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基督徒,黑人陈建州的潮T事件,对吗?
艺人陈建州,艺名‘黑人’。他针对癌症病童部分,做了不少慈善。
有一项名为“LOVE LIFE”公益活动,目的是为癌症病童募款,活动里,贩售黑人自己公司的T恤做义卖。
结果被踢爆,每件T恤只捐出新台币100元,剩下480元都进了自己口袋。
黑人自己跳出来澄清:
LOVE LIFE每件潮T 580元,扣除衣服成本180元、捐款100元、营业税28元、所得税75元,保留197元,做为预留税务和下一次活动使用,待下一次活动结束后,再将结余净利全数捐出。他说,自己不经手LOVE LIFE现金,也从未从中获取一分一毫。
这个事件,各种非基督教角度的批判与讨论,已经一大堆,我不去淌这种浑水。
说真的,社会新闻一大堆,谁是谁非,看看就好,与我何干?
那么,这个社会新闻事件,我要出来讲什么?
差我一个人讲吗?
我要出来讲的,是站在基督徒立场,讲出我这个基督徒的个人评论。
很不幸的,我到现在为止,好像还没看见多少基督教团体、教会、个人,用基督徒名义,发表任何公开评论的。
这就是我要做的事:
该讲话的基督教,竟然闭口不言,这是在干什么?
知名基督徒公众人物,不管是政治人物、演艺人员,反正只要有好事,基督教媒体就报得满天飞,基督徒称赞、宣传,不管是部落格,还是教会,讲得震天价响。
可是,一旦面对一些负面的消息时,突然,这些都从基督教徒的宣传中消失了!
一味报喜不报忧,
只称扬不检讨,
这是基督教应有的行为吗?
我若是非基督徒,会不屑你们基督教到极点!
既然敢用这些公众人物来传教,为什么不敢检讨这些公众人物的行为?
我们基督教,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鸵鸟了?
结果,非基督教的媒体、部落格,人家已经检讨一大堆,
我们却当成好像没这回事一样,自欺欺人?
我们不是最看重认罪悔改的信仰吗?我们不是在传认罪悔改的福音吗?
结果,我们的行为,证明我们只是嘴巴讲而已,
其实,我们根本就是进行‘千方百计勾引人入教’的勾当罢了(太23:15)!
假使想更清楚这事件,大家网络上自行搜寻即可,有一大堆新闻与评论。
有篇与基督教无关的评论,我认为算是讲得相当精辟入理,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以自行阅读:
‘正因为号召行善——-你得比所有人都正直’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9282932
我摘录一些作者的评论:
“一边营利一边行善很酷,但不该反过来靠着行善壮大自己的营利”
“BUT。人生最遗憾的就是这个BUT。BUT黑人用自己的公司制作这件T恤,有很大很大的争议。”
“黑人的爱心T卖了几万件(谜),成本号称是一百八十元……不是黑人唬烂你,就是厂商唬烂了黑人。”
(小小羊补充:这类潮T的成本,依一般行情,都远低于180元,更何况是大量采购制造时)
“黑人一开始说,一件衣服卖580元,成本180元,捐出100元,为了继续行善只好保留款项194元……保留的部份是捐出的两倍。嗯嗯。”
(小小羊补充:捐款保留金额将近200元,是捐出去的100元的两倍,这真的是义卖之少见行为。更何况,每次义卖,还有将钱保留下来,做为下次使用的吗?即使有,要保留那么多?)
“教育大家一下。捐款出去,一定会有执行这笔捐款的人员费用,这是必要的,比如我们捐款给一个慈善单位,合法的行政管理费是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说,八八风灾若电视台的募款晚会收到一亿的捐款,他们有一千五百万可以当做执行善款的费用(有很多单位都很热衷募款科科科),其余八千五百万都要用作赈灾之用。重点是,仅有15%是执行费用。”
(小小羊补充,请注意:捐款合理执行费用,只有百分之十五,以黑人潮T一件卖580元来讲,合理执行费只有87元,也就是起码该捐出490元,而不是只捐出100元,然后说其他都是必需费用)
“如果不用爱心为名,这件T恤卖得不会那么好”
“很多买这件爱心T的人,不是喜欢这件衣服,而是喜欢这件衣服代表的“善”的理念”
“如果一开始黑人就大大方方用商业销售的方式卖这件T恤,大赚一笔,最后再把贩售的“部分所得”捐出来做公益,我绝对佩服得五体投地,许多网友也都会鼓掌叫好。不用捐全部,因为你是做生意,所以即使你只捐出获利的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都做得漂亮爽快。可今天不是。”
“如果我一本书原本可以卖五千本,但我在书封面上写下“本书版税将捐给慈善机构”,就很有可能卖破五万本,买书又可以行善,我畅销,你光彩,表面上双赢,虽然我没明确写出“全数”两字,但如果你发现我的版税只捐10%出去,你会不会觉得我唬烂你了?护航我的读者一定会说,至少九把刀捐了百分之十,总比什么都不捐的好,可我心底一定暗暗觉得可耻!”
“在我们告诉黑人如何才能做得更好之前,我们得先认真告诉黑人:你,错,了。”
以下,开始要进行我的评论。
基本上,人家讲过的部分,我不再重复。
但是,由于我见到越来越多基督徒严重的分寸问题,而且犯下严重分寸问题的人还不知自己闯大祸,甚至还大言不惭以神之名神功护体,这实在太严重了。
所以,我不能不借此事件,提醒弟兄姊妹一些很重要的分寸。
一、不要随便把上帝扯进来
这是我这基督徒最痛恨,也是我对黑人潮T事件最不满的一点!
你今天捅出任何楼子就算了,干嘛搬出上帝神圣名号?
以神之名神功护体?
都没想到这是羞辱主名,让上帝神圣名号被人践踏吗?
“笃信基督的黑人说,或许上帝是要用这种激烈的方法让更多的人注意到LOVE LIFE,愿意投入对癌童等弱势族群的照顾”
这是在讲什么鬼话?
搬出上帝来帮你背书?
当你的行为,已经严重不当时,你需要做的,是深切检讨,不是动辄以神之名来神功护体。
上帝会作恶以成善吗?
不要将自己的罪,变成上帝拯救世人的神圣方式,
否则的话,卖主的犹大岂不是功劳最大,因为祂卖了耶稣,使耶稣死在十字架上,能拯救千千万万人?
所以,卖主的犹大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罪?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
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3:5-8)
今天,发生一些丑闻事件时,不是只有黑人搬出上帝名号来神功护体而已,
越来越多基督教名人也是这样搞的!
在媒体面前,大辣辣说自己是基督徒、大辣辣说上帝如何如何,
说真的,我恨不得把这些人当场打一个大巴掌,叫他们当场闭嘴!
当未信者都是白痴吗?
当未信者都是脑袋不清楚的人吗?
当未信者听到基督徒、上帝,就会真以为你无罪吗?
还真以为自己是利用机会传福音?
羞辱上帝名号,还以为自己在做圣工?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
我们绝不要效法这些人的恶行!
一切荣耀,归给上帝!
一切罪过,自己承担!
当我们获得众人的称赞,好比得大奖、做好事被称扬时,我们在众人面前讲出上帝,荣耀归给上帝,这是好的!
当我们犯错,被众人指责时,我们在众人面前强调自己是基督徒、搬出上帝名号,让上帝来为你背书、以神之名来神功护体,却不知这是羞辱主名,这是恶的!而且非常可恶!
身为基督徒,当我们犯罪时,被众人谴责时,我们该做的,是认罪悔改、深切检讨,尽量不要让主名被羞辱。
不用主动去讲什么我是基督徒、不用主动去讲什么上帝,闭嘴便是!做不到吗?真的想讲,就讲这样的话,公开对众人说:
“我对不起爱我的主”、“我对不起上帝”,
而不要说出什么“上帝或许上帝是要用这种激烈的方法让更多的人注意到LOVE LIFE,愿意投入对癌童等弱势族群的照顾”这种鬼话!
二、义卖 vs 捐款
很多基督徒分寸越来越差,对一些社会常识简直愚蠢到极点!
说真的,假使信仰让我们越信越笨,那这个信仰与教导,是大有问题的!
通常,这表示你所信所学的,已经信错学错了!
‘义卖’,表示你卖的东西,‘主要’是用来做慈善用途的。
这时,你是不太有自主权,不能随便说我要将义卖的所得多少捐出来的(除非你事先就讲好我只捐出多少比例)。
一讲到义卖,一般社会的认知,就是‘多数金额’都要被捐出,只扣除少数必要的手续费用而已。
一件衣服卖580元,只捐出100元,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违反众人对义卖的观念的。
当然,你可以宣称你没说这是‘义卖’,
但问题是,不要太污辱一般人的智慧与常识,更不要在出问题时玩诡诈的文字游戏来狡辩。
今天,假使你不愿意捐出大量义卖所得,那也没关系,
只需使用‘捐款’即可,而不是‘义卖’。
什么是‘捐款’?
简单讲,就是钱在你口袋,你爱捐多少就可以捐多少,无人有资格置评。
亚拿尼亚欺哄圣灵,就是这样的情形!
被圣灵击杀,不是因为他没捐出所有的钱,因为,要捐多少,是他个人的自由。
被圣灵击杀,是因为他说谎!要博取名声!明明就不是捐出全部,却谎称捐出全部。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么?
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4)
如果你只想捐一百元,没关系,你自己去卖衣服(正常贩卖,不要利用慈善机会来卖),
然后你将所得一件捐出一百,甚至一件只捐出十元,都没有关系,这依然是值得众人称许的伟大善行。
但是,当你使用慈善场合,利用众人义卖的观念,然后一件衣服卖出所得五百八十元,却只捐出一百,这就是欺哄众人、欺哄上帝!
这样的罪,羞愧悔改都来不及了,怎么还敢大言不惭搬出上帝神圣名号来神功护体?
三、得名又得利 VS 不为名不为利
‘名’与‘利’,是我们都想要的。
得名、得利,并非就是违反圣经。
亚伯拉罕、约伯,都是大富之人;
大卫王、所罗门王,都是大贵之人。
基督徒求名、得利,并非就是犯罪。
事实上,不少时候,名与利,确实是荣耀上帝的好事。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取得名与利的‘方式’是否正当。
中国古话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假使连未信主的人,都知道这种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为什么身为基督徒,我们却不知道,或是知道了也不在乎?
我们要很小心!
行善,确实可以带来美名,一般人也多半可以接受。
行善,却要从中获利,这已经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
在基督教信仰里,
以行善来牟取美名,其实,已经不是上帝所悦纳的了,更何况是以行善来牟利?
身为基督徒,当我们行善,就是不能为名、也不能为利!
基督徒可以‘从事商业行为’,从中获取名与利,只要合圣经即可。
可是,基督徒藉‘行善’来获取名与利,这是大忌!而且是犯罪!
今天,为慈善义卖衣服,当然没问题。
但是,借着义卖衣服,还要从中获利,这就大有问题,这不是基督徒可以做的事!而且是连未信者都难以接受的事!
既然是义卖,怎会在卖钱之后,还从义卖所得里拿回自己衣服的钱,还说那是成本?
一件潮T卖580元,竟然还从中拿回180元,说那是衣服成本?
即使那件衣服成本假使真是180元,你拿回180元,自己公司岂不是还有赚?
既然是义卖,怎能拿这180元呢?
这不是从慈善中获利,又是什么?
即使不是进自己口袋,但是确实是进自己公司口袋,这又是在自欺欺人欺上帝,玩诡辩的游戏!
基督徒行为,该比未信者还好,该是世上的明灯,该不为名也不为利,
怎能标准反而比未信者还低?行出连未信者都不愿意去做的行为?
‘这就免得有人因我们收的捐银很多,就挑我们的不是。
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8:20-21)
‘你自己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无可指责,叫那反对的人,既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多2:7-8)
‘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7)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四、做圣工,要绝对干净
上帝在天上看,当我们做任何圣工,都必须从外在到内心,都干干净净才行。
不要以为上帝可以欺哄!
上帝从来就不笨!笨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做圣工,必须非常干净才行!
当然,做社会慈善,未必直接与福音事工有关。
但是,我们一样必须用做圣工的心来做,更何况当事人自己在出事时,连上帝名号都搬出来护体了,更表示自己必须用圣工的高标准,来从事慈善。
这时,假使有一点点罪恶,常常都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
不要以为上帝可以欺哄、可以随便,没那回事!
亚伦贵为大祭司,他儿子犯一点“小错”(献祭的火来源没照规定),当场就被上帝击杀而亡!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利10:1-3)
看见多少基督徒做教会圣工,或是以神之名做慈善,但内心却存著多或少的不洁净,我都会捏一把冷汗。
不要以为上帝就不会管教、甚至刑罚。
‘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
不要忘了。
基督徒不是不能犯罪、不是不会犯罪。
虽然我们很努力,但终其一生,我们依然会犯罪。
犯罪不可耻,努力悔改便是。
可耻的是犯罪之后,还大辣辣以神之名来神功护体,这最是可耻!
愿上帝帮助我们,也愿上帝帮助犯罪者真实悔改
补充:
对于认为我在论断的人,请认真阅读这些文章:
3.基督徒可以教慈济静思语、当慈济委员吗?(三): 不可论断?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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