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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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8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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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该如何看待旧约律法?

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

那么,充满律法的旧约,我们该如何看待?

早期教会历史上,就已经出现过一个大异端,叫马吉安。

他彻底认为福音和律法是完全不相容的,律法是必需全部被废弃的。

因此,他就把圣经的旧约全部割除,也把和旧约“藕断丝连”的新约经卷也都割除,只留下保罗书信和路加福音。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根本就是异端行为,历世历代大公教会根本就不接受,我们也绝对不能接受。

但是,我们却不能不认真面对异端提出的强力质疑:

福音和律法,称义和行为,到底关系为何?

假使,我们认为既然因信称义,那么‘一切规定都不需遵守’,以免变成守律法;

那么,我们几乎不可避免,迟早会走进马吉安‘异端’的老路去。

但是,假使我们认为因信称义还不够,还必需‘加上守律法’才足以称义;

那么,我们也几乎不可避免,迟早会走进‘犹太教’的老路去。

其实,一些高喊爱心、包容的新派,很多都在走马吉安异端的老路。

所以这些人可以公然宣称同性恋无罪、离婚没关系、、、、,将圣经明确的规定视若鄙屣。

另一方面,天主教、很多异端、极端、偏差,则坚持若不行出好行为,则没有得救、或是会丧失得救、要不就是认为行出某些行为就有得救(如:洗礼就可以得救、说出方言表示有得救),这也都几乎在走犹太教的老路。

现今,有越来越多教会,不断去中世纪天主教寻宝,去搬出天主教仪礼、神秘主义路线的灵修神学,而那些有不少,却是不断被天主教官方贬低或压制的,可是却被现今许多基督教徒当成宝一样看待。

而旧约呢?越来越多教会看重旧约,去旧约寻宝,然后找出一大堆旧约仪礼,甚至连仪礼也谈不上的一些经文,然后将之拿来教会使用:

礼拜时要有旌旗,要有人吹号角,要有姊妹跳舞、、、。

说真的,看到越来越多教会,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不是往正确的道路走,而是越来越往错误的路里去,我内心真的是越来越悲伤,也越来越激动。

偏差到处横行,影响越来越广,时间是那么有限,要提出指正的地方是那么多,

主啊!帮助我!帮助我们!救救我们现今的教会!救救我们现今众多迷失的信徒!

发生各种偏差,其实,并不令人意外。

当我们对很基本的真理都不清不楚时,我们如何能抵挡住各种错误的潮流、挺立在各种世俗的风潮中、分辨出教会盛行的是真理还是假道?

根基稳固,我们就能站得稳。

问题是,有多少人是愿意下工夫,认真在磐石上盖房子的?

在这追求速成的时代,在这众人追求大又有效、看重外表的时代,用草木禾秸盖房子,当然比较吃香,毕竟,这才会盖得又快又大。

但是,存得住吗?

风雨来时、大火焚烧,能存下多少呢?

愿上帝帮助我们,当个认真在磐石上,努力用金银宝石盖房子的人。

虽然盖得慢,但才是真正盖得稳、存得住。

‘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太7:24-27)

‘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0-15)

回到主题来。

如我们所知的,圣经是新旧约全都包括的,不是只有新约,也不是只有旧约,而是二者都必需有。

同时,我们也相信全本圣经,不管是新约还是旧约,全部都是上帝的话,不得删减、不得增加。

但是,身为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我们到底要如何看待旧约?

我们对旧约的看法假使错误,影响会很严重,会使我们陷入偏差里去。

所以,我们必需认真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在做进一步思考之前,要先谈到一个东西:

新约谈到‘律法’,有时是泛指整个旧约,有时是指摩西五经,有时是指仪礼、、、、。

所以,我们在此也不做精确区分,不妨把‘律法’和‘旧约’混用。

其实,历世历代教会,早就对这个头痛问题,做过很多次思考,而且有相当良好的原则可以供我们参考了。

一、 焦点是耶稣基督

旧约如何与新约进行连结?

最主要的焦点,是在耶稣基督身上。

这一点,使基督教与犹太教,虽然用同样的旧约圣经,但整个解读却分道扬镳。

基督教与犹太教,一样吗?

不一样的!

犹太教徒解读旧约圣经,是不把耶稣当成焦点核心的,因为他们拒绝承认耶稣就是弥赛亚。

再来,他们除了旧约圣经,还加上犹太人传统(也就是主耶稣说的‘古人说’),特别是那种针对摩西五经的注解,也被当成几乎与圣经同等的地位。

很不幸的,这些传统解释,有许多,已经严重违反圣经原本意思,但却被犹太人奉为圣旨般来看待。

主耶稣就严厉驳斥这些错误解读旧约圣经的犹太人传统,因此,对基督徒而言,这些犹太人违反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各种解读和传统,当然不需理会与遵守。

二、 渐进式的启示

全本圣经的启示,都是来自上帝。

但是,上帝并不是一次就全部启示出来,而是在圣经形成的过程里,长期逐渐慢慢启示、而且是渐进式的启示。

也就是说…………………………越来越清楚。

因此,当我们阅读旧约律法时,要小心是不是有渐进式启示的部分,不要以为旧约状况随便就可以使用在新约时代。

比方说:

旧约的一夫多妻,只适用于当时,到了新约时代,新约圣经清楚表明一夫一妻的观念,使我们更清楚上帝对夫妻制度真正的心意。

比方说:

旧约洁净与不洁净物品的详细规定,除了分别为圣、圣洁观念之外,还有一些意义,是属于‘在医学不发达时代,避免传染病流行’的成分在。

这在医学发达之后,当然就丧失这部分用处,我们不需死守。

像什么?

像关于男性遗精、女性月经的一些洁净经文,我们不再需要遵守了。(参:利未记15章)

三、 寓意解经(灵意解经)

旧约圣经就表面上而言,当时的先知是犹太人,写作对象是给犹太人的。

问题是,新约时代,除了第一批信徒还以犹太人为主之外,当使徒过世之后,教会几乎已经全部都是外邦信徒,而非犹太人信徒了。

别的不说,早期教会历史上的教父,没有一个是犹太人,连第一批直接承接到使徒的教父也一样。

当新约的教会,已经变成以外邦人为主要成员的教会时,原本属于犹太人的旧约,要如何与他们这些非犹太人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进行连结?

在上面我们已经讲过,焦点是耶稣基督,因此,旧约圣经必需与耶稣基督进行连结。

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能不进行一个很重要的解经方式:

按‘字面’来解释旧约,还是按‘寓意’来解释旧约?

当然要用寓意来解释旧约!

否则的话,旧约犹太人的献祭仪式,与我们新约信徒何干?

事实上,新约有大量经文,就是将旧约经文采用寓意的方式,而不是按字面的方式,来将旧约经文与耶稣基督进行连结。

比方说:

‘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著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加4:23-24)

比方说:

‘在拉玛听见号咷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他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太2:18),用这经文来表示希律王屠杀小孩子。

也就是说,用寓意而不是字面意思来解读这旧约经文的预言,使这旧约经文可以与耶稣基督连结起来。

当然,这意思绝不是说所有旧约经文都必需采用寓意解经、不能采用字面解经。

因为有很多旧约经文,新约确实是按字面意思直解的:

例如:

‘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8)

这带给我们什么思考?

这提醒我们,解读旧约经文时,要注意,不能全部都用字面来解,而是要留意是否需要使用寓意来解。

这也符合新约圣经的提醒:

要抓住精义,而不是死守字句。(林后3:6)

事实上,犹太教徒就是读圣经读到后来开始拼命去抓字句,甚至违背精义也无所谓,结果解出一大堆可怕违反上帝本意的意思出来。

身为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我们绝不能重蹈犹太人覆辙,反而必需认真去探究经文真正的精义是什么,不能只单看字面意思,就一体适用。

四、 成全或废弃

当主耶稣传道时,祂讲出很多和当时犹太传统很不一样的道出来,而且还常常批判传统观念。

这使当时有一种说法出来:

耶稣是来废弃旧约律法的。

但主耶稣却不承认这种说法,反而告诉大家: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

这意思似乎是指:

旧约律法没有废弃。

可是,保罗确实也明讲:

‘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加5:2)

这意思也很清楚,好像是指:

旧约律法已经废弃。

难道,圣经矛盾吗?主耶稣和保罗矛盾吗?

上帝的话是不矛盾的!圣经是不矛盾的!

可是,要如何解通这二者呢?

简单说,就是:

主耶稣来到以后,旧约律法已被‘成全’。

请注意,不是废弃,而是成全。

成全,有两种意思:

1. 更高的标准

比方说:‘不可奸淫’的律法,可不仅只于实际的奸淫行为才算,而是连心中犯奸淫也算违反。

换言之,主耶稣用更高的标准来成全。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仅和旧约信徒一样不能实际犯奸淫,而且要提高到连心中都不能犯奸淫;

也就是说,旧约某些律法我们不仅一样要遵守,还要提到更高的标准去守才行。

2. 被废止

比方说:献祭的律法,由于主耶稣用自己来献上,比旧约牲物的血还宝贵,所以祂已经成全旧约这部分的规定,我们无须再使用旧约献祭的方式,来赎罪了。

在这部分,旧约的献祭仪礼,都已在主耶稣成全之后,完全被取代,所以旧约仪礼当然就被废止,不需再使用。

例:

旧约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律法部分,在新约已经全部被废止。

使徒行传彼得所见的异象,就已经清楚表明这部分道理。

五、 称义与成圣

很多人对于基督徒要不要遵守圣经规定(不管新约与旧约),会乱成一团,

常常都是出于对‘称义’与‘成圣’乱成一团的缘故。

我们到底要将这些圣经规定,放在称义领域,还是放在成圣领域?

放错了,就会天下大乱、陷入偏差。

‘称义’,是关于‘得救’;

‘成圣’,是关于‘得救之后应该努力的行为’。

简单讲结论:

讲到称义,就不要把任何好行为的规定放到这领域来。

讲到成圣,一定要把好行为放进来。

换另一种方式来讲:

讲到称义,还一直在讲圣经里好行为的规条,是搞不清楚状况。

讲到成圣,却完全不提任何好行为,也一样是搞不清楚状况。

用一个读经的实例来讲:

假使我们读雅各书,将之放到称义领域来理解,那就惨了。

但是,假使我们思考成圣的领域,却完全不将雅各书放在脑海里,也一样惨了。

当然,这样的归纳实在很简略、很粗糙,毕竟,这里面还有很多很精细、甚至混合的部分。

但是,这种比较精简的表达方式,可以使我们更能抓住我要表达的重要观念。

‘称义’,完全是唯独恩典、唯靠因信称义。

只要信,就称义得救了。

因此,只要讲到称义,就不能掺杂任何行为部分,

也就是说,不管我们信主得救前、信主得救时、信主得救之后,

只要是讲到‘如何得救’、‘如何保持得救’,就没有行为介入的余地。

这也就是保罗在罗马书(驳斥因行为称义)、加拉太书(驳斥因信之外,还必需加行为才能称义)的重点。

一个基督徒,只要真正信主,他就称义得救了。

但是,得救之后呢?

当基督徒得救之后,他和好行为该有什么样的关系?

这就是‘成圣’部分在讲的。

圣经讲的是:

称义,是唯独因信称义。

但一旦称义,一旦被圣灵重生,就开始有新的生命,一定会开始愿意行善、愿意认真行善、愿意努力行善。

以下这比喻未必很精确,但可以给我们更清楚称义与成圣的观念:

狗抓一万只老鼠(好行为),牠还是狗,绝对不会因此而变成猫。

但是一旦被上帝用神蹟变成猫(称义了),有了猫的基因,自然就会有猫的天性,就自然会去抓老鼠。

没错,每只猫抓的老鼠,有多有少,但猫就是猫,即使只抓一只老鼠,牠还是猫。

问题是,假使已经被变成猫,但却不抓任何老鼠,这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牠根本就只是外表披着猫皮的其他动物,并不是真正的猫。

请注意,基督徒一称义,也立即就进入成圣领域。

所谓的成圣,

1. 不是主观感觉:不是心中有特殊感觉、会说方言、大哭、大笑、倒地,才叫成圣。

2. 不是一个瞬间状态:不是我在说方言、大哭、大笑、倒地时,才叫成圣,当感觉离开,我就没成圣。

3. 不是达到某个点,就表示一生都达成圣高峰:不是二次祝福、不是获得某种经验、不是会讲方言,然后就表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犯罪。

4.成圣是什么?

成圣是一个‘长期的’状态,是‘逐渐的’成长茁壮,是‘会再犯罪跌倒’,然后‘再爬起来继续努力’,是一个基督徒努力学习圣经的各种规定德行,努力结出圣灵的果子,努力行出上帝喜悦的行为。

这个历程,是‘到死才结束’。

在我们肉体死亡之前,成圣是不断进行的,没有停止的,也没有人可以说我不会再犯罪了。

这部分,主要就是雅各书内容,还有新约几乎每篇经卷只要讲到好行为,就是在讲这部分。

雅各书主要是在讲‘因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好行为出现,这种称义是假的’。

罗马书十二章之前,是在讲‘因信称义,驳斥因行为称义’;十二章之后,讲的一大堆德行与内容,就是属于成圣领域的。

因此,讲到旧约律法,讲到圣经各种规定,我们千万不要搞混,要先弄清楚这些律法是属于称义还是成圣、是拿来作为称义还是作为成圣使用。

犹太人把旧约律法拿来作为‘称义’之用,那当然不行,也不可能,因为没有人能靠守律法而称义。

但假使我们把旧约律法在‘成圣’领域的功用也废弃,那表示我们对于主耶稣说的‘不是废弃,而是成全’的精义太不清楚了。

有些人一听到有人教导要守十一奉献,就说这是律法主义。

这真的是很搞不清楚状况的人。

难不成,我们也要说教导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就是律法主义吗?

因为人家教导十一奉献,没认真搞清楚人家的教导内容,就草率用律法主义来定罪,这其实,也是对主耶稣和使徒们的定罪。

因为,主耶稣教导人‘不可奸淫’、‘不可离婚’、‘要孝顺父母’、、、,这都是律法主义?

保罗一样教导人‘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这也是律法主义?

问题是,主耶稣和保罗,是律法主义吗?

当然不是!

他们都是成全律法、彻底反对行律法称义的人,但他们一样教导信徒要遵守一些好行为。

其实,会犯出这种错,除了搞不清楚旧约律法的一些分类原则之外(下面我们会讲),还包括搞错好行为要放在什么领域来看,放在称义领域或成圣领域,绝对是截然不同的。

六、 精义与字句

旧约律法,要应用到新约时代时,是必需小心谨慎,不能草率乱用的。

最主要是因为旧约有太多豫表、太多当时的时空背景、太多被新约成全之后进而废止的部分。

所以,我们要很小心,务要以抓住旧约律法‘精义’为主,不能草率就按字面来遵守。

当然,也不是只管精义、一切都用精义来解释,就完全不管字句,这种只顾精义不管字句的情形当然也不行。

例:‘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14:21)

这是什么碗糕啊?

精义是什么?

后来据研究才发现,这似乎是当时迦南地异教的一种献祭仪式或风俗;

再加上这句经文,是出现在一大堆洁净、不洁净的规定里面的;

这样一来,我们就比较知道其精义大致就是说‘不应使用异教仪式’这类。

例:‘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利12:3)

第八天?精义是什么?

二千年来,没有人知道干嘛不早一些,像第七天、第五天;或是晚一些,像第十天、十四天。

到近代医学对血液凝固机转有更详细的认识之后,我们才知道,婴儿出生之后,负责血液凝固的血小板会降低,但很奇怪的是,到出生后第八天时,婴儿的血小板竟然会回复到正常、甚至比正常还高,之后又再降低。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在第八天行割礼,是最安全、最不会流血的时候,

换成提早,或是延后,都比较容易流血较多、较不安全。

这会让我们赞叹上帝的恩典和慈爱,即使科学还不发达、还不知道原理,但上帝已经先安排好、疼爱祂的婴儿、为祂的婴儿设想好了。

所以,这经文必需照‘字面’来遵守,不能打折。

当然,不管是山羊羔奶的经文,还是第八天行割礼的经文,由于都属于仪礼类规定,现今的新约信徒都不需遵守。顶多,我们只需注意其精义而已。

但是使用这两个例子,是要给大家知道,有时,真的要照字面意思来解。

七、 旧约律法的分类:道德律、民事律、仪礼律

很多人一读到新约讲到旧约律法废弃、一读到新约不需行割礼,不分青红皂白,也不认真思考旧约的分类,就认为旧约律法我们都不需遵行。

这是草率而糊涂的举动!

我单用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可以使这种人哑口无言:

新约的基督徒,要不要遵守不可奸淫、不可杀人、要孝顺父母的规定?

这些都是旧约十诫的规定,这些都是律法,都该被废止,所以新约基督徒不需遵守?

所以,新约基督徒奸淫、杀人、不孝都没关系,反正这些都不需遵守,是这样吗?

只要一个基督徒脑袋清楚,没有人敢说我们不需遵守这些圣经规定。

那么,新约时代的基督徒,旧约到底哪些要继续遵守,哪些不需遵守?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能不小心分辨旧约的各种律法规定,不能乱搞成一团。

整个旧约律法,有好几种分类法。

一种,就是分成三类:

道德律、民事律、仪礼律。

另一种比较简单,分成两类:

道德律、仪礼律。(把民事法律部分,依状况归入道德或仪礼类去)

当然,这只是为了思考方便所进行的分类,事实上,旧约律法未必真能如此简单分类,而且常常仪礼中混有道德、道德中混有仪礼。

但若不如此暂时分类一下,我们很难抓住一些重点,结果反而会严重误解圣经‘废弃旧约律法’、‘成全旧约律法’的意思。

以下,用三类的分法来讲解。

A、 道德律

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十诫,以及相关引伸。

这些部分,是大公教会不管任何人,都主张要继续遵守、不能废除的。

关于道德部分,不管是什么时代、不管是新约还是旧约,都继续有效,普世都必需遵守的。

若有基督徒认为既然因信称义,就可以不用遵守旧约道德规定,是搞不清楚状况的行为。

道德律部分,主耶稣成全,告诉我们‘更高的标准’,

也就是不仅只是外表遵守而已,必需连内心都遵守;

不仅是外表不能违反而已,连内心都不能违反。

主耶稣可不是废弃‘不可奸淫’的律法,而是要求更高的标准:

信徒不仅不能实际犯奸淫,连心中都不能犯奸淫。

那么,违反道德律的咒诅部分呢?

任何信主得救的人,主耶稣已经代替我们在十字架上受苦处死,承受我们原本应受的咒诅,进而将我们从旧约律法的咒诅里赎出来了。

所以,得救的基督徒即使违反旧约道德律,也不会被旧约圣经中的咒诅所报应。

但是,虽然不会受咒诅,可是,会被上帝管教。

一个新约时代犯奸淫的基督徒,不会被上帝咒诅,也不需要按旧约来处死,可是,上帝可是会管教的。

请千万不要将‘咒诅’与‘管教’搞混,虽然表面上看二者有时好像差不多,但实质意义差很多:

上帝会严惩自己儿子的不乖,但那只是父母对儿子的管教,即使严厉,但还是疼爱、不会丢弃。上帝不咒诅自己的儿子的。

B、 民事律

事实上,这些旧约民事法律规定,很多都可以追溯到十诫,是十诫的引伸,或是十诫的实际状况应用。

但是,在这些规条里,也包含了违反的惩戒。

基督徒,面对这些民事律法,该如何看待?

一样的,我们只抓其精义,不是死守字句。

所以,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惩处(很多都是唯一死刑)、法律字句字面上的用法,

我们不需再遵守,也不能轻率使用在现今生活上。

比方说:

行邪术的要处死,我们可不能真的就去处死行邪术的人。

当初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就是滥用旧约律法来处死人的。

比方说:

以眼还眼的民事律,我们现今也不能这样乱应用到现代来。

然而,回教徒就真的继续这样做的。

但是,旧约民事律的精义,我们现今依然可以大量参考。

事实上,全世界来自西方国家的许多法律规定,都无可避免受到旧约律法观念影响很深。

当然,我们阅读这些旧约律法时,一样要注意称义与成圣、成全与废弃、是否属于寓意解经、、、这类的原则,小心分辨与使用。

比方说: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出22:21),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要不要遵守?当然要!

‘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出23:1)、‘不可随众行恶’(出23:2)、‘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出23:2),新约的基督徒要不要遵守?当然要!

说到这,台湾民众真的要小心了,基督徒更要小心。

因为,我们对待‘寄居者’(外劳),有没有善待他们?是不是‘亏负’?有没有‘欺压’?

而在政治恶斗里,媒体天天谣言满天飞,各种擦鞋童耳语一大堆,我们基督徒是不是‘随众行恶’?有没有‘随伙布散谣言’?在审判侦察清楚之前,我们是不是已经‘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

圣经就好像一面镜子,比照妖镜还锐利,会清楚照出我们的罪恶。

不是只有新约才需遵守,旧约也一样要遵守的!

‘旧约律法已被废弃’、‘主耶稣已成全旧约律法’的观念,是不能随便乱用、滥用的。

小心自己乱废弃的结果,是将上帝圣言废弃。

基督徒岂可不慎?

C、 仪礼律

仪礼部分,就比较有趣了。

旧约的仪礼,我们还要遵守吗?

基本上,旧约的仪礼,我们都不需再遵守了,因为这部分,主耶稣来到时,透过祂自己在十字架上当成祭物,完成旧约献祭的律法规定,已经成全了。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一些仪礼中,抓住一些精义,但不是字面的死守,也不是照单全收去遵行。

比方说:

我们已经废除旧约的献祭制度、也废弃旧约的割礼制度、也不再守旧约的安息日(星期六),

但是,有些教会体制,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旧约祭司制度的影子;

我们不行割礼,但会行洗礼;

我们不守安息日(星期六),但会守主日(星期日);

我们不再守旧约的洁净不洁净分类和礼仪,但一样要内心与行为和世人分别为圣。

同样的,我们都可以看见‘抓精义、不守字句’、‘成全律法’的原则。

在这里,我要稍微介绍一下马丁路得与加尔文在这些部分的差异。

马丁路得只承认旧约的道德律,认为民事律和仪礼律全面都已被废除、不需遵守。

另外,马丁路得很看重因信称义,但多半就停留在这里。

这也导致他曾误认为雅各书应该废掉、视为草木禾秸之书,因为与罗马书因信称义冲突。

加尔文一样承认旧约的道德律,而且认为旧约的民事律和仪礼律我们一样可以取其精义。

在因信称义部分,他和马丁路得一样看重,但却不仅止于因信称义,而是也看重因信称义之后的成圣部分,所以认为雅各书不应废弃,而是必需和罗马书进行调解。

罗马书是因信称义,是最重要的根基;

在因信称义的根基之下,基督徒开始成圣的努力,也就是努力行出好行为,这就是雅各书的部分。

二者并无矛盾,也不需废弃任一者,并且和谐调解,没有违反任何因信称义的教导,也不因此轻忽成圣的努力。

这会有什么差别?

结果,对于社会与群体,马丁路得后代的信义会体系,就持比较顺服、不太介入的态度。

而加尔文后代的改革宗体系(归正神学体系),就持比较批判,会比较积极介入社会与群体改革,会积极用圣经的道德观念、圣经的法律观念,来改革社会。

最知名的差别,就是二次大战纳粹德国时代。

当时,多数德国人属于信义会,那时比较不敢反抗希特勒,所以可以早上做礼拜,下午送犹太人去毒气室、枪毙犹太人。

可是,在德国占少数的改革宗,却不因人数稀少就顺服纳粹暴政,反而发表了震惊世界的巴门宣言,诉诸基督徒必需在政府违反上帝时,要选择顺服上帝,而且谴责纳粹政府的行为。

我讲这些,不是贬低马丁路得或信义会,而是让我们省思:

我们对许多教义与圣经的看法,会大规模决定我们行为如何。

这也正是我们这里曾讲过的观念:

真正具有基督徒好行为决定性、真正具有鉴别力的,是这个基督徒是不是持有‘圣经世界观’。

请参阅:基督徒行为竟和不信者一样烂

综合以上,下面,我简单提二个例子来示范如何综合应用:

例:以眼还眼(出21:24)

这个旧约律法,是因为当时假使一人的眼睛被人弄瞎,他会进行报复,而且很容易把对方弄瞎双眼、甚至杀死对方。

所以当时只准‘被伤多少,就只能报复到多少,不得超过’,开始‘限制报复’。

而主耶稣已经讲明上帝真正心意,就是比‘限制报复’的精义更进一步,提升到‘饶恕’。

换言之,‘以眼还眼’的经文,已经被更高层次的‘饶恕’的精义成全,我们当然不能再按字面意思来守以眼还眼的旧约经文。

但是,这就表示现今‘以眼还眼’的经文,我们都不需使用了吗?

错!

请问,有人偷了一百元,然后法官判他关一百年,这样合宜吗?

意外弄伤人的手,然后受害者要求肇事者要赔一千万元,合理吗?

事实上,现今的法律,有很多,是在履行旧约圣经的精义。

法官判案时,常常会根据对等的观念,尽量做出公平的审判,而不是夸张的赔偿。

例:守安息日

安息日不是星期日,而是星期六。

现今除了某些教派以外,我们基督徒都是星期日做礼拜,而不是守星期六。

新约的信徒,还有需要守安息日的经文吗?

当然要!

但同样的,我们只守精义,不死守字句。

新约圣经时,当时的信徒就已经是在主日(星期日)礼拜了。

但他们并不是全面废弃安息日的规定,而是将星期六移到星期日来。

旧约安息日律法不仅只是‘做礼拜’而已,还包括‘给员工休息’、‘给牲畜休息’、‘每周工作要放假一日’的精义。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并使你婢女的儿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畅’(初23:12)

说真的,现今全世界几乎星期日休息一日的原则,是哪里来的?

是基督教来的!

新约圣经哪有讲每周要休息一日?

假使我们只读新约、不管旧约,那从哪里来建立每周要休息一日的制度?

我们不要一边享受普世受到圣经旧约律法精义的好处,一边在那里高喊废弃旧约律法。

这是得了便宜又卖乖,表面上是敬虔,用因信称义来神功护体,其实反而可能是不想尊重圣经,而想放纵私欲的表现。

这篇文章很长,但是没办法,有些东西,不能不尽量讲清楚。

盼望能带给大家更清晰的观念。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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