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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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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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還是『不能放心犯罪』?

馬丁路得講過一個很詭異的話:

我們可以放心犯罪。

怎麼會這樣呢?

怎麼會有人鼓吹大家犯罪的呢?

是不是馬丁路得腦袋壞掉、亂講真理?

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

那豈不是叫大家不用去追求成聖、不用去改正罪行、放任私慾了嗎?

基督徒不能放心犯罪?

那豈不是因信稱義還不夠,必需靠行為來保全得救的份位?

我們要很小心,必需注意講話者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有時,乍看之下好像很矛盾的話,其實意思可能都是一樣,只是切入角度、表達重點不同而已。

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放心犯罪?

那就要看這是用在甚麼領域。

1.在稱義領域:

基督徒得救,唯靠因信稱義,

不管是得救之前、得救之時、得救之後,全部都靠因信稱義。

我們絕不可能靠行為來稱義、不可能靠行為來維持得救的份位,連一絲絲都不可以。

因此,我們可以放心犯罪,因為假使我們是真正得救的人,上帝絕不會把我們丟棄。

我們不需活在被棄的恐懼裡,不用擔心犯了甚麼錯就被上帝丟掉。

我們可以獲得真正的平安,在這種平安中,努力追求成聖。

所以,在『稱義』領域裡,基督徒絕對可以放心犯罪!

這也正是馬丁路得要表達的意思。

他並不是真的鼓勵大家去犯罪,而是用這種很誇張的方式來告訴大家『因信稱義』、『唯獨恩典』、『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重要觀念。

2.在成聖領域:

一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一定會很自然想要努力去行出好行為。

一個信主之後毫無任何行出好行為慾望的人,恐怕根本就並未真正重生過。

重生必定帶來新的生命、新的自然慾望。

重生得救之前的人,犯罪是常態;

重生得救之後的人,犯罪是例外。

沒錯,一個得救的人,還是會犯罪、會跌倒,但他會痛苦、會認罪、會悔改、會求主耶穌赦免,可是沒重生得救的人,卻不會有這樣的情形。

因此,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不會放縱私慾、胡作非為去放心犯罪,好像以為上帝是溺愛的父親都不會管一樣。

當我們正確知道甚麼情況下才是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的使用範圍,甚麼是『不能放心犯罪』的使用範圍,我們就可以發現,下面這種情形就不可以:

1. 在稱義領域認為不能放心犯罪

有很多基督徒與天主教徒,談到稱義,還是會忘記因信稱義的可貴,依然把行為稱義、行為保守的觀念帶進稱義領域來。

結果,就變成認為可以犯小罪不能犯大罪,否則不得赦免;

認為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可以因為犯罪而變成不得救,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真理。

這些,都是錯誤的。

2. 在成聖領域認為可以放心犯罪

有些錯誤認知『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的人,開始就以為上帝是溺愛的父親,反正小孩不管多壞,祂都絕不會管教,所以小孩也不需努力去改正罪行,反而可以放縱私慾。

很多同性戀、婚外情、行為不檢、不思努力成聖、、、的基督徒,就很喜歡在成聖領域裡搬出『可以放心犯罪』的觀念來護身,我們也將這些人俗稱為『打恩典牌』的基督徒。

問題是,他們根本就觀念錯誤、將可以放心犯罪用在錯誤的領域裡了。

事實上,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反而不敢在成聖領域裡打恩典牌;

反而是在成聖領域裡大喊可以放心犯罪的人,他們是否真的得救,恐怕大有問題。

一個未得救者,一旦認為自己已得救,而且還很放心,這會很嚴重、而且很慘,因為自己會一路進地獄還以為已經自己絕對有上天堂的機票。

當我們越清楚許多誇張的說法,知道哪些觀念是適用在哪些領域,

我們就會越來越清楚自己所信,而不是信得糊里糊塗、輕易被人欺哄。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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