣经,其他都是冒牌。

当商标的仿冒者过多,而正牌厂商出来宣称正确商标为何,这样有错吗?

这叫排除异己?

我看应该叫维护自己权益才是正确的形容吧?

这段教会历史,并没有很难找。

为什么硬要解释成圣经是排除异己开会之后才制订出来?

这种说法,讲得好像那些冒牌货原本是使徒传下来的,众教会本来就有在读那些经卷,只是开会之后,才被禁止。

问题是,这根本就违反事实。

事实的真相,是像我讲的那样,也就是说,传承自使徒的教会,本来读的,就是现今的圣经。

但因为冒牌者宣称他们才是真正的基督教正牌,所以正牌迫于无奈,不得不出来严正声明、驳斥仿冒。

结果,仿冒者竟然反过来说:正牌的排挤我们。

哇咧!

冒牌公司被抓到,还宣称被正牌公司排挤我,而且这种说词竟然有人相信,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讲。

有一个基督教术语,叫‘使徒统绪’。

意思就是说,这传承要能被正确追溯到使徒才行。

那些不被教会接受的经卷,没有一卷,是能被有效追溯到使徒的。

有些,是使徒死后很久才出现的作品;

有些,则是伪称是使徒的作品,但内容与被确认的使徒经卷互相矛盾。

事实上,在西元第二、第三世纪时,当时的各教会的教父引用的经卷,就已经大致是那些现今圣经的经卷,没有一本是反对者宣称的那些经卷。

当时各教会教父,并没有强烈从属关系,而是各教会自行发展,

但他们使用的经卷,竟然大致类似。

那么,西元第四世纪的教会会议,是排除异己才制订出这些现今圣经经卷的吗?

不是!

他们排除异己的部分,是关于神学争论部分,而不是哪些现今那些反对者极力支持拥护的犹太福音、多马福音之类。

事实上,那些伪装的经卷,本来就没有被正式承认过、没有被多数传承自使徒的教会接纳过。

开会时,讨论的依然是本来就已经被各教会接纳的经卷,而不是那些本来就没被接纳的经卷。

反基督教者很喜欢讲的多马福音、犹大福音,根本就不是开会才排除掉的,而是还没开会,本来就已经被各教会排除掉了。

要读教会历史,可以专门读反基督教者写的,也可以读基督教写的。

谁讲的正确?

这都是有客观历史资料可查的。

比方说:

教父信件的文献、会议讨论的内容、、、、。

所以,基督教圣经来源不可信,因为是排除异己、开会决定?

是这样吗?

为什么面对更强而有力的证据,却置之不理,而硬要用大有问题的资料,来大肆发展理论呢?

当许多反基督教人士提出一大堆所谓的“证据”,我们不需惊慌,更不需被吓倒。

真理,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是可以有力驳倒敌人的。

‘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路21:15)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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