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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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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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我是高龄产妇,应该尝试再生另一个孩子吗?

问题:

我是一个母亲,今年四十多岁, 因为一些因素, 所以很晚才生下一个孩子。我的小孩非常漂亮, 而且伶牙俐嘴, 聪明非凡。 有人建议我再生一个,因他母亲是高龄时生下他的。我怀孕时有过妊娠糖尿病。

请问基督徒一定要"生养众多"吗?值不值得以高龄再尝试生育?因为正反意见众多又分歧, 很期待神透过您的智慧言语, 指引我一条在生育上的属灵方向, 谢谢

(由于这是很多弟兄姊妹会遇见的问题,所以公开回答)(私密部分已去除)。

答:

圣经里‘生养众多’的经文,不能乱用的呢!

基督徒夫妻当然应该生小孩,

但要生多少个,倒是没有一定,要看每对夫妻状况而定。

越高龄的生产,产下异常的宝宝的机会越大,这是医学事实。

越高龄的孕妇,怀孕生产过程越危险,这也是医学事实。

任何人宣称的个案,都不会改变这事实。

建议者的母亲高龄时生下他,这叫‘个案’,懂吗?

要讲个案,讲不完的!

基督徒做考虑时,不要随便将个案放在考虑中,而必需依据科学事实。

要听个案,我也可以讲一个完全相反的真实事例:

我认识一对基督徒夫妻,在先后生下两个健康活泼可爱的男孩之后,

后来想再生一个女孩。

结果,生出的却是严重畸形儿,外表畸形、内脏畸形,而且是男生。

从小,就住加护病房,而且在一岁以内,已经多次发出病危通知。

谁知道,这孩子竟然没走,还活了下来。

现今已经好几岁了。

假使你是这对夫妻,你还会笑得出来吗?

基督徒相信神蹟,但基督徒不会去试探上帝。

基督徒相信神蹟,但基督徒并不会否认科学事实。

事实上,已经生过一个健康宝宝,又已经是超过四十岁的高龄,

这时,真正的决定者,是你们夫妻,

别人只是意见提供而已,不能帮你们决定,你们也绝不能让别人帮你们决定,

哪怕那人是牧师、长老也一样。

所以,你们夫妻该静下心来,详细讨论与分析各种利弊得失和风险,

然后一起寻求上帝心意,看上帝对你们有无特别感动。

我不认为你一定要继续生,也不认为你一定不可以继续生。

这是相对领域,不是绝对真理。

但是,不管做什么决定,都必需是你们夫妻‘认真考虑清楚’,

千万不能是人家说什么,然后你们就轻率去做。

一旦决定之后,就要有心理准备,迎接各种未来的事实发生。

就算生出异常宝宝,就算你因为高危险妊娠而变成植物人、终生重病,

你们也必需接受事实,不得有怨言。

假使你们觉得风险太高,非你们能承受,那你们就不要去试探上帝、挑战医学事实。

有没有可能平安无事,生出活泼可爱的宝宝?

当然!

这没什么问题!

问题出在你们能不能承受风险而已!

假使你今天是二十几岁,怀孕时无并发症,我认为再生一个的风险其实很低。

但因为你今天是四十几岁,怀孕时是妊娠糖尿病,我认为再生一个的风险变高。

风险的考量与承受,常常是很多基督徒毫不在意的,但那却是错误的。

原谅我说句不客气的:

万一有状况发生,那些建议者,会愿意帮你带畸形儿、帮你照顾一辈子吗?

这样的分析与分享,不知能否帮上你们一些忙?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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